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社区内发生的防盗突发事件。
1、成立防盗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曾英姿任组长,徐灵芝、邹高远、李泽亮任副组长,刘焕鑫、翁鑫余、朱建军、刘正为成员,负责防盗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2、成立防盗应急处置分队。1分队由咸嘉物业公司护卫队组成,邹根稳任队长,2分队由社区治安巡防中队组成,彭灿任队长。防盗应急处置分队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实行24小时电视监控,各治安值勤岗亭做到昼夜有人值班,各苑落、楼栋每天进行多次不定时巡视,及时检查安全情况。对出入车辆严格实行登记领牌制度。
3、发生突发盗窃事件后,居民或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报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或110)。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度,并立即通知应急分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4、保护事发现场,疏散围观人群,配合现场办案人员开展调查工作。
5、妥善安抚当事人情绪,迅速查明事发原因,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安全防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