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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9-03-11    作者:    来源:

  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流传至今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这个节日也是我们缅怀祖先的节日,所以这个节日对于我国的人们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励志台Lztai.com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1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法定假日,4月6、7日(星期六、日)为双休日。

  2、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各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放假,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请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加强节前教学秩序巡视工作,对出现的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程表的安排上课,不得串班听课,请任课老师和辅导员严格管理。

  4、放假期间,保卫处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以上通知请全校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学院

  2019年3月6日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公司清明节放假规定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4月7日放假3天。

  4月1日(周一)~4月4日(周四)请假4天,与周末衔接,可拼9天清明节小长假。

  二:请大家根据放假通知提前做好自己的工作安排,并检查各种设施、设备,尤其是电脑机箱样品,做好防火防盗准备,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有序;

  三:请大家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机箱电源加盟代理商咨询;

  四:公司全体员工在放假期间外出,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特此通知,请知悉。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3

各部门:

  值清明节来临之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19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5日~4月7日放假3天。。

  二、各部门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将各部门值班表于2019年x月x日下午18:00以前报公司办公室。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苗头要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

  公司办公室值班电话:xxx

  xx有限公司

  2019年x月x日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4

各部门: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青岛总部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5日~4月7日放假3天。

  潍坊工厂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并将工厂放假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年4月1日之前报至企管人事部。

  假日期间,请各部门负责人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事宜,保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事项联络。

  温馨提示:清明节出行,车辆较多,请大家注意出行安全。

  预祝大家有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

  企管人事部

  2019年3月28日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5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日)上班。放假期间注意事项:

  1、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要加强节假日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

  2、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负责信息上传下达,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突发状况,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

  3、节假日期间,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或车库,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综合科

  20**年4月4日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6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现将我校20**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

  二、各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校园安全。

  三、凡到回龙岗革命公墓祭祀亲人的教职员工,请于4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到大学生活动中心(沈农大讲堂)前乘车,10:30原车返回。

  公安处值班室电话:884871**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4870**

  党政办公室

  20**年3月24日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7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号)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其中,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五)调休,4月7日(星期六)为公休日。放假期间教学活动暂停,4月8日开展星期五的教学活动。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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