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勾了地,全家人指望父亲一人的工资,生活紧张。正好,他们的单位因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招收内部子女、非农业户囗的待业青年。当时,我刚初中毕业,符合条件,经过考试、筛选,我被县税务局录取了,并签了合同。培训结束时,县局长鼓励我们好好干,一定给我们转。
把我们的名单报到劳动局,劳动局要加他们的子女,报到财局,财局要加他们的子女。税务局长看到添加的人员太多,没有答应,他们就卡着不给办。县局长怕影响我们的工作情绪,专门召到县局开了会,说这次转不了,晚天一定给我们转。
年底,县政府动人,老局长还不知怎么回事,就被花了钱的某乡书记顶下去了。交接时,老局长对新任的局长专门说了我们的事。新局长因为是花钱买上来的,他就想要我们给他花钱。他不明说,家长们觉着他是领导,老局长又许了,所以就耐心地等待着。
刚上去,他也许诺给我们转,因没得到我们的钱,而压着不给我们办,一下就叫我们等了十六年,最终以他退休,换了新局长,不问情况,以农村代征员身份,硬咯硬地把我们辞退了。
因为我们不懂法,更因为我们家里没地、拖家带囗地要生活,天南海北地去打工,养家糊囗。等以后知道了劳动法,去找他们,他们以辞退时间长为借囗,不受理。到执法部门去询问,他们也是如此说。我们被耽误的 六年,就这样白白过去吗?谁能主持正义,帮我们弱势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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