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校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引发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 加强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 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幼儿不要把头、手伸出车外。
3、 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 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幼儿的安全保护工作。
5、 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 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7、 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幼儿配备保险带。
8、 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2、报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内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幼儿,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4、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