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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种》人之初,性本恶

2019-03-02    作者:龙飞飞    来源:文章吧

《坏种》人之初,性本恶

  马奇的《坏种》让儿童犯罪这一题材搬上了大荧幕,本书围绕八岁的小女孩(罗妲·潘马克)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向周围的人狠下毒手,让身为成年人的我们感到恐惧。

  有人讲到此书并不适合归在悬疑小说这一类别之中,确实,相比于一些悬疑小说的代表作,它的悬疑和惊悚程度可以说是较为“平淡”。小说的核心线索是围绕着母亲(克里斯汀·潘马克)在女儿的种种表现之后,重拾了其真实的儿童和家族谱系的记忆,尤其是当她发现自己的母亲是贝西·但克尔,也是一名从小就表现出惊人的杀人天赋,冷酷无情利益至上的女凶手。随着她对母亲的事迹越是了解,便对女儿的种种行为表现感到越害怕。察觉到女儿从小对利益的痴狂,展现出令人畏惧的反社会人格。她坚信是自己携带着母亲的坏基因,遗传给了女儿。如果说悬疑小说是侦探带着读者一步步解开悬念,那么本书也像是母亲克里斯汀在带着读者们解开女儿为什么要杀人的疑惑。

  不得不说作者在角色塑造方面十分成功,形象鲜明,且情节紧凑,即使悬念不强,也不妨碍我们往下读的热情。首先就此书最受关注的人物——罗妲。书中精神病专家对她的描写:罗妲在许多方面是他见过的最早熟的孩子;她的精明、成熟和好算计的特质极为突出;但是,她完全没有负罪心理和童年焦虑;她也欠缺情感能力,唯一关心的只有她自己。她身上罪与常人不同的,或许是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了。她仿佛是一只可爱的小动物,从未受过训练,不知该如何融入世间俗例……

  虽然小说里没有明说,可以确定的是罗妲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为了得到书法奖章,她不惜将同学戴格尔推下水里致死。在此处,克里斯汀和普天之下的母亲一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道德感,担心女儿接受不了同学的死亡,想着应如何去美化死亡的残忍让单纯的女儿接受,如何安慰女儿让她从永失朋友的情境中免受伤心……而她的女儿却在为自己不择手段得到了同学的奖章而沾沾自喜。

  “我为什么要难过?淹死的是他,又不是我。”她无动于衷。

  人类所歌颂的最伟大的女人——母亲,在这里略显无力。克里斯汀是一位平凡的母亲,渴望用爱去教化女儿,而她所谓的教化,就是用她在社会自成的体系之中养成的世界观,用这套价值观念去培养女儿融入社会,和平常人一样。但所谓的“和平常人一样”,无非是在鸡圈里好好当只鸡,否则下场就是被宰掉。但她的女儿不是平常人,罗妲不属于这个社会,她在鸡圈里像一只鸡活着,却渴望着吃人。她看似融入了这个社会,却用伪人的假象迷惑身边的人。母亲揭穿之后,又是陷入深深的痛苦和绝望之中。罗妲缺乏平常人所拥有的同情心和怜悯心,而这个社会的融洽来自于我们最基本的能力——共情。她的脑子里已经有了属于她自己一套的价值观体系,并不是后天的与周围环境进行摩擦,或是她的谆谆教诲里形成的,这样的人,岂不畏惧?

  不管是性善论还是性恶论,在罗妲身上都不适合,在她的观念里,没有善恶,也不分对错,或者说,她不按这个社会的规则来分辨自己行为的对错,她的世界里只有我想要和我不要,过度自私。

  克里斯汀第一次发现女儿的伪人现象。

  她忽然想到:她的孩子,仿佛第一次意识到,把自己和其他人分隔开,是某些肉体和灵魂的因素,正用模仿他人的行为来消弭这种差别;然而,罗妲的内心里缺乏自发性的情感进行指引,她不得不思考、琢磨、实验和摸索,小心翼翼地模仿对方的价值观和心绪。

  我们无法用这个社会的观念去要求罗妲,因为她把自己区别于这个社会之外,可她作为人类,就必须得臣服于人类社会用来维持和平的道德体系之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社会的规则,只有在人们去适应它的时候才称为规则。跑出鸡圈的调皮鸡,总是会先被杀掉,人类社会也是如此。

  面对有着反社会人格的女儿和母亲,克里斯汀才是最可怜的人,是母亲留给她的坏基因遗传给了女儿。罗妲是坏种,从一开始就坏,并且没有什么能改变她。克里斯汀对此怀有深深的罪恶感。若是将女儿绳之以法,那她将饱受作为母亲的煎熬;若把罪行累累的女儿留在身边,她将受到道德的斥责。无法用爱感化的孩子,无法拥有共情能力的孩子,罗妲对于克里斯汀最大的羁绊,就是:她,是我的孩子。

  同样具有反社会特征的莱洛伊,他的悲剧就在于他以为罗妲和自己是同一类人。他的反社会心理,是由于这个社会的不公,让处在社会的最底层的他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从而对这个社会产生了严重的仇视心理。莱洛伊是被社会规则淘汰的人,而罗妲从来都不属于这个社会。罗妲比莱洛伊更加没有同情心,她的无情在于她对这个社会除了索求没有任何感情,莱洛伊的无情就在于他认为世界上没人能比他可怜,仿佛他才是最值得被同情和可怜的人,所以其他人的悲惨又有什么值得他同情呢?莱洛伊的形象代表了现实生活中的大部分人。

  时至今日,具有反社会人格倾向的人依然存在,就像书中所说的,现实中这类恶人,通常要比普通男女看起来更像普通人,他们扮演出的美德化身比真正贯彻美德的人更显真实。人们喜欢具有反转剧情的卧底和间谍电影,甚至是出现反社会倾向的剧情(参考美剧《去***世界》),观众常常能从主角对社会进行暴击时体验到刺激和快感,这是否也体现了我们内心世界里也藏着反社会人格?即使有,我们也选择去压抑,因为那些不压抑的人,已经关押在精神病院里了。再强大的精神病学家也只是时代的傀儡,能缓解社会的症候,却也拯救不了病态的人类。

  反社会人格的出现,是否证实了人类社会的规则并不适合所有人?遵守了社会规则的人是称之为人还是被社会驯服的人?在1956年《坏种》的电影结局,克里斯汀想带着罗妲一起自杀,却没想到罗妲被救活。趁所有人不注意,罗妲偷偷去找了被母亲重新扔回了码头的奖章,却没想到被闪电击中。这个结尾也许是为了人类社会的和平所着想,母亲没能杀死的坏种,就让公正的上帝来制裁。但根据作者在书中的描述,我认为这是不予苟同的。道义二字,对上帝来说是什么东西,我们根本无从知晓。想起《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里写满了精神病患者的奇异思想,让人惊叹之余也让人畏惧。庆幸的是,他们脑中的思想只是他们自己一个人的狂欢,倘若上帝将罗妲进行批量生产,那么这一团体将是我们人类社会的定时炸弹。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才会发现规则的重要性。

  “你就不能好好做人吗?”作为被驯服的我们常常发问向那些不合常理的人类发问。

  那么他们的问题来了。

  “什么是做人?”

  “我本身,不就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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