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新华字典》上解释为“很能吸引人的力量”。教学的魅力,即是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对学生有强烈而持久的人际吸引力、精神感召力和智慧的启迪力。它能够激励、鼓舞学生汲取知识的信心和力量,不断向新知识殿堂奋发进取。
语文教师的教学魅力,应该是由多种因素结合而成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完善的人格力量是教师教学魅力的基础。
任何一个优秀的教师,经过长期陶冶的思想情操,磨炼的精神气质,积累的知识能力而形成的个人修养,无疑是教学魅力的基础。所以,只有长期勤奋好学,不断日积月累,认真地完善自己的教学,才会有其魅力的丰富底蕴。著名教育改革家魏书生教学中对教材的烂熟于心,对知识的旁征博引,上挂下联,纵横捭阖,以其谈笑风生的教态,充分调动起学生高昂的情绪,浓厚的兴趣,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有人听了一节课后问他,你备这节课用了多长时间,他耐人寻味地说:“我的前半生。”
由此看来,语文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层次,进行“自我充电”。变原来的“一桶水”为“长流水”,继而升华为适合学生需要的“甘甜水”。将学生的“知识杯”与教师的“专业桶”都汇集到知识的大江大河上。变由师到生的知识单频振动为师生共振,变“教学”为“学教”,确信教学不仅相长,而且互补,把学生放在主体位置,从而使授者和受者同步欢悦,同时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