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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侮辱仙人跳

2019-04-27    作者:阿舒    来源:网络

  最近都在忙,马上又要闭关,本来不想掺和这个令人倒足胃口的破八卦。但是,大强子这个事情,这几天的反转变成——

  我就有点坐不住了。然后我发了一个朋友圈:

  大家热情这么高涨,个么我写一个技术普及贴。

  为了防止又有人在下面喷我,写之前特此声明:写此贴纯属科学普及,意在警示世人,绝对没有鼓励仙人跳拆白党等犯罪行为的意思,也不代表我对于大强子事件有任何观点性的评价。(现在写个文章太累了)

  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一个支持变法的内阁中书丢了官职。这个身材矮小的杭州人曾经在袁世凯小站练兵时当过幕僚,如今他对朝廷充满失望,于是回到家乡,过了一阵,他到上海来做编辑。

  朋友们都对他的极度近视印象深刻,据说,他看书写字,必须戴着眼镜完全贴着书本,方能看见。这个杭州人叫徐珂,他给我们编了一部八卦大全叫《清稗类钞》。

  《清稗类钞》有多八卦呢?有很多你们所熟知的野史其实都是这本书披露出来的,比如——

  雍正皇帝通过改字夺嫡篡位

  乾隆皇帝是海宁陈家的孩子

  道光皇帝想吃片儿汤,结果内务府说“经费数千金”……

  当然,我不会告诉你,我喜欢看这本书是因为这里面有超级超级多的食谱,是我某段时间的下饭最爱。现在“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上可以看到这本书的电子版,在这其中,有一个叫“棍骗类”的条目,专门记载各种骗术,其中有这样一条:

  仙人跳

  苏、沪有所谓仙人跳者,男女协谋,饰为夫妇,亦有出之正确之夫妇者。使女子以色为饵,诱其他之男子入室。坐甫定,同谋之男子若饰为夫也者,猝自外归,见客在,则伪怒,谓欲捉将官里去。客惧,长跽乞恩,不许,括囊金以献,不足,更迫署债券,订期偿还,必满其欲壑,始辱而纵之去。谓之仙人跳,亦谓之曰扎火囤。

  按照老徐的说法,“仙人跳”是上海苏州一带的骗术,主要是男女双方合伙,以女子色相诱人,而后实行诈骗。老徐为了做说明,举了一个栗子:

  道光年间,有一个吴江的顾某人到苏州去考试,住在吉利桥畔。有一天他出门一看,发现旁边有一家叫“锦凤楼”的茶馆,因为吃饱了没事做,小顾就去喝茶。

  客满,只有角落里还有一个位子,旁边坐着一个老太太,一个年轻少妇。小顾看看,就过去坐着,老太太就跟他聊天,聊着聊着蛮投缘的,老太太就说:

  这里没意思,你要是有兴致,就去我家里,我来烧好茶给你喝(此间无趣,郎如有兴,盍至我家,当烹佳茗以相待。)

  小顾同意了,到了人家家里,上二楼,发现楼上布置很雅致,榻上有鸦片烟,老太说,你抽伐?小顾说,啊呀我没抽过。老太就说没事没事不过是抽着玩。然后小娘子上前,帮小顾烧烟。小顾刚刚躺上烟榻,老太就说:

  你随便坐随便躺,当这里跟家里一样。我现在有点事先走了。(任意眠坐,无拘束也。老身有事且去。)

  须臾,忽然听到楼下乓乓乓敲门,进来三十多个男人,进门就嚷:“人在何处?”小娘子说:“在楼上。”

  还好小顾年纪轻,身强体壮跑得快,这才逃过一劫。老徐说,这就是“仙人跳”。

  徐老师还详细说了这一骗术的加强版:

  先使女子引诱男子,与之周旋,既接近,则引其党十数辈,各携武器,追踪而寻获之,声势汹汹,不可向迩。佯称妻为所污,非死不可,否则汝既爱之,汝可买之,并须赔偿平日一切费用,否则决不再留此被污之妇云云。男子或稍抗拒,则伪为夫者必连声喝打。其党则又假作调人,竭力劝解,迫令男子献金,并将其衣服及随身所有者悉数括之而后已。

  由此可知,“仙人跳”这个词大约产生在清代,也叫“扎火囤”。但这种骗局,实际上在明朝就有,比如最喜欢编故事骂和尚的湖北人王同轨曾经在他的明代畅销书《耳谈类增》第十七卷中说了“优诈”的故事:

  苏州山塘某寺的一个和尚,在月夜碰到一个美妇人。妇人对和尚说,我被老公家暴,无家可归。师傅能不能带我回去住一个晚上。和尚嘴上说不,心里却一动,就带小娘子回家,正要脱衣服,忽然来了一大群男人,进来把和尚绑了,说:“贼秃驴安得诱良家妇至此?”和尚不断哀求,旁边一个人假意说合,说你有什么财物表示表示。和尚说我哪有什么东西,只有化缘来的“面近百”。这帮人拿了面一哄而散,和尚过了好几天才知道,这是一个犯罪团伙。

  所以,“仙人跳”的基本要素我们来总结一下:

  1.要男女合谋。

  2.要在将成未成事的紧要关头出现。

  3.捉奸需有团伙,且有的管打,有的管讲和,红脸白脸都要有。

  4.目的只有一个,骗钱。

  以上是清代之前的“仙人跳”情况。

  到了民国,上海滩上的“仙人跳”事件更多,三十年代,“仙人跳”犯罪团伙似乎变得更有耐心了。1935年,北四川路邮政总局的职工江炳根经蒋姓友人介绍,和一个崇明女人施范氏相识。女人说,自己本来有丈夫,但是感情不合,刚刚离婚。她家境贫寒,生活困难,想要重新开始。小江大概也属于文艺青年,先和这个女人做了一个月笔友,然后某日,这个女人就说,过两天下午七点,我跟你有要紧事碰头。小江赴会,谈了片刻,女人说这里不方便说话,我们去旅馆开房吧。到了旅馆,没过多久便来了一伙人,说是女人的丈夫,揪着小江指控他“诱奸其妻,大施危迫,勒令江出一百元,否则以斧头相向。”小江身上没钱,只好捎了一个口信给朋友,叫他带钱来赎人。这个朋友意识到小江遇到了“仙人跳”,就报了巡捕房,这伙人被捉,才知道这样的方法已经用了好几次,屡试不爽。

  “仙人跳”手法中,捉奸人破门而入的时机很重要。目前来看,一般都在男方未成事的紧要关头出现。如果犯罪团伙采取“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让男方成事之后再骗取钱财,这就不是“仙人跳”,而叫“放白鸽”。

  白鸽当然也是美人,一般来说,即行骗者将年轻貌美的女子,或是自己的妻女,或是拐骗来的女子“放”出去,以美色为诱饵对富有的男子设局行骗,一旦捞足钱财便将白鸽放回。

  比如,1920年代,上海曾发生了一桩“销魂三月,失金十万”的风流奇案。汉口富商子弟赵少爷携款十万来沪采购绸缎。某日,少爷到大世界游玩,遇到一对美人姐妹,美人“不经意”掉下一块绣花手帕,少爷躬身捡起,乘机攀谈,并请她们第二天到天蟾舞台看戏。从此少爷天天请两姐妹外出游玩,买首饰、添衣服,所到之处大肆挥霍。如胶似漆之际,少爷租一私宅,金屋藏两娇。过几天,家中来了电报,催少爷回家。回家一看,才发现他有一张六万元的银行存折已经丢失并已经兑现。

  另有一种“飞来媳妇”,也属于“放白鸽”之列。这类女人往往出现在马路偏僻处或弄堂里。女子席地而坐,以手帕蒙头,面前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凄惨身世,一般父为赌徒,要把自己卖到妓院,母亲急病入院,她万不得已,出来寻求帮助。需要特别表明自己上过学,不做小妾,只求救母。字要写得排列整齐点画清楚,文理明了,令人信服(看,做白鸽也是有技术含量的)。

  有过路人见她可怜,也有人存心想沾点便宜,就上前与她商谈,女子就说,跟我妈说。等见了母亲,则把那女儿的话重复一遍,说如果能给钱把债务还了,就可以把女儿娶走。

  答应了条件的,把女人领回家里,新婚不过半月,该女便下堂求去。如不被应允,就会利用各种机会逃走,而后没过多久,再觅一处,重演“画地觅婿”之闹剧。

  有趣的是,1928年10月28日,《申报》上还曾有过一则《白鸽脱手》的新闻。崇明(为啥又是崇明,崇明真是仙人跳犯罪团伙重灾区!)有个十八岁的少女施氏被无业流氓范清狗引诱失身,拐带她到上海,在小旅馆里住了一个多月。两个人没钱了,于是商定要“放白鸽”。找了一个沪北庙头芦花庄农民徐毛毛,两百五十块,把施氏卖给了徐毛毛。本来商定过一个月,施氏就逃跑。结果徐毛毛对老婆好,施氏动了真感情,不肯跟范逃跑“重操鸽业”。这一天,范清狗拿了假金戒指假金表来徐家,要施氏拿真金饰换下,然后和他一起跑路。“施本以恨极,闻言即喊毛毛外出,讲此事前后详情一一道徐”,最终“白鸽”幡然悔悟,范清狗被送到警局。

  百年而来,报纸报道和各类小说里,“仙人跳”案件的数量和成功率之高都令人瞠目结舌。无论是《海上繁华梦》里被“仙人跳”之后跳黄浦江的钱守愚,还是张恨水《平沪通车》里一杯咖啡就起了色心最后被骗十几万巨款的胡子兴,男人的色欲和贪念,轻轻一勾,立即就天雷地火。

  不过,根据以上故事,我们可以总结一下,“仙人跳”的情节不过以下几种固定模式:

  1.一个年轻漂亮、衣着得体的女子在马路戏院公园等有些僻静的公共场所和某男子邂逅。邂逅看上去是不经意的,但实际上是特别安排的

  2.女子以各种方法引起男子注意,男子上前攀谈。这些女子的情况大多相同,丈夫或者父亲出远门,会辅以丈夫家暴、父亲烂赌等佐料。

  3.女子邀请男子到自己家中或者去旅馆,男子跟着女子前往。一般来说,家里的布置陈设都不错,为的是让男子放松警惕。这类所谓的“家”和家里所有的布置通常都是租来的。

  4.当男子和女人正准备亲热的时候,会有数人冲进房间,自称是丈夫或者亲属,先对男人一通打,说他勾引良家妇女。而后有人出来说合,等男子拿出现金或者支票才肯放人。

  这样一看其实蛮沮丧了,中华文明五千年,“仙人跳”发展到现在,其实套路并没有发生很大变化,无论是放白鸽还是仙人跳,跳来跳去,不过还是那三板斧。不过,不管如何,“仙人跳”注定是团伙作案,领头人拟定计划,发挥带头作用,其余人按计划行事,谋定而后动。

  地点设在何处?要不要让对方尝到甜头?冲进去的时机?怎么付钱?要多少钱?处处都有讲究。

  仙人跳是有技术含量的,不要侮辱仙人跳。

  *参考文献:

  1、徐珂,清稗类钞,

  https://ctext.org/wiki.pl?if=gb&res=502424&remap=gb

  2、王同轨,耳谈类增,北京大学图书馆影印本

  3、曹关群,民国时期上海女性犯罪问题研究(1927-1937),上海师范大学200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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