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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你朝与暮》经典读后感10篇

2019-02-04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觅你朝与暮》是一本由总攻大人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2018-9-1图书,本书定价:36.80,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觅你朝与暮》读后感(一):情之所系

  没有未来的我们,是否应该开始?男主是有钱有颜的土豪,女主是高贵优雅的小天鹅,明明两个不一样文化程度的人,却也因为某种缘分,看对了眼,看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确定的人,确认过眼神,是遇上对的人! 金泽身边从不缺漂亮性感的女生,可是像许澄夜这样可爱干净的女生深深吸引着他,她不会看不起金泽没有文化,她很懂他,即使外界的人再怎么评价,她也只认定自己心目中他的样子。冥冥之中,他们注定相遇注定相爱。 听闻爱情十有九悲,可是那最后一喜,就是属于你,那个人可以晚点来,可以慢点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有一天你会遇到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不过就是匆匆浮云。 今生让我遇见你,无悔。假如生命可以再来一次,我依然义无反顾的爱上你,即使对结局已了然于胸,那也会不计后果的爱过。爱情不是占有,不是支配,也不是荷尔蒙的原始冲动,而是你愿意拿出生命中,最好的时光,不问将来,不问结果。 如果是没有未来的开始,你会开始么,我想听到最动人的答案就是没有未来,那我们就创造一个未来!现实不过是爱的不够深切的一个借口,哪有这么多无可奈何,哪有这么多情非得已,又哪来这么多各自安好,如果爱一个人,那就应该爱到骨子里,爱到不在乎一切,是爱情的魔力,给了你无所畏惧的勇气。

  《觅你朝与暮》读后感(二):《一见倾心,从此只愿觅你朝与暮》

  没有特别轰轰烈烈的桥段,没有拐来拐去的剧情,也没有套路式的带入,男主追女主的前半部分,文字间的细语,带着一种静水流深的美感。但就是这样两个从学历到家世都处在极端的金泽与许澄夜,偏偏似安装了磁铁,慢慢靠近,故事甜到了我心坎里。

  “慢慢喜欢你

  慢慢的亲密

  慢慢聊自己

  慢慢和你走在一起

  慢慢我想配合你

  慢慢把我给你”

  ——《慢慢喜欢你》莫文蔚

  雅痞毒舌的真“土豪”金泽,虽学历不高,出身低微,但风趣幽默,又浪漫体贴。最爱挑战不可能的他,对“死对头”的女儿,对那个身世显赫的芭蕾舞者许澄夜,一见倾心,从此只愿觅你朝与暮。

  “别的地方或许不是非你不可,但在我心里,非你不可。”人的一生会遇到约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遇人无数的金泽,偏偏爱上了心中最特别的许澄夜。一旦认定,不会让你捉摸不定,不会让你患得患失,每天都是又多爱了你一天的日子。

  “你为什么喜欢我?”

  “大概你是我的萨尔茨堡的树枝。”

  喜欢你就像喜欢喝可乐一样 开始是因为对你好奇,然后是喜欢你的味道 ,最后终于对你上瘾产生依赖。因为你是你,所以我才是我。金泽,你是夜晚的香薰,每晚只要有你陪着,才能安然入睡。所有人都说你和她不配,可是你喜欢她,想成为她的夜晚,也想成为她的早晨。你找了半生的春天,她一笑便是。

  爱你,是我做过最美好的事。早安晚安

  《觅你朝与暮》读后感(三):情深难抑,深情不负

  我想每一个陷入爱情的人都会忽的乱了阵脚。就算金泽是霸道总裁,外人眼里光芒万丈。 我以前写别人的故事很看不起“漏跳一拍”这类的的形容,觉得太朴素了,心悸的时刻怎么也得寻个漂漂亮亮的比喻句。但后来自己经历过爱情,忽的觉得这个形容最合适,哪里看得清阳光,哪里来得及分辨感受,只知道心脏先我一步做出反应,一点也掩饰不得。我想金泽第一次见到许澄夜的时候,肯定也是这样的遮掩不得。 一个是学历不高有点痞子气的“土豪”,一个是气质极佳的“天鹅”,从某种层面上,这似乎不是会被看好的一对。你看,爱情总是这么让人难以捉摸。可我总固执地相信一个真理——没有人会愿意选择一个像自己的人。多少青梅竹马最终老燕而飞,如同郭靖不爱华筝,如同简瑶不爱李熏然,太过熟悉相似而无法相爱。而许多荡气回肠的爱情,就是因为这个人不是自己以为会喜欢上的样子,因为他与众不同。 如同郭靖第一次见到黄蓉——一个衣衫褴褛眼神灵动的小乞丐,与他在草原看到的耿直之人不大相同;如同公孙绿萼初见杨过,是在绝情谷中吃花瓣吐舌头的少年;如同金泽初识许澄夜,他没想到世间竟有如此优雅明媚之人,脚尖点地,悠悠起舞。足以让他一见倾心,义无反顾。 性格反差如何,气质不符又如何,他们终有了一段甜蜜爱恋。只知道现在很多人频频被“爱你,就是一生。”这样的句子打动。追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复古情怀近乎病态。 因为“一生一世一双人”这七个字太重了,我深怕自己的爱要佝偻着身子往前走。 我希望它又轻又自由,希望它恰如其分。 看不到未来如何,我爱你,确定现在的我爱你就够我拼尽全力。

  《觅你朝与暮》读后感(四):关于未来 我想的都是你

  当温文尔雅的芭蕾舞者遇上俗不可奈的房地产奸商,许澄夜与金泽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人,却因为男主独特的癖好“恋足”而扯上关系。初听男主有恋足这个癖好,对男主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看到后面完全被可爱的金泽给打败了,谁还没点特殊的癖好呢。

  一见倾心,从此只愿寻你朝朝暮暮。

  金泽之所以在初见许澄夜时就认定她就是那个对的人,选择将自己的心给交出去,开始追随她的步伐,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好的事物,男主并不是从一出生就是身价上亿,拥有一切。

  一个人最缺少什么,就会忍不住朝着那样东西靠近。

  文中多次提到金泽财大气粗的一面把所有值钱的首饰都戴在身上,屋子装修风格怎么奢华怎么来等暴发户行为,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人傻钱多,金泽能有今天,全是靠他自己拼搏出来的,他经历过穷是什么感觉,他发过传单、在工地干过苦力、给人洗过车、做过保安,后来又去做业务员,再到接触房地产行业有了现如今的成就。在他看来,许澄夜就是天使般的存在,温文尔雅的芭蕾舞者,身材和气质非凡,对人柔和又总是波澜不惊,与他这个与金钱为伍的俗气商人完全相反,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忍不住靠近美好的事物。

  金泽给我们上演了一场求爱路漫漫之抱得女神归。俗气土豪金泽在撩妹这方面上还是用他的惯有思维,怎么豪气怎么来,看起来毫无诚意的举动,在我看来却是他的安全感的来源。没有学历没有背景只有金钱能给他安全感,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人一点点长大,那些小时候的景色和故事,是不是就都忘了呢?”看完之后有点心疼金泽。

  《觅你朝与暮》读后感(五):金先森,这里有只妈妈粉请查收!

  几乎是看到文名和作者放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决定跳坑啦。

  咋说,这是一篇让我看了之后,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看不下别的文的文。它或许没有恢弘大长篇的气魄,也没有拐来拐去的剧情,没有走讨喜套路式的人设,但它展现的所有不完美缺憾,都刚刚好成为了心底不可描述的白月光,不忍心吃掉的小草莓。

  上课的时候,依然忍不住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在草稿纸上一遍遍写他俩的名字,脑补作者没有写出来的日常,想着澄澄的黑色吊带裙和芭蕾软鞋,想着金先森壕气冲天地翻修整个剧场,想着秋叶与冬雪,想着他俩KTV式的家。

  妈呀,中毒了。

  我们金泽一出场真的超级不讨喜啊,花哨西装,行为举止活像个心理变态大反派,甚至觉得所有配角都是为了侧面突出金先森的土豪和神经质,差点忘记他俊逸儒雅的帅气外表。

  然而作者就是有那么神奇的功力,刚开始怀疑他眼里只有金钱和利益,但一对女主一见钟情后,他好像就有了灵魂,有了生命,胃疼时让人担心得不行,撩妹时呆萌又可爱:

  “土豪:知道我为什么戴眼镜吗?

  白天鹅:近视眼啊

  土豪:我眼神好的不得了

  白天鹅:那是为什么

  土豪:当然是为了看起来比较有文化

  ……”

  金总裁表示:我不懂莎士比亚,不知道简奥斯汀,欣赏不了交响乐,也理解不了芭蕾这门艺术,买东西不求最好但求最贵,英文最熟练的三句话是“这是什么”“多少钱”“我买了”——就是这样除了一身臭钱和这张脸之外一无所有我,能追到我喜欢的高贵女神吗?

  许澄夜:……能。

  因为你是我那根萨尔茨堡的树枝。

  心动的一瞬间,就像是萨尔茨堡的那根断枝结上美丽水晶的那一刻,细细小小,而又璀璨耀人。即使他本身是个普通的树枝,所有人都说他学历和家世都和我不般配,可是因为我喜欢他,就会自带滤镜,在我眼里变成像那些晶体一样完美。

  作者的文笔流畅,铺陈直抒,情节顺其自然不狗血,对感情描写不造作,也不刻意修饰,甜的时候怎么虐狗怎么来,撒满了一街的大白兔奶糖,甜滋滋,心里也酸酸的。满满的文笔简直要我跪下来膜拜,以后总攻大人写什么我看什么。或许就是这些,加上细节之处格外打动人,成为了最好的觅你朝与暮。

  金先森和澄澄要一直一直好好的,甜甜甜的结局/番外我还能再看八百遍。

  最后想替作者说,我愿意把《觅你朝与暮》送给你,包括这个故事里的一切美好。

本文作者的文集给他/她留言我也要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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