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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10篇

2019-02-04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是一本由(美)约翰·麦克纳尔蒂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2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一):浮华之后沉淀的心

  偶然在书架上翻到这么一本朴素的书,也许是因为同样的媒体行业,买下了这本约翰的书。很清爽的语言,但是回味又有深意。

  很久没看书了,希望这本书能让我也找到自己的安静的酒馆,慢慢品读。作品集每个篇幅都很短,看似独立但又相互关联,让人放不下。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二):当个小人物也不错

  麦克纳尔蒂在这本集子里描写了不少小人物,都挺有个性,有趣且善良。这当然是因为作者本人也是个善良且感情泛滥的人。当个小人物本身可能并没有那么有趣或者美好,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你会很自然地觉得“当个小人物也不错”。你会觉得那些对话和生活里小事儿都很写实,但是整体上又充满了美感,最后你都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如果说“艺术是一系列正确的选择”,这本书是诠释它的极佳的范例。正如白菜萝卜最能考验一个大厨的功力,平凡生活里的小事最能体现一位作家的文笔,麦克纳尔蒂不愧是“小人物速写大师”。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三):一本不错的小说

  昨天晚上在家看《南方周末》出的一本书,《后台》,里面讲述了很多新闻采访背后的故事,其中说到了有个杀人案,结果当记者经过现场采访后,才发现事实和预想相差太远,稿子没法做下去,只得放弃,一周的辛苦完全白费,很是郁闷。没想到就在今天,我也着实郁闷了一把,理由——是相同的。

  上周接到一份材料,说是南陵县某村有个金矿,毁林上千亩开矿,给周围环境带来很大影响,看了以后非常兴奋,大概地了解了下情况后,立刻撺掇第一时间一哥们一起去,很快,周日我们出发了。

  一路上我睡了醒,醒了睡,在颠了四个小时后才到了目的地,已经是下午4点多了。矿场在山里,我们先初步摸了下道路,回南陵休息,准备第二天上午采访。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四):读了半本书之后的感悟

  可能喜欢听故事的人会很喜欢这本书,但很可惜的是我正处在一个自我思辨的过程,书中写到的小人物的故事实在吸引不到我。这书我看了一半,觉得作者笔下的故事甚至还不如他妻子为他写的前言。也可能是因为这本书的译者是孙仲旭先生,我对这本书的期待被放得很高,所以到现在失望也很大。对我来说书中最有意思的是书评人奥威尔对作者麦克纳尔蒂的评价:他谨慎地待在他所认为自己最擅长的范围内,从未想去书写强烈的情绪或者令人烦扰的主题。如果这么做了的话有可能会很精彩,但艺术上的谦虚和谨慎使他拒绝尝试写作大部头,这意味着他将一直会被认为是一位手法娴熟、让人读得愉快的二流作家。我看这本书的那天刚刚好看了《十三邀》对张艺谋的采访,问到长城。张艺谋说他一开始也是拒绝的,因为那并不是他擅长的电影,可是直到合伙人说,180个国家,同一天上映,会是载入史册的事情,你不心动吗?后来他就接受了。整整三年搭在这电影和好莱坞上,结果拍出一部大烂片,他苦笑着说,最后得到的教训就是,做回他自己。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五):微小的感动

  整本书的阅读因为自己的原因,极其拖沓。但游走在字里行间,温暖扑面而来。不至泪水夺眶,亦然动容。

  小人物的生活平凡而温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与众不同,可爱可憎,可喜可悲,可哀可怨。可无论如何逆境或落魄,他们都平静承受,适时的苦中享乐,待到时运好转,便“阔绰”的与人分享来之不易的幸运之果。

  而正是小人物的命运与遭遇,内心的悸动与感受,才是人类最真实的写照,最强大的描摹。友情、亲情、爱情,陌生人之间的情义,对生命的情义,一切人类存有的最真实的情感,在小人物的身上都挥发的淋漓尽致。这就是会让读着动容的原因。引发自内心深处的柔软部位,抖掉钢筋水泥社会中根深蒂固的冷漠,用手心捧出一片可以滋生温存的田地,看着作者刻画出的栩栩如生的普通人,在这块田地里耕耘出温硕的果,暖融的情。再有我们的心由内而外的活络整个躯体的血,让冷的慢慢变温,沉静入里,淡然回味。

  小人物,没有轰轰烈烈的剧情,没有叱咤风云的精彩,有的是在自己的世界里挥动着满足的气息,对生的热爱与坚持,对爱的憧憬与保存。它会让你看到:嗨,你这个家伙看到了吧,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六):从书的酒馆出来,进入现实的酒馆。

  这本书书评居然这么少。

  一般我会看完电影或者书,再来豆瓣稍微看看别人的观感。这里观感少得我自觉需要加上一点力量。这一本,我觉得很轻很轻,轻得读了跟没读似的。但是书放下了,再捧起看目录,又觉得每个故事都记得。那些人就生活在你的身边,普普通通的,并不惊天动地,却在一些小小的时刻透露作为一个你我都一样的凡人能展现的最大闪光点。

  后来我觉得,这很符合我想象中的美国。从爱与分享,到圣诞节,到泰坦尼克号,到侏罗纪,到911,到迪斯尼,到老友记,到各种和自己国家领导人一样眼熟的领导人。美国这个国度一直活在我的喜欢里。我喜欢他们自大又乐天,喜欢他们很多电影和电视里透露出来那种不把人赶尽杀绝的温情,对陌生人也能展露的温情。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反而是与国籍人格无关的故事——《约翰尼有了个女朋友》。

  “约翰尼从童车上拿起他推着的玩具,笨拙地把手柄递给那个女孩。他们一起玩那个玩具。我想,对他们来说,这个玩乐场上再无他人,这个世界上再无他人。”

  全部都是些普普通通的瞬间,短的不能再短的短篇,可以无负担地读一个下午茶时间,却会有那么点东西留在你心里。比如我,虽然身不能至,却很想让纽约的同学帮忙去逛一逛那个地方,走走看看,用一双在场的眼睛描绘一下现在景随人迁的小酒馆。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七):孤独的和热情的

  花了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和一个周末的时间读完了这本短篇小说集……其实并没有读完,京东和当当没有买到纸质版,就在网上随便下载了一个mobi格式,标题和本书同名的电子版在电子书里读了。电子书没有目录,文章的顺序原书出入也很大。第一篇是<皮瑟满嘴跑火车>,是我出门擦鞋时与一个流浪汉和擦鞋老头的对话。典型的当代美国小说的风格,自说自话,即使对方没有回应也会坚持说下去。

  我一直无法理解这种类型的小说……人物看似联系在一起,却没有交集,看似在对话,却互不理解,看似在交流,空气中却弥漫着孤独。一种我无法理解的孤独,这也许是我看不懂这类小说的原因吧,不理解他们的生活,不理解人为何会如此。所以当书评里有人写喜欢在医院的那篇小文时,我很想和他交流下。

  可是这种孤独却是我看得见的,虽然并不压抑。

  对我来说,关于约翰尼的几篇小文是本书的亮点。小小的人儿,带给年迈的父亲多少快乐,每个失眠的清晨,每个黄昏的午后,每个小人任性爆发的瞬间,每个小人灵感乍现的时刻,都能给爸爸带来无尽的喜悦。这种喜悦也是每个读者都能看到的。

  我一直在想,父亲去世后,年仅6岁的约翰尼会是什么心情。

  我家里的小人也带给了我新的人生体验,比如要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

  妻子的序也是本书的亮点之一。让读者对作者本人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八):从相见恨晚到......

  邂逅约翰·麦克纳尔蒂的文字,还源自孙仲旭老师在微博上推荐其中一篇文章《他一直没有看到的两个人》,写的太棒。

  对于我这个酒鬼来说,首先这本书的名字就很吸引人。这位爱尔兰籍的美国作家,有着独特的对平民化生活的敏锐观察力和一种“博爱”的态度。仿佛看到纽约第三大道的那间酒馆里,形形色色的顾客,一个个宛若穿梭于我的身边——好的作家,文字总有种穿透时空的空间感。细致入微而自然平实的描述,正如译者孙仲旭老师所说,有一种温暖的正面的力量。

  多少篇小故事,好像在告诉我,如何用一颗谦逊而真实的心看待生活。

  这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一直持续到,麦克纳尔蒂开始描写自己的儿子“约翰尼”的故事。刚开始看一两篇,觉得很可爱。毕竟约翰·麦克纳尔蒂是二婚之后老年得子,对此儿子宠爱有加那也可以理解。但是看着看着我就受不了了......上述一个让我觉得非常有魅力的作家,在几篇写儿子的小说里面,俨然变成了一个对儿子“过度”(totally over)关注的“小男人”......我已经有点儿毛骨悚然了。

  当然,我也没有孩子,不能对别人的为父或者为母之道说三道四。只是站在一个孩子同时是一个读者的立场,我不认为麦克纳尔蒂的这些关于儿子约翰尼的文字有太多的可读性——对于他的家庭来说可能还是蛮有意义的。

  突然想起肖兄对村上春树的评价,“极度自恋,这也许是阻碍他成为伟大作家的原因”。麦克纳尔蒂倒不是极度自恋,但是说极度恋子我想是不夸张的。自恋也好,恋子也罢,干嘛非得写出来呢?写出来也行,干嘛非得发表呢?发表也罢,那就不要指望读者说好话了。

  我有种希望自己没有读到过那些我不喜欢的篇章的感觉。那么我可以说,这是一本非常不错的书。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九):也去酒馆喝一杯

  起初打动我的是前言 也就是John的老婆写得那篇介绍文 一见钟情式的婚姻本就充满艺术色彩 再来看看John其人写得东西 远没有其妻的文字那样动人

  当然那是最初的感想 那个时候觉得他爱去那个爱尔兰老板的酒店喝酒 碰到不同的人 听到不同的故事 于是有了我读到的那些东西 于是我以为他不过是个会听故事又会把它们写出来的家伙罢了

  渐渐地 那一篇篇带有自传色彩的小故事慢慢浮了出来啦 小约翰才两岁 那高大的水泥工老爸就离他和妈妈而去了 依照爱尔兰的风俗 这个路都走不稳的小男孩儿便成了一家之主了 一个毫无家庭责任感也不用担负任何责任的一家之主 渐渐地 被宠坏了的John长大了 有点儿自我意识了 也开始越发不听老妈的话了 倒不是不孝顺 而是坚持自己爱做的事儿尽管妈妈并不喜欢 之后很长一段书中没有相关的故事 只知道他结婚了又离婚了又结婚了 因为心脏不好在那个写得篇幅最长的医院里头呆了好一阵子 也遇着了不少人 听来了不少故事 于是我们也趁机听了这些故事 再后来 老John有了个小John 小儿子成了他的至宝 最后几篇老婆觉得肉麻 我却觉得是他深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而产生的对儿子浓情 这里不禁感慨生命何其珍贵 John还担心过自己六十几岁的时候儿子才十岁 会不会觉得自己的父亲跟别人的不同而有疑惑或者不安 可是他的担心尚未成为现实 就也离开了自己的老婆和儿子 颇像是自己小时候父亲的早早离开重现了

  我忍不住会把John McNulty 跟Ring Lardner作比较 John注重故事里人们说了什么 Ring更在乎故事情节 可是两个人的故事都让我看得有喜有悲 或许还是该自己亲自拿来读一读才行

  只想说 我也想去那家酒馆喝两杯 跟那个爱尔兰的老板聊两句 听听故事

  《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读后感(十):簋街上没有酒馆

  小时候我一直搞不懂大人们为什么要喝酒。就像我的一位滴酒不沾的朋友常说的那样,它们(啤酒)看起来像马尿,闻起来也像马尿,尝起来就更像马尿了。虽然我私下估计他从未尝过马尿,甚至连亲眼见到马儿的机会都不多。一座不南不北、不大不小的工矿城,不像三教九流、鱼龙混杂的首都北京,即便是二三环的大马路上,也能见到马车在悠闲踱步。只是后来,我那位滴酒不沾的朋友,成了工矿城里一位正直的公务员。出没在陪客宴席上,大口大口地灌下那些闻似陷阱的白酒,被迫享受从上至下的辣口。心生怨愤也无奈继续,终究是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变身劝酒大拿、催吐高手,无酒不欢颜。

  有酒的地方,不一定能叫酒馆。去酒吧也有喝饮料的家伙。而我们要喝酒,则习惯饭桌上的吃吃喝喝与话语枯竭的行酒令,乱哄哄你一杯我一杯的劝到吐。我管这叫:哪里有压迫,哪里便有反抗。中国式的狂欢少不了这些宏大又沉重的字眼。你去瞧瞧约翰•麦克纳尔蒂笔下的纽约,那家坐落第三大道的酒馆,时值星期一的上午,一位家庭主妇就这么提着一筐刚洗完的衣服,走进来要上一杯啤酒,对身边的陌生人抱怨:家里有一冰箱的啤酒,自己却要在这儿喝。不用接茬发问,她便会告诉你,因为她男人说了,那全是他的电视啤酒,只能在看电视的时候喝。

  一间酒馆便应该是这样一个中间地带,在茶馆与酒吧之间,在客厅与饭店之间,没有那些饭桌上的压迫与反抗,没有那些职场里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既叫人轻松自在,又得有点距离,不能热情过头了,是个能躲避孤独的好地方。酒则是润滑剂,没那么好,也没那么坏,你不能把它看得很重要。很多人带着自己的故事进来坐坐,喝杯酒、聊聊天,和认识的、不认识的人一起,即使不想说话也没关系,听听看看就好了,那边一个赌马客正在说:“我今天过得很不赖,总算做到了慢慢地输!”

  名叫《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的小集子收集了约翰这位货真价实的纽约客写下的许多这样那样的小段子。我喜欢它,因为它是本地道的小书,没什么写小说的野心,只是很会讲故事。这据说是因为约翰的眼睛雪亮,比群众更雪亮些,耳朵也灵得厉害,不经意就能抓住那些顷刻掉落的好句子。就像那位的士佬谈起自己的孤独时所说的那句话:“电视有点用,但是不大。”这样的时刻总是会让我想起雷蒙德•卡佛,在某一个瞬间,将你一下击中,顿时舌头打卷。约翰也有这样的能力,就是那种一击即中的能力,只是没那么硬,有时候带点伤感,但调子始终是友好的。有趣的是他们两个都是酒鬼,最后也都死在酒神的手上。

  你能看出来,约翰有多喜欢自己笔下的那些小人物,他总是带着幽默与好心去写他们,至于那些不喜欢的人,我想他是没兴趣动笔的。轻松自在又有点距离,寥寥几笔能一击即中,它们犹如生活本质的横截面,几刀下去,那些家伙就生动极了。如今时隔好几代人,和一整个太平洋,仍旧是历历在目,一点也不觉得遥远。于是这些松散的小人物,如同大楼外壁的一个一个窗口,在约翰的笔头连接扭结,成为纽约这座城市的缩影,和一个好印象。(杂志用稿,闲扯勿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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