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七月开始了打工。
第一天大早我努力早起十分钟,烙了鸡蛋饼炒了菜,细致地裹成了卷菜饼,并热好红豆浆。第二天我努力和他在同一时间起来煎了两颗鸡蛋,并倒好前晚冰着的红茶。第三天我前一晚煮好了茶叶蛋放在锅里告诉他你起床后吃了再走哦。第四天我们买了切片面包和火腿生菜西红柿,早上一起搞了三明治出门。第五天,男人起床的时候我几乎是不知道的,醒来后发现冰箱少了切片和果酱。第六天,我索性买了现成的奶油面包。
想起刚住在一起的时候是年初。我去北京,我们一起在那个很大却很偏的房子里窝了半个多月,那里街道乱的很,小贩挤得道路常常不成路,讨价还价的大婶大妹子们喊得小区常常像菜市场。那里完全不比现在住的地方,我们每每牵着手从地铁站走好远的路才能回到家,北京的天冷得头疼,我们为了穿情侣大衣搞得冻得要死。这长长的回家路上,有数不尽的小吃,比我家乡的贵一些,但还是闻着就让人欲罢不能。我俩总是边吃边买边商量着买什么带回去,然后他搀着不会穿高跟鞋还硬要装的我,慢悠悠地晃回家。我俩最喜欢在大冬天吃过桥米线麻辣烫,吃到胃里暖暖的,嘴里火辣辣的。回家前还不忘在门口的小超市买冰激凌或者汽水。那个时候,我就偶尔开始做饭,从简单的炒菜开始变着花样。他切菜我炒菜,炸油锅的时候他裹我炸,做柚子茶的时候他削我炒。做饭变成了很喜欢的事,他吃得香吃几碗饭我就开心得要命。
那时候,大概心里就萌生了,要好好做饭天天一起吃饭,这样温暖的想法吧。
我对他说,我爸一直以来都忙得要死,有时候做实验写论文到半夜三点才回家,出差也不间断。可直到今天还是天天早中晚都在家里吃饭,哪怕回来的时间总是晚,妈妈嘴里总是嫌弃,但顿顿都是三个人一起吃的,从没例外。我说,我们以后也一起吃早饭然后出门。我来做,简单的就好,有时间就复杂点儿,没时间就买面包回来一起吃也好。
于是四月开始我们住进了离学校近很多大很多足够两个人在地上乱滚的房子里。我每每都会感叹我妈妈打扫180平的房子得多累,这么一间我都累趴。也感叹天天都为我们做三餐是多不容易的事情。我从未想过做家庭主妇,但正因为他是我喜欢的人,这里是最喜欢的家,自然就就会想做这些。
和一个人住的时候不同,多了安心多了承担的责任。忙碌着赶presentation的时候,他会帮我搞点东西来吃,陪我熬夜,熬到凌晨一起看球,看西班牙一次次赢下比赛看卡西一次次扑救,看他们笑到最后。
我在想,虽然我们没能在初恋是相遇,没能守候彼此太多的过往岁月,就像虽然我不是因为他才喜欢上足球,但和他看球却是最快乐的事。现在的一点点珍惜,真的可以换来过去的时光也说不定。即使换不来,我也觉得我似乎已经看尽你的一生,过去,现在和未来一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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