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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尊敬他自己,并应自视能配得上最高尚的东西。
——黑格尔《小逻辑》
本质和内心只有表现成为现象,才可以证实其为真正的本质和内心。
——黑格尔《小逻辑》
哲学本身无所谓起点
——黑格尔《小逻辑》
没有人能够替别人思想——如没有人能够替别人饮食一样。
——黑格尔《小逻辑》
“老人们讲的那些宗教真理,虽然小孩子也会讲,可是对于老人来说,这些宗教真理包含着他全部生活的意义。即使这小孩也懂宗教的内容,可是对他来说,在这个宗教真理之外,还存在着全部生活和整个世界。”
——黑格尔《小逻辑》
哲学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哲学全体,一个自身完整的圆圈
——黑格尔《小逻辑》
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
——黑格尔《小逻辑》
世界精神太忙碌于现实,太驰鹜于外界,而不遑回到内心,转回自身,以徜徉自怡于自己原有的家园中。
——黑格尔《小逻辑》
凡一切事物,其自身的真相,必然是思想所思的那样,所以思想即在于提示出对象的真理。
——黑格尔《小逻辑》
所谓纯粹理念即是思想的抽象成分所形成的理念。
——黑格尔《小逻辑》
但是有限的目的性里,甚至业已达到的目的,本身也仍然是如此残缺不完的东西,正象它是[三段论]中项和起始项的目的那样。
——黑格尔《小逻辑》
认为合理性的东西就是现实性这种说法颇与一般的观念相违反。因为一般的表象,一方面大都认理念和理想为幻想,认为哲学不过是脑中虚构的幻想体系而已;另一方面,又认理念与理想为太高尚纯洁,没有现实性,或太软弱无力,不易实现其自身。但惯于运用理智的人特别喜欢把理念与现实分离开,他们把理智的抽象作用所产生的梦想当成真实可靠,以命令式的“应当”自夸,并且尤其喜欢在政治领域中去规定“应当”。这个世界好像是在静候他们的睿智,以便向他们
学习什么是应当的,但这是这个世界所未曾达到的。因为,如果这个世界已经达到了“应当如此”的程度,哪里还有他们表现其老成深虑的余地呢?
——黑格尔《小逻辑》
语言与普遍性是密切相连的,例如当我说“这个体”“这一个体”“此地”“此时”时,我所说的这些都是共同名词。
——黑格尔《小逻辑》
这种普遍性又是一种经过 规定的普遍性。在这里,认识的活动随着概念的三个环节而进展。这概念在有限的认识里尚未达到它的无限性,这就是经过 理智的规定的概念。将对象接受在这种形式的概念里,这便是 综合方法。
——黑格尔《小逻辑》
绝对理念首先是理论的和实践的理念的统一,因此同时也是生命的理念与认识的理念的统一。
——黑格尔《小逻辑》
对一种
工作不是锲而不舍如痴如狂而能大有成就的人,我至今列举不出一个。如痴如狂埋头苦干心无旁鹜而失败的人,我也不知何时曾经有过。
——黑格尔《小逻辑》
上帝,世界和精神的本质,乃是一个不可把握不可认知的东西。精神必须停留在宗教里,宗教必须停留在信仰、情感和预感里,而没有理性知识的可能。知识不能涉及绝对和上帝的本性,不能涉及自然界和精神界的真理和绝对本质,但一方面它仅能认识那消极的东西,换言之,真理不可知,只有那不真的、有时间性的和变幻不居的东西才能够享受被知的权利;一方面属于知识范围的,仅是那些外在的、历史的、偶然的情况,据说只有从这里面才会得到他们所臆想的或假想的知识。(柏林大学开讲辞)
——黑格尔《小逻辑》
《小逻辑》简介
黑格尔的名著《小逻辑》是恩格斯推荐的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必读文本之一。《小逻辑》是黑格尔唯心主义最少、唯物主义最多的一部哲学著作。它论述的是由感性的反映物质世界,发展为由知性反映有关人性在关系中的宏观现实世界,最后发展为由理性的、辩证的上升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有限与无限统一的全体的绝对理念。
包括《小逻辑》在内的《哲学全书》,本来是黑格尔印发给学生的讲课提纲,原书有纲要性的正文和说明两部分 ,都出自黑格尔的手笔,黑格尔去世后,他的学生在编订全集时,又把听课笔记加进去作为附释。
《小逻辑》和《大逻辑》内容基本相同,但文字简明扼要,大体上是《大逻辑》的一个提要或缩写。另外,《小逻辑》比《大逻辑》成书较晚,一些观点比《大逻辑》更成熟,发挥得更充分,其中一些部分还是《大逻辑》所没有的。批判旧式形而上学,创立和发挥唯心主义辩证法,是黑格尔这部著作的最重要成果。
“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都可用是去指谓。把存在的这些规定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从它们进一步的规定(或辩证法的形式)来看,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这种向对方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并且同时也是存在的向内回复或深入于其自己本身。因此在存在论的范围内去解释概念,固然要发挥存在的全部内容,同时也要扬其存在的直接性或扬弃存在本来的形式。”这就是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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