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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文明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传承诚信为本、积善成德、助人为乐、邻里和睦、孝亲教子等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和道德理念,培养广大农民群众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为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
二、创建目标
20××年起,在全乡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以“文明风尚好、社会秩序好、文化活动好、村容村貌好”为目标的“文明示范村(居)”创建工作,逐步推进、统筹实施。
三、创建内容
(一)社会秩序和谐安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和预案,长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排查管控、重点信访积案排查处置“三项排查”活动。积极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及个访、赴省集访及去市、县重复集访。建立治安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开展村庄义务巡逻活动,无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发生,无“黄赌毒”、黑恶势力等,无邪教活动,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队伍建设常抓不懈。着力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双比”(比服务、比奉献)竞赛活动,村(居)“两委”干部队伍结构合理。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党群议事会,健全运行机制,做好村(居)“三务”公开工作。村居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特色产业培育成效明显,群众对村(居)干部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为民服务规范高效。村(居)为民服务阵地齐全。建有综合办公室、文化活动室、综治警务调解室、图书阅览室、卫生计生室,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村(居)务公开栏、文体活动广场,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内涵提升。建立1支文艺演出队伍,经常性开展文体活动。建有农家书屋、乡村小戏台等文化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有条件的村可通过新建小绿地、小广场、小长廊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营造文化氛围,弘扬文明风尚。
(四)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实施乡村清洁工程,配足配齐环卫保洁员,配备垃圾桶,新建垃圾池或转运站,实现“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的垃圾处理模式,做到村庄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畜禽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沟渠河塘干净整洁。推进改厕改圈、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工作,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无害化处理猪舍牛栏粪便,无露天粪坑,实现村庄环境整洁优美。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爱护环境意识,劝导不文明行为,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示范效应。
(五)道德建设卓有成效。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关爱帮扶行动,弘扬社会道德风尚,营造尊老爱幼氛围。每年常态化开展“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媳妇”等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和开展广泛宣传,在全村(居)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广大村民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孝老爱亲、扶孤助残、诚实守信、邻里守望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得到有效地继承和弘扬。
(六)品牌创建特色鲜明。坚持“一村一品”创建思路,积极创建特色村居,深入挖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和传承,弘扬优秀民间文化。同时,要善于利用本村文化资源、历史传承、民风民俗以及评先评优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文明示范村(居)”内涵,培育亮点,形成特色,打造独特的农村文化品牌。
四、实施步骤
20××年度“文明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分为创建启动、创建实施、考评迎检、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一)创建启动阶段:全面启动“文明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城头居、周台村、马楼村、姚台村等4个村居必须确保创成。
(二)创建实施阶段(20××年4月2日至11月31日):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村居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村居要严格对照考核标准,认真落实各项测评内容,支部书记作为落实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考评验收阶段(20××年12月1日至20××年1月31日):12月份作为各村居自查自纠阶段,乡直各部门对照各自承担测评内容进行检查、提升完善,20××年1月份迎接县文明办对各村居的考核验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文明示范村(居)”创建是实现乡风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各村(居)支部书记要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力推进本村(居)的创建工作。乡组织部门要把文明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和村居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面向群众,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村(居)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村(居)两委和广大村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积极开展各类寓教于乐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把创建“文明示范村(居)”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机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激发他们参与创建的热情。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乡文广中心牵头成立督查小组,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于20××年7月和11月组织相关单位对创建村(居)进行检查评比,检查结果占年度考核的30%和70%。年底创成的“文明示范村(居)”给予3万元奖励,同时优先推荐为“四有一责”考核五星村,“文明示范村(居)”可以参加下一年度创建,奖励标准不变。未创成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年底目标奖不予发放。
【篇二】“文明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节俭、群众满意”为原则,以创建移风易俗示范村(居)为载体,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积极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全面提升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遏制红白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的奢靡之风,打击非法宗教、打牌赌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村(居)的新风正气树起来,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到20××年底,推动我市60%以上的村(居)达到镇级以上移风易俗示范村(居)标准。20××年全市将评选表彰100个市级移风易俗示范村(居)。
三、示范村(居)创建标准
1、班子队伍好。班子健全,团结协调,战斗力强,干群关系和谐,规范制定并落实村(居)级班子目标,各项建设协调发展。
2、工作体制好。移风易俗写入村(居)规民约,在村(居)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成立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并正常开展工作。理事会按照“五个有”、“三项制度”的标准开展工作,即:有章程、有机构、有人员、有活动、有档案,建立事前申告、事中服务、事后评议三项制度。红白理事会全程参与的红白事比例超过90%。入户询问,群众对移风易俗知晓率达到100%、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道德建设好。建立文明家庭、“好公婆好媳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常态化评选机制,每年开展评选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孝老爱亲典型,曝光不孝反面案例,弘扬孝道文化。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活动。有公益阅报栏、宣传栏、公开栏,且宣传内容经常更新。群众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道德失范言行。
4、社会风尚好。无封建迷信、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无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宗族派别势力;村(居)民家中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倡树婚丧嫁娶新风,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尽量不办,无“天价”彩礼,无婚丧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现象;无性别歧视和计划外生育现象。结婚登记率100%,火化率100%、合法殡运车辆使用率100%。
5、公益事业好。文化、卫生、体育、教育等公益事业稳步发展,有村(居)级综合文化中心,有健身广场,有广播室,有卫生室。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开展经常化。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困难和留守儿童得到帮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6月)。各镇街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有关婚丧改革的法律法规和移风易俗的积极意义;要深入宣传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目的、要求,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要认真梳理、查找本地婚丧嫁娶等民风民俗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倡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则导则、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奖惩措施等,为常态长效推动移风易俗提供制度保障和纪律约束。要注重引导村(居)主动申报创建,各镇街要于6月18日前,将参与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创建的名单报市文明办、市民政局,每个镇街申报数量不低于总村居数量的10%。
(二)全面推进阶段(7月―10月)。各镇街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标准,紧密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围绕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各镇街要在做好本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推荐优秀村(居)参与市级创建。要积极学习先进经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创新;要注重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三)评选表彰阶段(11月―12月)。市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创建村(居)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通过的村(居)进行命名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要通过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创建评选工作,切实解决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伤风败俗风气不正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发挥示范村(居)的带动引领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整体上水平、出实效。
2、党员干部带头。在推进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中,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要通过与党员干部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等方式,确保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首先做到。要吸引村(居)“五老”人员、文体骨干、科普带头人、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形成党员带群众、先进带大众的良好创建局面。要发挥宣传、民政、妇联、团委、综治办等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3、严格督导考核。各镇街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将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村(居)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将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