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十堰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情暖山村代课老师”志愿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活动,为明确活动中涉及安全的各项责任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活动时间:20XX年7月15日至8月24日,历时41天。
活动行程:详见活动策划书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负责本次活动地点人员联系,活动安排和制定活动方案;
2、做好活动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负责确定参与活动人员名单、落实人员小组安排;
3、协助乙方准备活动中需要的个人装备,明确乙方在活动中的任务、组员安排;
4、负责为乙方在开展活动时的安全;甲方给乙方购买个人意外保险为期41天。
5、如遇活动期间天气及道路和其它不可抗力情况,甲方有权将活动的内容进行调整。
二、乙方
1、乙方应该自愿参加本次活动,认真了解本次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安排,确认身体条件良好,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2、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交通、住宿、组队行程安排;
3、活动期间如有特殊要求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得到甲方的确认,不得擅自行事,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遇到特殊事件,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确保妥善解决事件;
5、乙方使用甲方的各种器材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对丢失及损坏的,乙方应赔偿相关费用;
声明:在此活动期间,因乙方未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甲方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乙方进行处罚,严重的可以开除出团。如果因此导致任何意外伤亡或财产损失,甲方不代为承担任何刑事、民事及经济责任。
备注:乙方已阅读《团队活动制度》,并愿意遵守里面的要求。
甲方:XX学院“情暖山村代课老师”志愿团
乙方:
时间: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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