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语录 > 小说摘抄
+

《天之炽2》经典语录、经典名句语句精选

2019-03-28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以下是励志台Lztai.com小编精心整理的《天之炽2》经典语录、经典名句语句摘抄精选大全,通过这些经典语录名言名句,你可以了解《天之炽2》作者所表达的主题和情感。如果您也有喜欢的《天之炽2》名句,欢迎投稿发布出来与我们共享。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给你准备的温暖怀抱,你会变得越来越不怕冷。
——江南《天之炽2》

这个世界上真心容忍你缺点的人,就是有那么区区几个,其他人容忍你,都是因为你有利用价值
——江南《天之炽2》

正义是神,但正义永远都迟到,人怎么可能相信永远迟到的东西呢?
——江南《天之炽2》

听话是对小孩子的要求,隐忍才是大人应该懂的事。
——江南《天之炽2》

从某种意义上说,握住石头,就是握住了一种权利。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是你讨厌的,可通常你只能忍,因为你没有摧毁对方的力量,忍到某一天,你死了,讨厌也就不复存在了。可假如掌握了权利,你恨谁,谁就得死;反过来,你爱谁,那个人自然就会幸福。这个世界,归根到底是为了那些掌握了权利的人存在的。
——江南《天之炽2》

我从地狱来,要到天堂去。
——江南《天之炽2》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是你讨厌的,可通常你只能忍,因为你没有打到倒对方的力量
——江南《天之炽2》

我在乎的人他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
——江南《天之炽2》

听话是对小孩子的要求,隐忍才是大人应该懂的事。随着你越长越大,这个世界上比你聪明比你有经验的人就会越来越少,总有一天,你谁的话都不用听,所有的事情都要由你来做判断。
——江南《天之炽2》

这就是权力的滋味呢么?没有掌握权力的时候你就被人欺负,掌握了权力你就被人惧怕,从来没有中间的状态。
——江南《天之炽2》

无畏的人,所向无敌。
——江南《天之炽2》

战争,本就是以生命为筹码的豪赌
——江南《天之炽2》

任何一个被开创的时代,只有第一位君王才是真正的君王,其他的人都只能称为是君王的儿子。
——江南《天之炽2》

如果弱小就要灭亡,那这个世界就是野兽横行的森林,该被毁灭的是这个世界自己。
——江南《天之炽2》

所谓英雄,是那种举着火把前行的人,重要走出这黑暗的世界。在人类中只有极少数人可以被冠以英雄之名,他们也可以被称为“王”,他们的价值是亿万庸人加起来都不能比的,他们是人类的火种。
——江南《天之炽2》

我可以死,但不能蝇营狗苟一辈子。
——江南《天之炽2》

在没搞清楚状态的时候,收敛爪牙是必要的
——江南《天之炽2》

我会隐忍,也会听话,但我不想要他们的东西。大不了我再努力些,我想要的东西总会是我的。
——江南《天之炽2》

爱是一个艰难的字,但很多人却把他轻易的说出来,懦夫是不配爱的,被他爱的人只会不幸。
——江南《天之炽2》

我不相信注定的未来,如果人的一生已经写在某个剧本上,清楚到我爱谁恨谁,生于哪里死于哪里,那我反倒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江南《天之炽2》

当你掌握权力,就再也没有人能够伤害你所爱的人,有人敢这么做,就杀掉那个人好了……
——江南《天之炽2》

火与血,不是你在寒冷的圣堂中深思熟虑之后投下棋子,而是跟死神共跳的世间最恐怖的舞蹈。
——江南《天之炽2》

托雷斯说人越大就会越孤单,因为这个世界上可供你依靠的人会越来越少,亲人会变老会离你而去,及时向托雷斯那样的哥哥也会有一天不再所向披靡,最终一切的决定都得自己做自己承担结果。
——江南《天之炽2》

总有一天河会干,城会朽,人也会流散,无论它曾经有过多么显赫的名字。
——江南《天之炽2》

孤飞唳天,翼载长云。
——江南《天之炽2女武神》

你若爱一个人,便送他去翡冷翠,因为那是天堂;你若恨一个人,便也送她去翡冷翠,因为那是地狱。
——江南《天之炽2》

原来权利并不那么难于获得,只要你愿意向权力的祭坛献祭。
——江南《天之炽2》

有些时候愤怒可以帮你解决眼下的敌人,但更多的敌人藏在你看不到的地方。
——江南《天之炽2》

我不信报应,只信自己的双手,我要亲手送那些该上天堂的人……上天堂,该下地狱的人……下地狱!
——江南《天之炽2》

真正的狮子,你把它放进荒原,它自然会杀出一条血路成王。如果他必须是个上位者才能爆发出潜力来,那他根本没有资格做我的儿子。我等着他踏着血路杀到我面前,要求我为他加冕,但他最好不要让我等太久。
——江南《天之炽2女武神》

《天之炽2》简介


《天之炽2》经典语录、经典名句语句精选 图1
你们全新的战马和刀剑已经在那座城市里准备好了,”楚舜华指向悬崖之下的帝都,“现在,全速行军!太阳落山之前,我要入宫面君!” 
风忽如其来,吹动他素白的长袍。 
王屋之巅,白衣临世! 
该文章所属专题:江南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请联系我们删除

阅读:357    评论:0
  • 相关文章
  • 热门文章
关于我们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标签集合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18  闽ICP备2022004743号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