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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0个月后,她死在了丈夫的拳头之下

2019-05-31    作者:白大纯    来源:网络

  “他气冲冲地从另一个房间走进来,举起的拳头重重地落在她身上。

  她害怕得大叫救命,身边幼小的孩子被吓得哭声尖厉。

  一顿发泄后,他终于骂骂咧咧地走了。

  留下了可怜的她在原地哭着质问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这不是什么小说电影里的情结,而是最近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家暴事件。

  5月17日,广东江门鹤山,一则家暴视频引发了网友关注。

  视频中女子刚刚架好手机镜头,一名男性就从另外一个房间冲进来对她拳打脚踢,孩子在旁受惊哭闹不止。

  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了将近一分钟。

  经过警方调查确认,被殴打的妇女姓姚。

  她被打仅仅是因为拔掉了丈夫风扇的插头给孩子煮粥,丈夫被热醒发怒。

  姚女士最后手有骨折,正在住院治疗。

  其丈夫也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

  这不是她第一次被打,如果视频没有被爆出来,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觉得很魔幻现实?

  更魔幻现实的还在后面。

  刚开始时扬言一定要离婚的姚女士,目前好像又改变主意了。

  不用想,原因也无外乎那么几条:

  相信施暴者下次会悔改;

  为了孩子再忍一忍;

  自己也不是一个“完美受害人”。

  但大纯想说的是,不管是出于上面的哪一种原因,都不该继续容忍家暴的行为。

  家暴是错,容忍家暴也是错。

  其实不止这一位受害者心慈手软。

  姚女士的遭遇是中国大部分被家暴女性的缩影。

  (91.43%的家暴受害者为女性)

  姚女士对家暴的处理方式,也同样代表了大部分女性家暴受害者的态度。

  暴力行为只要和两性关系挂钩,就瞬间变成了“家事”。

  对当事人来说,只要没到出人命的严重的地步,大多数的结果都是劝解、带回、原谅。

  全国妇联统计显示,30%的中国已婚妇女曾遭受家庭暴力。

  但这些受害者平均在遭受家暴35次后才会报警。

  即使是最快报警求助的受害者,也是在遭受家暴3年后才求助。

  也就是说,大部分人被家暴的第一反应还是选择原谅和隐忍。

  也就是说,她们还是不肯面对“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赤裸现实。

  然而期望施暴者改过自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惨痛的教训早在十年前就上演过。

  2009年,轰动一时的董珊珊案曾一度把“家暴”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08年12月15日,25岁,年轻漂亮的北京女孩董珊珊,跟任职贸易公司经理的王光宇喜结连理。

  原本是一场郎才女貌的幸福婚姻。

  董珊珊却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谈恋爱的时候口口声声说要保护自己的男人,竟然婚后半年不到,就把拳头挥向了自己。

  殴打完董珊珊后,王光宇又会马上向她道歉,保证自己下次不再犯,董珊珊心软原谅,王光宇却从来都没有信守承诺

  他还多次要挟董珊珊不许报警,更不能告诉家人同事。

  09年8月,董珊珊再次出现在母亲面前时,浑身青紫、肿胀,像一个孕妇。

  两个月后,重伤不治的董珊珊不幸离世,距她结婚仅仅过去了十个月。

  她死后,丈夫王光宇描述最后一次殴打她的情景:

  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到门口,一直踢到床上......直到她倒在床上,也不知道踢了多少脚。

  董珊珊被送到重症监护室的时候,医生诊断:

  腹膜后巨大血肿,右肾变形萎缩,头部多处挫伤,多根肋骨骨折......

  医生说,从外观看,就像一个妊娠将近足月的孕妇,好像是被一群人打过。

  2010年7月,王光宇以虐待罪被起诉,被判刑6年6个月有期徒刑。

  同样是被伤害,同样是选择原谅,董珊珊没想到自己的隐忍换来的不是丈夫的愧疚和改正,而是变本加厉的暴力,甚至为此搭上了自己的命。

  据说,其丈夫在6年牢狱结束后,照样娶妻生子。

  当然,家暴也在继续。

  虽不知道视频中的姚女士不能下定决心离婚的最大原因是什么,但想必跟“孩子”脱不了干系。

  大部分家暴受害者不肯轻易走向离婚之路,也都是出于“为了孩子”考虑。

  其实勉强维持充满暴力的家庭,对孩子来说才是最大的伤害。

  视频中被吓得尖声哭喊的孩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怕的父亲有没有存在的意义先不说,充满暴力的成长环境难免不会对孩子身心造成伤害。

  柴静《新闻调查》栏目曾做过一期“家暴”专栏。

  她采访了监狱中11位长期遭受家暴,最后因为难以忍受继而反杀丈夫的女犯。

  其中一位女犯迟迟不肯透露自己杀人的原因。

  柴静去到她娘家,她姐姐偷偷告诉柴静:

  “你不要问了,她不会说的……

  她为什么要杀他?

  因为出事那天,他赤条条去了两个女儿的卧室。”

  即使身为陌生人,也很难相信有人能把父亲做到这个地步,何况是做母亲的受害者们。

  另外一位叫“燕青”的女犯,她丈夫在一家煤矿当私人保镖,喜欢玩枪。

  丈夫要她生个儿子,跟她说,如果生女儿就掐死孩子。

  结果她生了个女儿。

  “我看他的手冲孩子的脖子去了,我就拿起了枪,我就给了他一枪。”

  燕青被判了无期,她说,“为了我孩子,我死我也值。”

  但孩子却同时失去了父亲和母亲。

  如果能在暴力第一次发生的时候就采取措施,下场不该至于这样。

  这些为了孩子忍受家暴的,最终结果却都是,孩子受伤更深。

  很可悲。

  更可悲的是,即使家暴受害者们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也难免会遭受额外的社会压力和舆论偏见。

  去年11月,男星蒋劲夫被爆家暴日本女友中蒲优花。

  随后,蒋劲夫在微博回应,承认家暴事实。

  后来蒋劲夫的朋友于嘉萌在微博为蒋劲夫发声,称蒋劲夫打人不对,但另有真相,女方爱玩,行为不检点,才发生这样的事情。

  一众网友瞬间把矛头指向了暴力事件中的受害者中蒲优花,有人甚至对她展开了“荡妇羞辱”,说她活该被打。

  在这些指责中,没有人意识到,要求“完美受害者”本身就是一种颠倒黑白的行为。

  一个人的身体是属于她自己的,即便生活方式不完美,也不代表别人就可以对其随意打骂甚至实施犯罪。

  而且,家暴中没有“完美受害者”,也不需要“完美受害者”。

  家暴本身就是错误的行为,没有什么但是。

  我们是在文明社会,而不是身处丛林,可以罔顾人伦法则。

  柴静在《看见·杀死施暴者的女人们》里写到:

  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

  对“家暴”说不,不只是受害者的事。

  而是所有人的义务和责任。

  让人欣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从2016年3月实施。

  经过法律推进和媒体报道,越来越多的“家暴事件”得以被关注。

  反家暴,我们在路上。

  而且相信我们能为受伤的妻子和母亲们铸一条更平坦宽阔的大道,让她们不再害怕,勇敢前行。

  -End-

  更多精彩敢动手,就让他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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