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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正义宣言读后感2500字欣赏

2019-02-04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地球正义宣言》一书由科马克·卡利南所著,在今天环境日益加剧破坏的今天,人们的生活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大家有没有想过从环境方面去改善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对地球的思考。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地球正义宣言读后感2500字欣赏。

地球正义宣言读后感2500字欣赏

《地球正义宣言》真的很让人震撼,因为它阐述的不仅仅是制定法律的出发点,不仅仅是对生命的诠释,我想更多的是揭示和启示人类从哪里来和应该到哪里去的哲理层面问题。如同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一样,书中所提出的地球命运共同体等伟大法理思想,必然会对中国及世界的法哲学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书中荒野的大美,一下子让我回到了二十年前的年少美好时光,也一下子让我回归荒野。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非常美丽的湖畔,每逢盛夏华灯初上之时我们一家人会去湖边乘凉。放一条毛毯,躺在青石之上,此时,青石上的余温是非常柔软的。面对着浩瀚星空,细数最亮的星星,偶尔有流星划过我会激动地叫起来。晚风吹过,在层层的浪花声里,知了睡了、喜鹊睡了,只有蟋蟀们还在弹奏、鱼儿们还在玩跃出水面的游戏,只有淡淡的泥土的味道飘香远方。荒野真美。

之前读过姜戎老先生的《狼图腾》,书中毕利格老人说:草原是大命,狼、兔子、黄羊、野草都是小命,破坏了草原长生天会发怒的。可是,狂热的激进分子并没有在意原住民毕利格老人的话,于是长生天真的发怒了。草原迅速沙化,遮天蔽日的沙尘暴发出狼群一样的嚎叫,排山倒海般的扑向中国每一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这是荒野给予人类的惩罚,在这个惩罚的过程中,不管是住在筒子楼里的寻常百姓还是有特别条件的人群,无一幸免。因为人类无知的自大,人类的伙伴们正在一个一个的灭绝。我相信每一个思想家早已听到了一个来自地狱的声音:人类绝不是地球上最后一个灭绝的物种。

人类从哪里来又应该到哪里去呢?《地球正义宣言》给出了答案:我们的生存和使命都源于地球。书中讲到,为了理解“伟大法理”对人类法律制度和法理的影响,有必要将个人的参照点从绝对人类中心主义中自觉地解脱出来。这样做类似于为了领会哥白尼的日心说而非地心说大发现的正确性所需要的思想改变。

关于地球共同体成员的权利,托马斯-贝里的观点是:地球共同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拥有三项权利,即成其为自己的权利、栖息的权利和履行他们在地球社区不断更新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权利。对这些权利的确认等同于承认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享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的主体。

人类从非洲开始进化,大约一万年以前农业的出现使得人类有了更多的经济基础去改变自身的生存环境,那个时候食物链之间还是平衡的。人吃掉必要的野兽或者开辟出必要的田地,同样野兽吃掉一部分人,毁坏一部分田地都是食物链的自然现象。后来的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时期,也就是工业革命之前的人类生存拓展并没有超过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生物圈还是相对平稳的。十七世纪工业革命的兴起,让人类改变自身生存环境的效率成倍增加,而那个时候人类的思想中并么有意识到命运共同体是什么概念,在人类眼里除了黄金还是黄金。

有时候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类还有没有在进化,如果没有是从什么时间停止的;如果要继续进化将进化成什么样子,是以基因突变、克隆的形式还是通过技术让人不生不死。既然生物学家把我们人类定义为灵长目的一个物种,我认为人类最应有的进化方式应该和大自然中的一切物种一样,是为了更好的适应荒野而不断优化。以人定胜天的思维去驾驭荒野,企图让荒野为人类服务的思想是愚昧的、无知的,这也是书中所讲的人类自毁式的嚣张气焰。

地球正义宣言读后感2500字欣赏

我十分敬仰中国古代的一位思想家——老子。他的道法自然思想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成文的关于伟大法理的论述。“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即,万物都应遵循一定的规律共生共存,花草树木是这样,山川河流是这样,日月星辰是这样,作为地球一份子的人类亦是这样。

在那个礼乐崩塌的周王朝,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并没有得到决策者的重视。他看到诸国杀戮、生灵涂炭的场景,他深邃的目光里饱含泪水。“罢了罢了,总有一天世人会明白我的主张,我老聃不如归去”。于是,驾一头青牛,着一袭白衣他款款西游,一路上花鸟相伴,一路上晚霞的唯美映衬着他走过的路,也着实的逍遥自在。相传老子出大散关以后去了印度或昆仑山修炼,我更相信后者,因为昆仑山脉是中国龙脉的发源地,天地之灵气汇合于此,又分成三大脉络向东流去,作为道教的创始人这个地方无疑是最好修炼之地。

在我们国家法理学建设方面,於兴中教授提出过一个一针见血问题:中国应该以自身特有的历史文化加之对西方法文化的借鉴,形成我们自己的法文化传统。我是非常赞同这个观点的,因为中国的土壤不适合照搬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文化,欧美的不行、苏联的也不行。因为小国寡民的分散城邦文化与沿河聚集的统一文化以及农耕文明与海洋文明所沉淀下来的区域脉络是有明显区别的。

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与伟大法理思想是不谋而合的,这说明我们中国是有建立地球法理传统的DNA的。现代社会的人类必须认清的一个事实是:人类属于地球,而并不是地球属于人类。既然我们的科学家告诉我们,人类对地球的认知不足百分之五,那么我们就要承认人类只是地球上微不足道的一份子。试想,人类驾驭荒野并以此来开拓宇宙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情。

对于迷失道路的人类而言,《地球正义宣言》正好为之提供了最好的路标。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将人类文明融入地球文明形式之中,以及将我们深深根植于地球的泥土之中,直到无人知晓哪里是终点,哪里是起点为止。因而,自然、人性和文化将再次被视为是不可分割的连续统一体。

当然,我并不全盘否定人类发展所带来的益处,也并不主张对当下的法律做一个一百八十度的逆转,因为那也是荒唐的。一切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地球正义宣言》正是在告诉人类,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应该以怎么样身份去认知荒野和宇宙,应该以怎么的姿态去处理与荒野的关系,以及该如何推动命运共同体的发展。尽管形式严峻,但我们已经看到了荒野的迹象,而这种迹象也必如同那星星之火一样,快速燎原。我们有万分理由坚信《地球正义宣言》必将引起巨大轰动,不管是研究法学者还是研究政治者,不管是决策者还是寻常老百姓都应该读读此书,因为闻道可以有先后、术业可以有专攻,但命运共同体是我们每个人的事。

在此,我们每一个人在感恩造物主的同时,也应该感恩我们的每一位思想家。最后,我冒昧的用郭武教授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读后感:真正的思想者必然在学术研究中关照生命的真实,而这种关照又可始于任何一个事件、任何一种物件、任何一种范畴及任何一个对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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