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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优雅地辞职?

2019-04-29    作者:每青    来源:网络

  这是奴隶社会的第 1834 篇文章

  题图:来自网站pxhere。

  作者:每青,当过空姐卖过茶叶的纽约律师,作家,娃妈。作者公众号:每青在美国()、曼岛荒言(man)。本文首发标题为《奇葩打工记 — 辞职篇》。

  又是周一,又要上班了(沮丧脸)。我这份半死不活干了三年的工作,没啥前途。可是换工作有风险啊,万一还不如现在这份呢?

  如果您也有同感的话,也许是时候认真审视一下,看是不是变换职业路径的时候到了。

  我是个来了美国二十年,跳过许多次槽、做过许多不同职业的奇葩。比如:满足玩心类的空姐、平面模特,兼职外快类的钢琴家教、调酒师,正式职业类的买手、金融律师,以及如今的三合一状态:医药行业合规官、小说作者、兼娃妈......

  因为我十八岁的时候,被北大录取,但同时有个机会赴美读书。心一痒,就在没有任何海外关系、对美国也一无所知的情形下拎着箱子来了。先后读了大学、商学院,之后工作了数年才又重回校园,在康奈尔法学院读了法律博士,接着在华尔街大律所做金融律师,几年前创过业。

  现在呢,定居在纽约,成为面试过几百位同学的纽约州律师,跟爱人以及我们一岁的女儿生活在一起,同时奢侈地码着字。

  跳槽、转行次数频繁,加上行业跨度大 — 上市公司、亿万利润的大律所,到有蟑螂的地下室小铺 — 也算是见试了各色老板,辞职离职经验(正面、反面例子)也就积攒了一箩筐。

  今天就捂脸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首先啊,我的跳槽几乎全都不是预先计划好的。是的,你没看错。在咱们这个时代,计划常常赶不上变化。有时就是需要当机立断地顺应情况、做出决定、马上执行。五年十年规划什么的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 图片来自网站pxhere。

  辞职事件一:

  入职前的调研很重要!

  商学院毕业后,在纽约工作了一年多,换了两次东家。这回的新雇主是某个“商会”(那会儿还没读法学院,以为敢自称“商会”的,就一定是非营利组织)。我的职位是“商务发展经理”。老板是位第一代华人,面白无须,戴着金丝眼镜。

  当时很庆幸“商会”同意替我申请 H1-B 工作签证。(“911”之后,许多大机构都冻结了雇员签证计划。作为尚无绿卡的外国毕业生,在美国没有工作签证是无法合法工作、居留的。当然回国是一条路啦,不过那时年轻嘛,总想着自己要再闯闯。)

  等签证期间,我入职并接受培训。三天下来,已经感觉这跟我想像中的“商会”工作,不大是一回事。

  第四天,在曼哈顿下城的办公楼里,老板正对着大伙唾沫横飞、侃侃而谈:

  “我们要把有产品主意的美国人,带到中国去!去看看义乌、东莞,让他们把钱、掏、出、来!花在机票上、酒店上、参观上!旅行社给我们回扣!至于神马产品嘛,不要花时间去想,就说‘可以生产!什么都有!’让他们赶快订票、十人成团!”

  “老板,我有个问题。”我不识时务地举手了。

  “什么问题?”老板拧着眉头不高兴被打断,不过还是忍着我问。

  “十人才成团的话,商业保密的问题怎么解决呢?万一存在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怎么办?”

  “脑子不要花在这上面!!集中精力骗、客、户!!你挺聪明的,怎么学不会呢?就是叫你们圈老美进来!多一人多赚一份钱。你们也有提成,懂吗?这骗客户都不会的话......”

  我自从听到“骗客户”这三个字开始,就站起身从“会议厅”往外走了。回到工位上,拿起自己的包,径直走了出去。当然也没有去要工钱。连跟他再说半句话都嫌多余。

  工作签证自然是没指望了。又回到了,三十天内必须找到下一个愿意替我申请 H1-B 雇主的境地。— 这是我在商学院毕业之后、去读法学院之前,常常发现自己陷入的境地。

  ▲ Photo by Alexas_Fotos on P.

  这个情况呢,其实是可以一早避免的。

  如果从开始找工作时,就认真做好调研,不光是看招工单位网站上讲的,而是面试时多问一些问题,总可以发现端倪的。

  大家会说:“可是面试时不是要尽量让自己贴合对方的标准吗?怎么敢问‘刺探性’的问题呢?”

  是这样:可以先拿到录取,之后再要求一个见面机会,最好是见一见准同事的机会。

  比如,大律所里面常规的“录取后的反转面试” — 就是可以选择去跟组里的其他律师见面,这就是很好的观察一个企业文化的机会。

  而我呢,当时因为前任雇主突然倒闭了,三十天的期限悬在头上,太心急,被录用后并没有多调查一番,多谈一谈问一问,所以就误入了这样一个毫无商业道德的骗局式企业的坑。还好发现得早,立即抽身。

  黑心钱是不能赚的,一分都不能。不然白读书了。工作赚钱养家是一方面,可咱们活着总得有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所谓先做人,再做事嘛。

  辞职事件二:

  既要海绵般吸收营养,又保持界限感

  这次也是商院毕业之后、读法学院之前了,遇到一位很有水平的进出口私企老板。犹太人,一天到晚笑哈哈的,却业务能力极强。

  我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进口业务和物流管理方面的东西,一直很敬佩他。(任何岗位,在辞职那天到来以前,都要像海绵一样,源源不断地把咱们周围可学的东西“吸干”。这样,才能“饱饱的”离开。)

  ▲ 图片来自网站pxhere。

  这位上司呢,常常跟同事之间有亲昵的举动,比如拍拍背,捏捏肩膀一类的;无论喊男女猫狗都是“甜心”、“达令”、“我的爱”。大家都见惯了,也不当一回事。我也觉得那就是他的管理风格。

  直到有一天,他关上办公室的门之后,竟然对着正在准备向他报告上一季度进口情况的我亲、下、来......

  真是十级地震一样的惊吓!!!

  要知道,这是一个从那一刻之前我都十分信任和尊敬的前辈啊!最痛恨这种被信任的人辜负与背叛的感觉。

  我猛推开他、夺路而去。冲回自己的工位抓上手机和车钥匙就走了。跳进车里时还是满脑袋冒着烟的,漫无目的开出公司,不知不觉驶到了海港边上。

  ▲ Photo by Nick Karvounis on Unsplash.

  对着风高水低的大西洋,忽然自己就笑出声来。真是黑色幽默啊 — 我又双叒叕失去工作和身份、回到了需要在移民局给的三十天限期里找到下一张工作签证提供者的情境中。仿佛人在一场卡夫卡的戏里。

  不过,我也没有去打性骚扰官司。时间和精力宝贵,与其为不值得的人耗费光阴、心智,我更愿意,恩断义绝、永不交集。

  还好,凭着这那家公司学到的东西,三周内拿到全美最大的茶叶茶具进口公司的进口与物流管理工作、签证问题也又一次得到解决;后来公司上了市、最终被星巴克收购了。

  这件事之后,我学会了特别注意职场上的界限感、分寸感 — 正所谓不得不防啊。业务能力方面值得尊敬的同事不代表就一定是好人品。稍有让人不舒服的苗头就要一早斩钉截铁地掐灭。

  如今若有异性同事在工作场合唤我一句“蜜糖”,我大概会正色大声说“Excuse me??”(“你叫我什么??”)然后立刻去人事部报备。

  不要怕“被别人知道” — 被骚扰,不是你的错。你有权利打扮漂亮(当然是职场程度以内啦)。鲁迅先生百年前就说过的、看到短袖子就联想起白胳膊然后就想起全裸体的那类人,你我无论如何保守穿搭,恐怕都是防不胜防的。

  对于这一类事情,必须是零容忍的。大家是来工作的,做事已经够辛苦,绝对没必要再忍受骚扰。一定要懂得好好保护自己。养成“不哑忍”的习惯,逐渐让周围的人都知道你的界限在哪里。

  ▲ 图片来自网站pxhere。

  不喜欢被拍肩膀、搂腰,不喜欢共用一只茶杯,不喜欢听同事开黄腔?就直接说出来。可以礼貌,但一定要直接:“请不要「此处描述他/她在做的让你不舒服的事」。这令我不舒服。”

  无需觉得不好意思 — 我懂,这个对于腼腆性格的朋友们是比较困难的。其实我一开始也觉得直接说会害羞,但是每一次坚持,都是对自己的保护。慢慢形成这个习惯后就容易了。

  这些是典型的“不好”(即跟公司、上司“离心离德”“翻脸走人”)的奇葩类辞职吧。

  好的经历(雇主很棒,我也十分依依不舍,却好聚好散了),也有。

  辞职事件三:

  站好最后一班岗

  在我思虑良久决定要离开光鲜亮丽的大律所、开始餐饮创业的那一天,我最难过的就是需要去跟律所里我们组的头儿说这件事。

  他是年轻律师们梦寐以求的那种好老板,好伯乐。既自己学识广博,更是能海纳百川、知人善用。在律师界,好“项目经理”就已经比“好律师”少了,还兼善管人的更少。我的领导就是这么一个既能拉业务、又极会管理旗下律师的人。天生的领导者。

  我要从他的律所里辞职时,心里是真的很难过。记得往他办公室走的时候都汗湿衬衫了,心里非常“虚”,觉得这一次,是我辜负了这么好的一个领导。

  他和颜悦色地听我说完了自己要去餐饮创业的想法后,诚恳的对我说:“每青,我给你两个星期时间去好好想想。年轻人,冲动想要创业我可以理解。不过,创业是很艰难的,餐饮业更加难做。你如果两周后不再提这件事,我就当你从没说过。组里任何人、包括其他合伙人,都不会知道。我保证。”

  这番话说得真是太让我感动了。要不是我已经铁了心要离开律所去干点别的什么,真的会马上改变主意留下来吧。

  再过了两周,我又硬着头皮去找老板谈,跟他说,无论他需要多久的交接时间我都没问题,可以一直呆到新律师就职、上手之后再离开。所谓的,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吧。

  正好当时赶上一波汇丰银行的基金发行,还真是挺忙的。我跟入职第一天一样尽职尽责,和同事们一起加班,直到那一批业务完成。对于专业的团队,就要用专业精神来回报,哪怕之后都不打算再回到这个行业了。这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为自己积攒人品、德行吧。

  ▲ Photo by rawpixel.com on Pexels.

  最后离职的那一天,合伙人主动叫我考虑把保险挂在律所一年 — 不然我创业初始,公司那么小、保险费会贵很多......

  之后,他跟我握手,说了最感人的一句话:“你去开餐馆,我们律所一定从你那里订餐;你不愿意开餐馆了,再回来接着干。”

  真是想选他当“美国好老板”啊!

  我的激情哪去了?梦想呢?

  那时,我为什么一定要走呢?

  因为到了一个“不想再做目前做的这一类事”的关卡。我当时做 ISDA 金融交易合同草拟谈判业务三年多,证券、尤其是交易所交易型基金发行业务两年,并购穿插着干了一年,客户关系极佳,所内上下也都关系良好,却产生了一种很磨人的倦怠感:

  初入行的那种激情已经没有了。变成比较“老油条”似的为了工作而工作;而不是为了“爱做这件事”、为了“一起床就迫不及待想要去把昨天没想通的点接着给它研究明白”而工作了。

  当然创业是九死一生的事,我也知道。

  可是,已经移情别恋的人,大家都懂,是拉不回来的。就像,已经生出了这个创业念头,我就心痒痒的非得去试一下不可了。

  当时的感觉是:如果现在不去把这个梦想试着实现,那就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去做了 — 我将会很“舒服”地呆在安排好的、熟悉的渠道里,一步步往上升级,然后某一天被“安插”到投资银行当法务,一辈子在这个金融圈的网上,直到退休。

  这是很好的事业安排 — 大家别误会我,如果一生能这样走下去,已经是很棒的职业路径。

  但是,这对于我个人来说,缺了点什么。

  激情?

  有趣?

  被挑战?

  未知的美丽?

  (那么,大家可能要问,我那个餐饮创业如何了。一言以蔽之:很悲催。有空再细说吧。)

  虽然那段创业没有成功,但是我找到了一件宝贝 — 写作。自从离开大律所,我多出了时间,可以一边做节奏没有律所那么紧张的合规顾问工作,一边“加班”写作。说实话,有种重获新生、回到家园的开心和踏实感。

  ▲ 图片来自网站pxhere。

  能做上自己爱做的事,是非常幸福和奢侈的。什么 996、007,就都不在话下。

  尾声:自检,“爱好”变“饭碗”

  所以,我刚刚回复了那位年轻的读者如下:

  如果已经对东家‘累觉不爱’了,你可以仔细分析一下是为什么:

  1. 如果是整个机构的问题,比如咱们今天故事一里的那种骗子公司的东家,那么,我支持你立刻辞职。

  2. 如果是个别上司、同事令你不舒服,像故事二里那样,看看有无可能同机构内转换小组,或者跳槽去同行业的别家公司。记得把像海绵一样吸收到的东西有效地变成你的新‘卖点’。

  3. 如果是整个行业令你觉得倦怠了,开个脑洞想想看:如果没有任何压力(经济、社会、家庭)的话,你最想要做什么?常常这个才是能点燃你激情和动力的事业。别轻易否定自己哟:‘我想 24 小时打游戏’是一个诚实的回答。

  从这里面可以引申出许多职业想法:动漫设计、软件开发、游戏宣传体验、网游宣传公关......许多‘工作机会’就藏在你的爱好里面。‘爱好’不能当饭吃?不不,我倒觉得把爱好转化成‘饭碗’棒极了。

  关键是,拓宽思路,找到合适的‘转化口’,然后耐心些,即便不能一蹴而就,能尽量接近自己喜欢的行业、积攒经验、蓄势待发都好。(这一点咱们有空再展开聊吧。)

  大家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给这位读者呢?我抛砖引玉一下,希望您来留言分享想法吧。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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