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动合同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劳动合同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日历天数天,本工程是按工序单价承包,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此时,合同工期条款自动失败。
6、质量等级: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创国家优质工程。
7、结算方法:按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和合同的工序单价进行结算。
第二条、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
乙方驻工地代表(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
第三条、甲方责任
1、与建设单位共同办理永久性工程的征地和拆迁工作。
2、负责合同外的工程施工水、风、电设施、运输便道、生产房屋的修建。
3、协助乙方作好上场准备工作。
4、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进行控制测量及必要的施工测量。
5、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6、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检查,负责对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7、负责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技术指导。
8、负责对验收合格的工程,根据工序承包单价及时验工计价,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9、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地方各级政府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
11、负责钢材、水泥、火工品、油料、地材、防水材料、砼添加剂等材料的有偿供应。
12、负责装碴、出碴;如是有轨运输,甲方负责提供进料运输工具;如是无轨运输,进料有乙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负责
1、负责生活区的场地平整、区内用水、用电、道路等小临设施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负。修建地点、标准须报甲方审批。
2、按竞标文件承诺上足机械设备和劳力满足施工要求。管理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上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否则按乙方的
3、乙方应当为其劳务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除甲方指定供应的材料外,负责其他材料的采购。
5、负责时常施工测量。
6、根据甲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阶段目标计划要求,合理组织,科学施工。确保合同工期和各项目标计划按期实现。
7、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主抓安全工作,
施工中掌子面必须有名安全员。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除自负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外,还要服从甲方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自负法律责任。
8、负责施工的单元,必须有一名合格领工员兼质检员对其工作全面进行管理;如乙方无此人员,则甲方有权委派,其工资奖金每月不得少于3000元,由施工劳务单位向甲方交纳,甲方按规定给被委派者发放。
9、乙方处理好来自任何一方发生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要加强劳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配合甲方的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及资料收集。
12、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
13、负责承担
14、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如甲方需对工序安排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地服从。
15、乙方要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地方和甲方有关火工品的管理规定。
16、放炮后要及时清理危石,如因危石原因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17、负责合同条款中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本合同工程质量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0%以上,创国家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甲方的创优规划标准、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控。
3、乙方单位如为贯标认证单位,除自行按本单位的贯标要求做好工作,还要按甲方要求做好贯标工作;乙方单位如为进行贯标认,应按照甲方贯标工作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资料,完成与此有关的各项工作。
4、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质量的奖惩执行甲方制定的《工厂质量奖惩办法》。
6、甲方对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工程质量达不到的,一律不予计价。因质量不合格而发生返工费用及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负。
7、保修期间,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维修项目时: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应立即派足人员进行维修。
(2)甲方保留自行维修的权利,但在维修前首先通知乙方及时派人前来共同确认;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确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维修工程量和费用。
(3)乙方无力维修的,参照第(2)款执行。
第六条、物资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和采购;如发现未经甲方许可,乙方自行生产和采购,甲方将按定额材料消耗量和合同所附单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品种及收费价格见一览表(供货到现场仓库,卸车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劳务协作方式
1、本工程采用工序单价承包的劳务协作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的工序单价见《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为完成质量合格的项目工程施工应计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施工机械(不含甲方负责的施工用水、风、电设备和费用)、现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备、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不含税金,属于甲方投入材料等,再验工计价拨款时按合同规定的计算标准扣除)。
3、劳务的提供与管理:乙方应提供与其承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各类专业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件。人数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乙方应负责劳务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技能培训,加强组织纪律教育,防止违法乱纪和刑事案件发生。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应实行工效挂钩。
4、材料的管理:乙方应有专职或兼职材料人员负责材料的供应、点收、保管发放和使用的监控,严禁倒卖工厂材料。材料的发放和使用应严格按材料消耗定额执行。超定额用料部分,按甲方供料价加收20%费用。
第八条、计量与支付
1、工程数量的计算由甲方负责,计算的依据为施工和现场测量资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如有异议,可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提出,由双方现场核实确定,并需由甲方项目部总工、现场技术人员、计量人员和乙方负责人共同签证认可。隧道开挖必须严格作好光面磨破,严格控制超欠挖,最大超挖量:拱部控制在10CM以内,边墙控制在7CM内,此外的超挖部分不予计量,并比照合同相应单价计算,负责因超挖而多出碴和回填的费用。次类情况,如乙方拒不签字甲方有权按现场实测情况进行扣款。
2、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未按时完成造成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为保证整体计划不受影响,甲方测量计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数量的项目,并核定进行处罚。
3、对变更设计工程费用和要求业主应支付的索赔补偿的计量支付或结算,应以野猪最终批复为准进行,在此之前的一切计量支付均视为临时措施,不代表甲方以接受认可,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4、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的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严格以甲方对乙方批复的计量支付资料为依据,在上级支付进度髋到位后10天内,审定乙方的支付报表。
(3)乙方同意甲方在每次计量支付时扣留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时,返还5%,整个合同竣工后维护期满,若无质量问题,再返还剩余的5%,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维修,其费用甲方从中扣除。
(4)如上级对工程款延期支付,甲方对乙方的拨款顺延;
(5)乙方申请工程款时,应提交费用开支计划,列出已发生人工费、自购材料款、机械台班费、管理费等详细资料。但总额应不超过计量批复金额的90%(扣除甲方供材料款等费用后),甲方按乙方费用的支付,而从中截留,甲方一经核实,有权督促乙方支付,如不执行,暂停下期工程髋的拨付。
(6)甲供材料的扣留按合同所附材料单价计算,甲方机械台班费的扣留按合同的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清算无息返还,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违约,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作为罚金;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相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下马、停建、缓建、工程款不到位等,应当免除甲方责任,分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
4、出现纠纷,经调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甲方企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终止合同的条件
乙方在执行合同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还应承担甲方重新调整队伍发生的调遣费和赶工期的措施费。
1、乙方在施工中不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出现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经两次下令整改不执行的,或出现较大质量事故的。
2、乙方上场人员、设备满足不了施工需要、或管理混乱造成工期滞后,影响总体工期时,经两次督促无改观的。
3、安全防范措施不严,造成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
4、乙方在施工中将工程转手他人,或工程第一负责人长期不在的。
5、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第十一条、变更与索赔
1、由于监理工程师指令或工程变更时,其工程数量的确定,接第八条执行。单价的确定如合同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单价采用合同单价,如发生新增项目,甲方按合同单价编制原则重新确定单价。
2、本工程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外,不支付索赔费用。
3、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物价指数的影响,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令、法规、政策等原因发生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