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了一个道理,喜欢一个陌生人的刹那感觉,或许并不是喜欢那个人,可能仅仅是因为他走在阳光下天色晴朗惠风和畅,可能仅仅是因为他穿的那件黑色大衣是你喜欢的款式。
曾经我在走廊里,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生走过去,有刹那的心动。
然后难以忘怀。我就去问闺蜜,如果你走在路上,喜欢上一个陌生人会怎么办啊?
她特鄙视地看着我,谁会这么无聊,去喜欢一个陌生人啊。
我顿时无语。这个时候,才会真的能区分开,喜欢和爱的区别。
然后很多天后,我又见到那个男生。他扎在人群里很不显眼,根本就没有穿那件黑色风衣时的模样。我讶然且唏嘘。原来之前心动的不是这个人,仅仅是这叫大衣。
记得从前特别爱看男生穿白衬衫,像看一个个童话里的王子。有的男生穿起白衬衫有种迷人不可遮挡的魅力,让人不自觉地想要靠近。也有的人穿白衬衫让人看着万分不舒服,那种感觉就像马桶上摆着一挂香蕉一样。
阳光越来越和煦。世界依然热闹,永不止息。
我想着遥远的假期,想着什么时候能有一段充裕的时间,可以去旅游。
我一直很憧憬旅游,尽管从来都没有过。可是我记得有一句话说的特别有道理,思想和身体,总要有一个走在路上。看书和旅游。
落叶全不见踪影,树枝光秃秃,显得孤寂。冬天典型的模样。我想未来也应该在北方,尽管南方再美,北方一直都是我的家。
我的家在孔孟之乡,向别人介绍时我总想不到这个词。可是,这一直是我们的骄傲。
运河之都,孔孟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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