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食品安全总结
上半年,食品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局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不失职、不揽责、不出问题”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1、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层层落实责任。我局按照示范区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根据示范区局《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并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了逐级分解,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任务到岗位,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分别在3月份和5月初份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和形势分析会,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析,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我局分别依托3.15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宣传,并且联合区食安办、镇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宣传“进城区、进农村、进学校、进超市、进农贸市场、进社区”的“六进”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3、努力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年初到现在,我局先后组织辖区食品经营者法律知识培训2场次,参训人员300余人次。给每名参训人员都发放了《食品经营法规知识读本》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指南》。先后在报纸开办食品法规专栏2期,手机短信提示1万余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余4000份。
二、规范食品日常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一)积极参加区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1、为了切实保障全区元旦、春节双节食品安全,元旦前夕,按照区政府领导安排,我局参加了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检分局、教育局、农业局、商务局共同参加的食品市场联合检查,检查组先后对全区包括学校食堂、餐饮、超市,企业等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2、1月x日,我局参加了由食安办牵头,农林局、质检分局、李台街道办、大寨镇、五泉镇、揉谷镇分管领导参加的春节农产品安全联合检查,分别检查了五家涉及农产品的公司及专业合作社。
3、为规范食品市场环境,3月x日,我局参加了由区食安办组织,质检、药监、农林、水务、畜牧、盐业、商务、教育、卫生、公安和各镇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春季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先后检查了金鑫步行街饮食市场、康乐市场、西农路蛋糕房、姚安小学等五家单位的持证经营及购销货台账等食品安全问题。
(二)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全面贯彻杨陵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落实杨陵区食安委及示范区工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杨陵分局认真组织,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杨陵工商分局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区食安办安排部署,自3月下旬起联合五泉镇、大寨镇、杨陵街道办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目前已检查经营户152户,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扣缴郑州管城区、二七区等央视曝光不合格垃圾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6000余袋,价值4000余元。
(三)主动开展辖区食品经营户摸底工作
截止目前,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已基本上完成了对辖
区内食品经营户的摸底工作,杨陵分局实有食品与经营户1032户,其中企业56户,个体工商户776户;从事食品批发27户,餐饮经营户422户,食品加工96户,预包装食品经营514户,加工经营户27户;无照经营户81户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1份,已签订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612份 ,办理各类食品违法案件6起,罚款入库金额1.5万元。
(四)开展多次专项执法检查
1、元旦以前至春节前夕,在分局辖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累计200人次,检查经营户累计900户。
2、我局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查菠菜面中添加色素果绿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迅速组织人力开展菠菜面中添加色素果绿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面条零售摊贩及面条销售门店32家,食品经营户27家,调料品经营者53家,未发现菠菜面中添加色素果绿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已上报示范区局。
3、分局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清查不合格食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近期农村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照不合格产品名单对名单中同品牌、同批次、同企业、同规格产品认真开展市场清查。
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6车次,清查中未发现通知中所提及的不合格产品。
4、我局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食安委办公室关于核查“美素丽儿”问题奶粉的通知的通知》,行动迅速,上报及时,方式方法得当,有效地控制了事态发展,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因此事件引发的消费投诉也趋于良性发展。目前,已暂扣杨凌母婴坊幼儿用品店负责人李凌店内全部“美素丽儿”42盒(罐),监督其对13名消费者退还购货款5000余元。
5、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羊肉及羊肉制品和生姜市场 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我局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7人次,检查了辖区康乐市场和好又多、人人家等6各超市及17家火锅店,未发现不合格羊肉制品和问题生姜。
6、分局按照省局《关于对不合格食醋进行市场清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主要有:康乐市场、人人家超市、好又多超市、辖区的食品批发户、食杂店以及校园周边的商店。检查的重点食品为食醋、饮料、啤酒、乳制品、冷冻食品、散装食品等夏季消费量大的食品。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2户,检查中未发现不合格食醋,对发现经营不规范的食品经营户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五)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截止目前,共受理涉及食品安全类投诉5起,均得以有效解决,双方当事人分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为了迎接国家卫生区和省级文明城区复审验收工作,杨陵分局召开了面向辖区市场开办单位关于迎接“双验”工作动员会,会上给辖区13个市场负责人下发了《告食品生产经营户通知书》,强调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希望各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和完善,
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卫生环境治理整顿。
(七)在区食安办的领导下我局联合药监、质监、城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金鑫步行街、电影院饮食街、康乐市场、张家岗饮食市场等市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主体资格到悬挂整齐、从店容店貌到进店经营、从货品质量到索证索票、从人员健康到工作衣帽等细小环节,我局执法人员挨门逐户、不厌其烦地形向经营户讲解,要求其限时达标。目前,各市场整体环境较以前有明显改观。
(八)我局开展了对辖区流通领域食品的抽样检验,分别对城区大超市和农村商店进行抽检,共检测15个品牌16个批次。主要对包括牛奶、食用油、酱油、果冻、饮料、蛋糕等11个类别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如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隐性仓储经营户、庙会、古会等特殊区域。
(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有待于加强。通过各种手段如组织培训、报纸专刊、电视短片、组织宣传车队、发动志愿者上街等有效形式向全社会及民众宣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率。
(三)对流通领域食品的抽检频次有待于加强。涉及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如米面油、酱醋茶、肉类制品等息息相关各类食品加大抽检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进一步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二)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三)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
(四)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抽检频次。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一定会按照区食安委和示范区工商局的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精细管理,确保来年做出更大的成绩。
第二篇:食品安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肉食品源头治理,维护农村食品市场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农村肉食品安全,根据省、市关于清查“山寨食品”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部门肉食品监管工作实际,我单位自5月x日至6月x日期间,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查“山寨食品”专项行动。我站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清查工作落到了实处。现将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在排查中坚决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涉及肉食品安全的生产、加工、销售、贮藏、运输及餐饮各个环节、涵盖市区及周边农村的最大范围的618个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制发告知书、签订责任承诺书共计13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车辆78 台次,有力保障了本市及周边农村人民的肉食品安全。
二、重点工作
1、严把产地检疫关
清查活动期间加大了产地检疫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协检
员作用,做到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进行临栏检疫,严把产地检疫关。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防病害动物流入市场。同时加大对逃避检疫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产地检疫工作有序进行,活动期间共计出动车辆20余次,执法人员60余人次,有力地保证了出栏环节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2、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监管
活动期间每个屠宰场分别派驻了两名检疫员驻场,实施同步检疫。在实施屠宰检疫过程中,首先,对入场动物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严格实施凭证入场制度;第二,全面实施宰前和宰后的检疫,坚持做到随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杜绝病害动物上市。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30台次,杜绝了私屠滥宰现象的发生,加大对病害肉、注水肉的抽查检验,坚持驻厂员制度,杜绝问题肉出厂,保障了肉品质量。
3、加强市场检疫监督
为防止私屠乱宰及病害动物产品上市,我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依法加强了对上市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天清晨五六点种,我站检疫监督人员到市区及城乡接合部的各大鲜
肉批发市场,对批发的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检查。发现私屠乱宰的或病害的动物产品,第一时间严格处理。
共计清查农贸批发市场3个、农村集市20多个、20多个农村小卖部、14个学校周边小卖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未发现我辖区有销售“啃德鸡”、“康帅傅”等“山寨食品”。
同时,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了正确识别病害肉的方法,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提供举报线索的群众核实查处,及时兑现奖励,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到肉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来。
4、严格生产加工环节监查
对所有肉食品生产单位及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0辆,监管人员30人,监管人员检查加工单位的购销台账,检查所用肉品的质量及产品的外包标签标注情况等,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对生产加工单位及小作坊负责人进行宣传,签订承诺书,明确其责任,加强其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守法经营。
5、加大餐饮服务环节整顿力度
我站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车辆18台次,检查各
型饭店餐饮单位计100余家,学校食堂5家。重点检查了肉食品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肉食品的是否有病死畜禽类肉、异味变质情况,是否持有检疫证明及附检疫标识。检查有部分小吃店、农村流动餐车肉食品贮藏及操作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留置责令整改通知书83份,整改20家。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肉食品安全管理,引导肉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有效规范了农村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消除了农村肉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站将继续加强监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消除辖区内肉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