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是一部由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著作的中篇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再被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成为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故事。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读后感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刘亮程在《狗的见识》中说: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
18世纪90年代,伴随着美国淘金热的兴起,小说主人公巴克(是条狗,最后成为狼)安逸高贵的生活被改变了轨迹。
巴克有着优良的血统,他的父亲埃尔莫是一只体型庞大的圣伯纳德犬,他的妈妈谢普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在过去的四年中,巴克过着他非常满足的贵族生活。他有大法官的孩子们做玩伴,可以在空气清新的早晨,或美丽的黄昏外出散步。
当世界各地的淘金者,来到克朗代克河这个冰天雪地的北方。狗,尤其是优秀的狗,迅速走俏。法官家的雇佣工人曼纽打起了巴克的主意,将他卖了出去。
巴克历经几次转手,无非是被贴上货物的标签,在转入转出中被人们精算它值多少钱。那些所谓狗“主人”在灵魂上驯服他,用大棒打击他。如果不听话,他的下场会和那些死去的狗一样,所以它必须等待机会。
巴克亲睹了一次激烈的搏斗,他明白这儿的狗都像狼一样残忍,没有什么仁爱。在这里,日光浴没有了,舒适的生活没有了,有的只是和别的狗一起东漂西荡。他们必须自己寻找食物,这里到处充满狂热毫无安全。所有的人和动物都得谨小慎微,因为大家都在为自己的生存努力奔跑。地盘,食物,一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服从,这也许就是他的命运。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环节,谁适应谁胜出谁就能生存下来(或许这是作者要讲的重点)。
巴克经历了同胞的生死决斗,在冰天雪地拉雪橇,学会了如何更好的生存。残酷的环境让巴克学会了很多东西。他的感觉异常灵敏,在硬邦邦的冰面上我水喝,听到哪怕很小的响声,就能根据一点点的征兆判断风的方向。
狗队辛苦的前进,趟过凶险的冰河雪滩,越过崇山峻岭,迎着呼啸的北风日出而行日落而息,机械的重复着枯燥的生活,考验着狗性更考验着人性。
淘金的队伍很多人唯利是图,大棒常常劈头盖脸的朝巴克身上打去。直到桑顿救下了奄奄一息的巴克。经过桑顿精心的调养,巴克的日子过的悠哉悠哉,恢复了往日的神采,结交了新的朋友。他在春季暖洋洋的阳光里愉快的游戏,其乐融融。桑顿的爱没有任何功利色彩,他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巴克,巴克也忠诚对待主人。在那样的年月这样一份真情着实可贵。
时间过去了整整一年,桑顿惊奇的发现一处巨大的金矿。他们就地取材不再前进,投入到艰苦的创业中。巴克有了更多的时间在园中飞奔跳跃。
成也金子败也金子,印第安人为了将金矿据为己有,杀害了桑顿。
巴克守护荒野,为主人报仇,成为群狼之首……
巴克警示人类:生命本真、简单、纯粹、善良,这样的人才值得拥有生命,才能热爱生命。而与困境斗争,用顽强的意志开拓领域,是美国一直宣扬的硬汉精神,这与美国的历史形成有关。
女儿读了美国作家劳拉-英格尔斯写的《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犹如一幅长画卷,再现了十九世纪后半期英国西部的拓荒生活,刻画了拓荒者勤劳质朴善良的品性和顽强执着的精神。
《在沙漠中心》《伟大的悲剧》《真正的英雄》均是这一主题。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中,这个人所处的荒原,其实就是拓荒的恶劣环境(用狼来隐喻)。拓荒的过程展现的就是人性的善良。同样拓荒之路何其艰险,会经历各种各样的考验和磨难。与其说是人和狼在荒原中相互猎取对方的生命一一一弱者与弱者的较量,不如说是顽强意志的较量,更是人性的抉择。他看到抛弃自己的朋友暴尸荒野,殉葬的只是一袋钱币。他没有践踏道德底线,选择了对死者的尊重。人性的善恶不在一念之间,更不在第三方的监督下,是任何外界因素都左右不了的“本心”。比尔失其本心,而这个人保其本心,于是一个死一个生。
《荒野的呼唤》同样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主人公巴克是命运的主宰者,作者借用巴克的遭遇揭示人类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而困境往往是让你成功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