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短篇是讲小律师霍杰的哥哥霍许和他的朋友淘淘非常喜欢打篮球,有这么一天,他们两一起打球,打着打着,淘淘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作文自己还没有做好,明天就要交了,于是很为难,霍许看到他一下子变成了这个样子,便问他怎么了,于是淘淘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霍许很想和他打篮球,于是就说:“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淘淘半信半疑的问:“你有什么办法?”“嘿嘿,我给你一篇我以前写过的不就可以了吗。”“好啊!”于是他们便继续打球,作文交上去了,不久,校刊刊登了这篇作文,署名为淘淘,霍许知道后非常不高兴,就去找淘淘,让他把自己的名字也登上去,淘淘哪恳啊,他们就去找小律师霍杰,霍杰告诉他们,署名权应该是霍许……
相信大家一定写过许多作文,不过,也抄过作文,搬过来,写上自己的名字,就是一篇文章,是挺轻松的,是啊,这种事我也干过,不过我现在绝对不会了,我认为你就是写作文借鉴一点好的东西,这是可以的,这样还可以增长自己的知识,补充自己习作的、以及其它的不足之处,这样多好啊,可是有的人就是懒惰,把别人的作文原封不动的搬过来,署上自己的名字,我现在认为这样是无耻,你这样的话,就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侵犯了原著作家的著作权,是呀!在平平常常的生活中,大家不以为然的事物就可能是禁止的,是违法的。
同学们,我们好好想一想,抄作业好吗?不好,那样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没有,只会让我们失去一个人的道德品质,被人看不起,是的,这多么不好啊,那既然不好,那我们就不应该做呀!我们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就得好好的活,要活出个人样来,要贡献我们的祖国,我想,我们现在是不是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我们应该把法律牢牢的铭记在心里……好好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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