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宁夏恒瑞生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边艳)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聘用乙方作为宁夏恒瑞生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理一职,负责公司生产、销售和管理。现将公司营业利润分红事宜双方做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二、协议名词
1、营业周期:是指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
2、周期结算: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
3、利润:总营业额-开支-税收后的纯盈余。
4、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5、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三、分配原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纯营业额的 %作为乙方的红利。
四、利润分红的其他事项
1、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 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实施红利分配;
4、一个周期未到,乙方擅自离职或提出辞职,乙方没有权利享受本周期的红利。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②甲方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③甲方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④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⑤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的奖励;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享有所生产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②享有一个周期结束后的红利待遇;
③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④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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