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方案的应用很广泛,适用范围广。以下是励志台Lztai.com整理的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方案,欢迎阅读!
【篇一】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方案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和总局第88号令精神,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2018年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工作要点》和《20××年市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时间与范围
1、创建时间:20××年4月25日至11月15日。
2、创建范围:略
二、工作目标
明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促进我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为全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三、工作任务
1、企业责任体系。
2、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3、应急管理制度。
4、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预案。
6、应急演练。
7、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8、事故报告。
9、应急处置。
10、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四、阶段工作划分
1、安排部署阶段(20××年4月底前)。县成立应急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全面推进创建企业开展创建活动。
2、创建实施阶段(20××年5月2日-9月5日)。各有关企业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活动方案》,对照《创建工作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稳步推进,规范有效运行。
3、自评阶段(20××年9月6日-9月30日)。20××年9月30日前,各创建企业对照评定标准完成自评工作,提出书面考评申请,经企业主要领导初评同意,报送县安监局组织实施考评验收。
4、考评验收阶段(20××年10月9日-10月19日)。安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考评验收,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创建企业进行考评结果。将符合标准的企业评定为20××年度“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上报省局。
5、总结成果阶段(20××年11月6日-11月15日)。届时将选取先进规范化企业代表进行创建经验介绍,为明年在全县高危行业和规模企业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打下基础。
【篇二】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创新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模式,推动企业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市企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应急管理理念,明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促进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创建时间与范围
(一)创建时间。
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创建范围。
1、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试点企业。
2、全市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市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以及市属及以上企业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创建企业为活动主体单位,对照工作标准扎实有序开展创建活动。
五、创建内容
(一)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签订承诺书。
(二)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大型企业(划分标准见国统字〔20××〕75号,下同)及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必须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他各类企业应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各企业应确定各层级应急指挥人员,明确调度人员和一线班组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权。
(三)应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专(兼)职应急队伍(人员)管理制度、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值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
(四)应急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烟花、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应当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领近的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企业要建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五)应急预案。企业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和修订,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
(六)应急演练。企业应制定年度演练计划,落实演练资金,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各种演练要形成演练总结和评估报告。
(七)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企业应配备能够满足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的救护器材、消防设备、检测仪器、通讯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并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
(八)事故报告。企业应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总局21号令)的时限和要求进行事故报告。
(九)应急处置。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疏散措施;企业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积极开展善后工作,并进行应急处置评估。
(十)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按照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岗位操作人员,年度集中培训管理人员不少于1次,关键岗位工人不少于2次,并定期组织考核。向其他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确保其掌握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的基本知识技能。
六、创建标准
按照《河北省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标准》(见附件2)、《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考核标准》等标准进行评定。《考核标准》总分为1000分,评分达到700分(含)以上,可推荐评为“沧州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年6月1日-6月20日)。市安监局积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创建实施(20××年6月21日-9月30日)。各创建企业成立领导小组、对照创建工作标准,落实专职人员、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创建企业要主动接受市安全监管局领导小组的指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
(三)自评阶段(20××年10月1月-10月20日)。20××年10月20日前,各创建企业对照工作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向市安监局提出书面考评申请,经市安监局初评同意后,报送沧州市安监局。
(四)考评验收阶段(20××年10月21日-11月30日)。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专家成立考评验收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对创建企业进行考核评审。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推荐沧州市安监局评定为“沧州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
(五)总结成果阶段(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经市安全监管局验收合格后,选择先进的规范化企业代表进行创建经验介绍,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八、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并扎实开展工作。市安监局将加大应急管理的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以执法促创建,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应急管理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标准,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对示范活动的业务指导,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对示范创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技术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创建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促进企业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创建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全面准确掌握标准,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要落实专职人员,完善相关制度,狠抓措施落实。要对照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评,主动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以此提高自身应急管理能力。
(三)各企业对创建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创建难点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反馈到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研究协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扎实推动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为深入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针对本辖区的行业特点,通过典型示范的方法,带动和促进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确保创建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