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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我没向家里要过一分钱,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在一线城市买

2019-06-08    作者:萧秋水    来源:网络

  1

  在《“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这样狼心狗肺的姐姐为什么还会很多人支持?》一文中,我给出了知乎的问答链接和天涯的原贴链接,虽然那位姐姐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支持者也不在少数。

  他们的逻辑是这样:

  姐姐本来是独生子女,突然间冒出来一个弟弟,没有征得她的允许出生了,还要落在她头上让她养,谁干?为了弟弟就应该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吗?

  看上去很有道理。

  然而这个道理的背后,是扭曲的财产观。

  当我说“父母生二胎,不需要经过孩子的批准,这是他们的自由”也有人表示反对,认为是不尊重孩子。

  告诉孩子想生二胎,这是对孩子的尊重,但孩子不同意,生还是不生,仍由父母作主。

  “需要经过孩子的批准才能生二胎”的潜在前提是:父母没有抚养二胎的能力,需要孩子的帮助。但是在“父母双亡后23岁姐姐遗弃2岁弟弟”这个事件中并不成立,父母是意外身故,他们对二胎出生的弟弟,有抚养能力,他们想要回原来赠予长女的房子,是正当诉求。

  的确会有些家庭,因为父母年迈时生下二胎,又遇到其他问题,所以形成了大孩子的负担,但是每个家庭情况不同,不能因为这种情况存在,就推断别的家庭全是如此。

  这里又涉及到一个财产问题:长女坚持不还回房子,因为她认为,房子就是自己的,而如果还回给父母,那么在未来,要么全给弟弟,要么自己只得部分,这是她所不能容忍的事。

  所以归根结底,她之所以憎恶弟弟,其实是因为弟弟对她的财产造成了威胁。在她心目中,父母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而弟弟的出生,既分去了父母的爱,也分掉了原应属于自己的财产。

  有这个想法的,不在少数。

  但是,父母的财产怎么就等同于自己的财产了呢?

  2

  我自己的财产观是这样:

  在大学毕业工作之前,我心安理得地花着父母的钱,学费和生活费都由父母支付,家里情况不错,但我不会过度消费,因为我知道父亲赚钱不易。

  每年春节,外公外婆都要给我压岁钱,我推辞不要,他们坚决要给,说还没工作呢,还是小孩,当然要领压岁钱。我推不掉,就要了。

  那时候我姐姐已经工作,每个月会给我和妹妹零花钱(我上大学,她不是寄给我,就是回家的时候给我)。

  但从我毕业后开始工作,形成一道分水岭。

  我开始自强自立,先达到经济独立,再实现精神独立。

  第一个月的工资,给外公外婆、父母、三姨小姨、姐姐妹妹、未来姐夫都买了礼物,觉得自己有能力表达心意,是种幸福。

  给别人买的什么都忘了,只记得给小姨买了瓶杏仁磨砂洗面奶,也忘了为什么要买这个,我自己肯定是喜欢的,否则不会记很多年。

  从那以后,外公外婆的压岁钱是肯定不要了,隔三岔五的给他们买东西,反正外公喜欢吃的五香花生仁,外婆喜欢吃的点心,我都知道在哪儿买。

  也不再向父母要钱。给了也会找个理由还回去。不是和父母关系不好,而是我认为,父母供我到大学毕业,又操心我的工作(虽然我是不得不接受了安排),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我已成人,应该换我来照顾他们。

  一开始工资全都由自己收着,反正在银行工作,近便,每个月零存整取,到年底取出来再存定期。妈妈知道我不乱花钱也放心(其实也是有过一段乱花钱的时间的,买了不少公仔,妈妈说我,我就说小时候没玩过,现在补偿一下自己。也就那段时间,过后就不买了,后来公仔们全给大宝二宝了,然后在她们手中均遭到了残害)。

  家里有大事,我主动出钱。

  到了应该出嫁的年龄而没有出嫁,住在家里觉得也不好意思,但曲阜太小,也不能出去租房住,所以就每个月交生活费。

  姐姐妹妹出嫁,我除现金外,还送家电、首饰,我自己结婚,只象征性地收了姐姐妹妹一千块钱礼金。不要嫁妆(姐姐妹妹都陪嫁了家俱等),因为没地方放。只要了一样,是父亲专门请名师雕刻的楷木如意,我们姐妹每人一个。这算是曲阜旧风俗吧,当初孔府嫁女,陪送的物品中也有楷木如意。这个如意现在也许在北京婆婆家吧。

  请前同事们喝喜酒的钱,妈妈给了我,我后来又还给她。我不觉得这样就和家里生分外气。

  我也不只是对自己家里这样,结婚的时候对公婆家也是如此。我没有彩礼的概念,也不想办婚礼,觉得麻烦。公公说那不行,太简慢了,对我不够尊重,所以是公公作主,邀请我父母去北京,在颐和园听鹂馆摆了一桌酒,请了几位至亲参加,举办了简单隆重的小仪式。

  婚纱照不想拍,反正我的PS技术也不错,想要的话自己PS不就得了么?

  戒指买了200多元的白金素戒。我的主意。因为天天要打字,那种戒指不碍事,后来放信封里寄去加拿大了。前夫收到戒指后说信封被拆开了,估计是海关检查,但戒指没丢,问我为什么寄过去,我鼓起勇气说想离婚,签个离婚协议给我吧。他倒好,立马就失踪了。弄得我只好起诉。

  我们离婚的时候也没啥财产好分。倒是因为我之前有了离婚的念头,所以把本该属于我的房子没转到自己名下,而是放在了妹妹名下,埋下了隐患。这两套房,我是一点好处没享受到,倒是坏处一点不落。不过即使遭遇了残酷的对待,我也没变成怪物。

  我从来没有“父母的东西就是我和姐姐妹妹的”这种想法,如果我爸百年之后有遗产,他愿意给谁就给谁,全给继母我都没意见(虽然我并不认为是继母照顾他而是他照顾继母,但陪伴也行)。

  当然,我的东西也不由我爸支配,他现在和继母住我的房子,想把我的房子改到自己名下,那就有可能未来给继母,毕竟继母的继承权是首位的。这我肯定不同意,因为房子是我全款买的。

  现在很多年轻人似乎天然认为父母的东西全是自己的?就算不照顾父母,东西也是自己的?

  很多人其实误会了,赡养父母对应的是自己所受到的抚养,而不是必须有遗产才赡养父母。

  西方的抚养义务是到18岁孩子成年,没有替孩子买房、看孩子的说法,有些祖父母、外祖父母帮忙看孩子,是他们愿意,并不是必须如此。我的思想比较西化,虽然自己没做到自己打工赚钱付学费,但也没想过让父母公婆帮着看孩子。

  我觉得,正是因为有这种志气,所以我工作、学习都特别努力,因为从来没有啃老的心思,也不想让长辈们辛苦照顾我们。

  当然,我并不拿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姐姐妹妹。我姐姐生的是双胞胎,她公婆早几年就过世了,家里没人,所以我们全家上阵照顾孩子,这是应该的。我既然心疼妈妈,那自己就不能偷懒,那时候我半夜也都睡不沉,大宝二宝就睡在我外面的房里,她们夜里一哭,我也是立刻跳起来去看她们。

  带大孩子的辛苦,我都懂得,所以如果自己生孩子,我有信心搞定。

  3

  在我们三姐妹中,我的确是最有钱的人。

  单位好,工资高,而且,我花钱少,特别是对我自己很节省,对家里人和朋友大方。

  另外银行这段工作经历对我影响很大,在理财方面还是有点底子。

  我父亲后来自己创业,被一个香港人坑了,所以想买房子都拿不出钱,是我出了全款。

  即使父亲后来对我非常残酷,我们的关系降到冰点,我也不会因此而完全否定父亲,他曾经是一个好父亲,我受他的影响良多,我之所以有广泛的兴趣,都是因为他的潜 移默化。可惜那时候他和我都没耐心,比如他教我下象棋,我下不好,他就训我,我立刻拒绝再学,他教我练字,我练不好,他也训我,我立刻拒绝再练。他后来感叹说,他小时候练毛笔字,是他爷爷督促,练不好,跪在地上继续练,写不好就不让吃饭。他倒不会这样对我。

  我这位太爷爷,我觉得是位神人,可惜关于他的事,知道得太少。我准备回头去找三叔详细问问。

  上周我买了一箱桦树汁给妹妹,问她是否还记得那个味道,她不记得了,但记得芒果汁椰汁等,我可能是个吃货的缘故,所记得的吃食远比她多,托赖父亲的事业基础和好人缘,才有机缘在一个小乡村里尝多吃广。

  即使是看待家人,也应该尽量客观,就事论事,而不是因为一些事做得不对,就把做的好的事情也都抹杀了,那不公平。

  我也曾经说过“我并没要求过生命”的话,但,只限于我自己,我从来没有说过“你们为什么生姐姐和妹妹”这样的话,我没有想过独占父母的爱,也没想过刻薄姐姐妹妹,对她们,我都尽到了自己的责任。父母以前对妹妹是偏心一些,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因为我也爱她,倒是有的偏心我提过意见,比如我姐姐出生时,因为是第一个孩子,家里特别郑重,她的照片就比较多,轮到我,啥也没了,我天真可爱的形象保留下来的不多,到我妹妹,因为是最小的孩子,于是又有了。

  不过算了,反正我现在自己学会拍照了……

  当我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沉浸其中,内心愉悦的时候,我的确是感恩父母给了我生命,想到不能带着妈妈走世界,又觉得黯然,然而因为有这份遗憾,那我更要走远一些,因为我身上流淌着她的血,我可以替她看到更大的世界。

  我曾经很多次反思过,为什么我和姐姐妹妹生在同一个家庭,但是性格、命运走向都有很大的差异。

  我想,姐姐妹妹在很多时候,是接受了被安排的命运,而我,是开始的时候接受,等到时机成熟,更希望按自己想要的路线去发展,在这条路上,布满了未知,但我愿意去冒险。

  另外,我从来不认为,父母对自己的照顾是天经地义天长地久的,很早的时候我对死亡就有了较深的感触,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失去父母,我只是没想到失去母亲的那天来得那么快,我也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深爱的家人特别是孩子们,而如果我习惯了直接给予性的照顾,而不是培养她们的能力,那么,当我失去了照顾的能力,她们未必能够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更好。

  我没有想过去掠夺谁,包括父母、姐妹、公婆、丈夫、孩子们,我想的是如何一起建设,如何用自己的双手,去建设向往的生活。记得有次在公公家里,他拿了一个古董对我和前夫说,将来这些都是我们的。我礼貌性地表示感谢,但心里却并没有贪图的想法。几年后有次和前夫吵架,也是因为公公去多伦多探望他,给他留了一笔钱,他立刻去买了喜欢的CD,我是觉得他也是那么大的人了,不应该让公公这样操心和资助,公公是有钱,但那是公公的。前夫是特别文艺型的人,我也很无奈,所以就自己更加努力工作,至少不成为他的累赘。当然有些道理我也是后来悟出来,当时并没能和前夫心平气和地沟通,这是我的错。

  既然不认为父母的财产是自己的,所以,当父母多给姐姐妹妹一些的时候,我不会有什么想法,而且我自己也要锦上添花,希望她们生活得更好。三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最喜欢的事就是给她们买这买那,出差青岛的时候都记得买更好的奶瓶。

  做一个争气的人,不依赖他人的财产成就自己,反而会有更大的可能去开拓属于自己的生财之道、找到自己的立身之本。这种争气,也不是无谓的要强,而是力争上游,成为更加优秀的人。立身,是古人所说的“三十而立”,不做巨婴,不做附庸,堂堂正正地活着。

  对孩子,我的教育观也是:锻炼他们的技能,包括赚钱的能力,而不是直接给钱。有时候,直接给钱反而会害了他们。

  我并不敢说让父母引以为傲,毕竟现在我父亲也不承认我,他眼里只有房子,只要我不把房子给他,就是个不孝女,但我敢说即使是在世俗标准里,我也至少是个大写的人。

  很抱歉,我无法教你月入十万,因为我自己也做不到,我也没有飞黄腾达,我不会割韭菜,只想传递一点点价值切切实实地帮助到人们。在这个浮躁的时代,我可能格格不入,只是一个在一线城市里兢兢业业生活、幸福感远大于焦虑感的普通人,但我想,我存在的意义是,彰显某种可能性,一个普通人奋斗的历程,我花了27年,一步一个脚印地从七线城市来到深圳,坚强、独立,作为一个生活样本,希望对你有点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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