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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租赁合同

2021-07-20    作者:    来源:

房租租赁合同模板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励志台Lztai.com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租租赁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租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租甲方不锈钢市场沿街楼,壹楼间贰楼间,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作为营业房使用,双方应遵守下列协议

  一、乙方承租期限为 年,自年 月日起止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租金元,甲乙双方应提前两个月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的房租,房租三年内没有特殊情况不变。

  三、乙方在承租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及水、电、暖由乙方负担。

  四、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出租、转租,不得进行结构改造,爱护房内所有设施,如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合同未满,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或退房,如遇特殊情况需收回房屋或退房,甲乙双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双方,方可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多收的租金,甲方应退还给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负。

  六、租房期间的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在不损坏建筑主体的情况下进行,租期结束后所有装饰不准拆迁,若拆迁须恢复原建筑面貌,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广告位置:广告应不高于上层窗沿。

  八、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使用,使用期间电器、门窗等做好维护,维修费自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租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下称:“乙方”)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房租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弄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年年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万仟租金以

  2、双方议定首期付月,另付月结算一次,提前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收据予乙方)。

  五、押金与其它费用

  1、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清洁、治安、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如期按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预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六、甲方义务

  1、甲方在租赁期内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见设备清单)交付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项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行为,不得防碍和侵犯邻居,如果乙方违法,则视为违约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和屋内设施。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4、乙方在租房期间,物品遗失由自己负责。应注意防水、防盗、煤气中毒、触电等一切意外事故将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甲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以及相关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房屋里所住人员人数与实际(有清单)不符,则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负。

  7、乙方在租赁期内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受到损坏时,所产生的修复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八、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等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二种方式解决:

  (一)申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共有页,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产权证号:

  日期:

  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代表人/代理人:

  日期:

房租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小区,位于第___层,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x元/月,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

  四、房屋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使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水、电、气、物业、闭路由乙方支付,不得拖欠租金。乙方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五、乙方需保证甲方屋内家具等物品及房屋结构的完好,不得损坏,并向甲方交xx仟元保证金,若有损坏,从押金中扣除,无损坏甲方全部退还乙方。

  六、租赁期间不得提前退租,若提前退租视为违约,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八、钥匙x把,电梯卡x张,门卡x张。

  九、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若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房租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出租、承租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就卞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愿将坐落在河南省_______市_____区_____街(路)_____号的公有房屋(使用面积为_____平方米)出租给承租方作为住宅使用。承租方已对出租方所要出租的公有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出租方按照河南省__________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公布的同期租金标准,结合房屋的实际状况,核定上述公有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承租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日内交付给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拖欠租金的!出租方可以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

  三、出租方负责本合同所出租公有房屋的维修,保障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承租方有告知出租方及时维修承租公有房屋的义务。承租方对承租的公有房屋及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承租方承担修缮责任。

  四、承租方负责支付承租公有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等与承租方相关的费用。

  五、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按照有关规定索赔损失:

  1.将承租的公有房屋擅自转让、转祖、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承租公有房屋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将承租的公有房屋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的公有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的公有房屋的;

  7.擅自买卖承租的公有房屋使用权的;

  8.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六、出租方未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维修公有房屋,使承租方无法继续使用的,承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退回房屋。

  七、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承租公有房屋和设备,严禁在院内、楼道及屋顶等处私建乱建。确需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应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

  八、因城市建设等需要,承租方承租的公有房屋须腾让、拆迁时,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所需住房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返还承租的公有房屋。如需继续使用,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申请仲裁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租方_____份,承租方_____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租租赁合同 篇6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赤峰市松山区康居家园8号楼4单元701室出租给乙方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1年甲方人年至月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分租。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乙方如果继续租住,提前一个月交租金,如乙方停租提前一个月通知,如甲方停租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间

  1、甲方有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电视及电视柜、电视小锅一套、煤气灶马勺及罐一套,吸油烟机一个,床及床垫二个,凉席二块,餐桌一个及凳子八个、窗帘一套、衣柜厨柜、鞋柜、洗手盆、马桶、归乙方无偿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损坏或丢失丢失由乙方维修或照价赔偿。(房屋及家具供乙方无偿使用)

  2、租赁期间,水电归乙方支付、取暖费、物业费归甲方支付,租赁期满而终止时,水电欠下的费用由乙方补齐交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或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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