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事项: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予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2. 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填“一或二、三、四、五”)。
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
被授权人(签字、捺印):
见证人:xx省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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