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城市是一个风流妩媚性情无常偶尔还会有点骄傲的城市。也许是太靠近大海的缘故,过多的浪漫与张扬使优雅与美丽在涛声中渐行渐远,她的开朗狂放以及过于年轻的外表使她看上去除了美丽充满活力之外,感觉还缺少一种相应的深沉与温情。如果你缺少内涵又少有温情你就会给人一种生硬的感觉;如果你看上去过于单薄过于年轻没有多少沧桑感那你的情感多少还有些不够成熟,你就没有多少说服力。使人成熟的是丰富的经历而不是流淌的岁月。在这个随时都会有狂欢发生的北方天堂里,人们越来越容易淡化的便是记忆,或者更容易忘记历史。在我居住的这个只有百年历史的城市里,常常会有人觉得历史的短暂不屑提及,无人阅读的过往像布满街市的灯语,伤痕虽目光如炬,却追不上淡忘的脚步。在往事不断被冲淡今天,曾经潜伏的剧痛却渐渐模糊麻木。而快节奏崇尚自在逍遥的日常生活总会让我越来越觉得记忆的弥足珍贵。
如果你多少有那么一点点念旧的情结,你就越是会对那些封陈久远的往事愈加怀念。
我上小学的时候,由于文化的匮乏和生活的单调,除了偶尔有露天放电影、听听收音机好像就没有什么业余文化生活。出生在饥饿年代里不仅使我们的身体溃疡也使我们的心灵缺少应有的养分。我仍清楚记得自己小时候听到过的至今记忆深刻的广播剧《纳新》。《纳新》只不过是讲一个工厂女工在入党过程中由落后到进步的思想转变过程,这部现在想想情节简单没有爱情没有噱头没有诗情画意的广播剧,当时却让我边听边禁不住泪流满面浮想联翩。乏味的童年生活并没有消失我宝藏一样丰富的情感。那时候广播节目非常单调,好长一段时间里,电台都会在每个星期三的下午重播这部剧,但每听一次我还是会流下真实而热热的眼泪,它好像与我稚嫩的童心有了某种默契与相通。那是我少女时最真切记忆,那时候我们周围多的是语录和口号声,《纳新》像是一个喧嚣时代行将结束时出现的真实的声音,它突如其来地闯进了我的生活,仿佛一下子开启了我文学的门扉,我最初的文学冲动肯定与那时有关。
当然业余生活还有书。最初与书的相识是从小人书开始的,我至今还收藏着几百本的小人书,我几乎把爸爸给我的零花钱全部买了小人书。因为家里只有我一个女孩子,或许是天性使然,从小我就不大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但太烈性的男孩子也不合我意,他们大多难以驯服。我几乎就不喜欢交什么朋友,大多数时间里我喜欢一个人看小人书。家附近有一个商店兼书店,有一间屋子专门用来出租小人书,屋子里有长条桌子和长条板凳,不管认识不认识的,大家挤在一起有滋有味地看着。放学后,我经常到书店里租小人书看,一分钱一本,书店里的书全部让我看遍了,甚至每来一本新书我都知道,在书店里往往一坐就是一下午。在那个小小的书店里,我认识了水浒中的英雄好汉,结识了迷一样的白雪公主。我还在书店里认识了一个后来十分要好的小朋友胜。胜是从四川宜宾他姥姥家转学回来的,胜长我几岁,胜与我周围的男孩子不同,胜不仅穿着干净,胜还说着一口十分动听的普通话。胜的嗓门儿特别大,声音好亮,他大着声音说话的时候总有女孩子转过头来看他。胜也非常喜欢看书,胜的家里有一个好大好大的书柜,胜的家里也收藏了好多小人书,还有一些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大书”,我们从最初交换小人书看,到交换“大书”看,不知不觉我几乎把书柜里的书都看过了。我们在看书中悄悄的长大,从小学到初中,我每天和胜都挤在一起,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我们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去书店。胜初中的数学、物理和化学课程都非常的棒。那时我由于过于迷恋看课外书使数理化成绩很差劲,但胜并没有因此而说我笨。可能是我非常会讲故事吧。那时候我们学校因为校舍紧张,实行上下午二部制。夏天的时候我们每天下午上课,我总是丢三落四慢吞吞的不知道紧张,胜等急了,就会在我家的后窗大着嗓门喊道:黄毛丫头,到点了!胜虽然声音很大,但外表看上去胜又显得特别的文静,让人不相信那么大而好听的声音是从他的喉咙里吐出来的。他总是让人感觉到有气无力的样子。胜总是讨好地帮我拿书包,只是不能白拿,求我给他讲故事,我就边走边编一直编到学校。胜说他长大后要当一个作家。胜其实是一个腼腆的男孩,但胜在我女孩羞涩时代的眼光里可以说是非常的酷,他高高细细的样子对我成年以后的审美观影响很大。我至今仍然喜欢身材高挑、眉清目秀的男子。
有一阵子因为要应付考试,也可能是找个借口,我每个星期天都到胜的家里让他给我补习数理化。有一个星期天,我把从妈妈那里偷来的一本小说《乌云琪琪格》带到了胜的家里。我是无意中发现这本书的,是妈妈藏在枕头下面的。我无心补习功课,我要在胜的家里把这本书看完。妈妈的这本书是私下里同别人借的,无意间被我发现了,真是如获至宝。这其实是一本爱情小说。我只是随便翻了几页就放不下了,我因为这本书的吸引而无心补习功课。这是我第一次读爱情小说,小说中大段大段的爱情描写让我激动不已,少女乌云琪琪格草原一样豪放的爱情,不知不觉开启了我生命中最柔美的一面,我不由的沐浴在令人心动的激情之中。我在胜的家里整整看了一天终于看完了,我心不在焉的目光终于引起了胜的注意,胜用他男孩子特别的方式打动了我,情感不能自已地在我们的内心里疯草一样悄悄地狂长……尽管那时我们离长大还那么地遥远,也并不知道其实那正是我的初恋。
胜也是用了一个晚上把这本小说看完了,其时,妈妈已把家里翻的乱七八糟的,她正到处找这本书,因为借书给妈妈的那个人就等在家里。这本书以它不经意的方式突然地闯进了我和胜的心里,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在讲这本书,不知不觉灵感的种子开始在我心里生长。那以后,我总是把大量的时间用在看小说上。我仍然每天和胜一起去上学,但我和胜的交往影响了我的数学,也影响了物理和化学,但我们对文学书籍都有了不可分割的情感。我四处收集各种文学书籍,为了看小说我甚至违心地与我十分讨厌的小艳作朋友,就因为她的妈妈在我爸爸学校的图书馆工作。我常常在图书馆乱七八糟的书堆里翻找着各种书籍,一段时间里我和胜几乎看遍了图书馆里所有的小说。我因为偷着看小说,为了避开妈妈的数落,晚上总是用毛巾、衣服把门缝塞的严严实实,怕灯光透出门缝,如果让妈妈发现的话会强行关掉我屋里的灯。就这样文学用她精灵般的手抚弄着我的心灵,引诱着我在文学的小巷里左突右拐地寻找着来自天堂的阳光。我的胃里一点点地撑满了文学大餐,使我迅速地发胖、膨胀。消化不良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文学带给了我灵魂的锐变,使我单纯的世界里充满了躁动与不安。
我和胜好得一个人似的,经常拉着手去上学。如果不是因为一件意外事件,我敢打赌,我和胜永远不会分开。
我和胜的家都住在学院区,周围有七、八所大专院校。有一段时间,各大专院校不上课,天天闹腾腾的要革命。但印象特别深的是各个学校起床、睡觉、看电影、开会等时候还是会照常吹响号子,好像只有吹号的人永远按部就班地生活。我几乎每天都是听着操场上的号子声起床的。为了使那些躁动不安的学生有点事儿干,每个周末的晚上,各个学校操场上都会放映电影。每到这个时候我和胜就跟在哥哥的屁股后面踮踮地跑来跑去。那时候哥哥绝对是操场上的“老大”,人还没到操场上,位置就有人给占好了。操场上不仅是周末放电影的地方,也是大家集会、聊天、吵嘴、打架、发泄的地方。那时候打架的事像吃饭一样的平常每天都会发生。当然打架也不需要什么理由,有时为一句话、为争夺一个座位、或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等都有可能成为人们相互干架的理由和借口。
那肯定是个星期天,也肯定是一个夜晚,因为好长时间没有下雨,空气中散发着干裂几近火爆的气息,仿佛有人刚刚烧焦了头发。操场上正在放映电影《红色娘子军》。胜没有和我坐在一起,他因为来晚了没有找到座位,就坐到了银幕的跟前,他个子高,坐在那里鼻子仿佛都触到银幕上了。这时银幕上吴青华刚从地主家里跑出来,后面一群坏蛋正在追赶着,我坐在小板凳上,聚精会神地看着银幕……这时人群中传来了争执的声音,是胜。因为胜的声音总是很大也很亮,我总是一下子就能从人堆里分辩出他的声音。不知为什么胜竟然被人推倒在地,胜站起来又被推倒在地,反复几次,最后胜重新站了起来,与旁边的人扭打在一起。胜高高的个子和一群人挤在一块晃来晃去的映在了银幕上,让人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被抓起来的不是吴青华而是胜。胜和别人在银幕前撕扯着,身影在银幕上扭来扭去,胜好像又被人推倒了,站起来又倒了。人群开始乱了,四周响起了乱七八糟的喊叫声。哥哥还没等冲到前面去,胜又重新站了起来,这次胜让人不可思议地举起了手里的小板凳,朝着打他的那个人头上砸下去,只一下,那个挨打的脑袋就在夜晚里爆米花一样的裂开了。立即就有血喷到了邻坐女孩的身上,女孩夸张的尖叫一下子就把胜吓住了……
操场上下起了大雨,大雨一下子驱散了着火一样的人群。胜拿着板凳,站在雨中。胜自己都不明白那个被人抬去医院的人为了什么被自己打得如此严重,胜不是一个喜欢打架的孩子,胜根本就不会打架,胜是一个多么腼腆的男孩子啊。我拉着胜冰凉的手,紧紧的握着,握着。胜对我说你相信我相信我相信我是他先打我的他说咱俩的坏话特别难听特别难听的坏话,特别……特别……,胜的眼泪一点点地涌了出来……
胜是在学校被带走的,那天,我跟在哥哥的后面紧紧地抓着哥哥的手去操场上看被带走的胜。胜站在大解放的车上,我们追着车跑着,追赶着。哥哥大声的喊着胜你干什么你到哪里胜你下车吧!胜!胜!胜……胜好像并没有听到哥哥的喊声,但胜听到了我的声音。由于胜的失手使那个和他扭打在一起的人只能永远躺在床上。胜看我的目光分明透着不尽的爱恋和迷惑,这时候我发觉胜眉清目秀的令人揪心。
胜的眼神锁住了我女孩所有的天真和快乐。
胜只有十五岁,不知道胜会被带到哪里去,他因为自己的过失行为付出了代价。胜从此再也无法在我身旁自由地呼吸了,我从此再也听不到他大着嗓门有气无力喊我上学的声音了。
胜后来被送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我也随着城市的成长而一天天真正的长大了,城市已经变的越来越新,越来越难以辨认了,再也找不到小时候张望的胡同,再也听不到老房子龙钟的叹息,所有的美丽与哀愁都跟随岁月的脚步留在了时光与记忆深处……
有一天,我在新华书店里发现了一本爱情小说,书的封二上作者特别像胜,我仔细一看,果真是胜。胜的目光依然温和,他已经是一个著名的作家了,他每一本小说主人公都是一个胖女孩,毫无疑问那个胖女孩就是我。我激动地翻看着,这时,一只手从身后把我的书拿走了,我扭头一看,天呀,正是胜,他还和过去一样,大着嗓门叫着我的名字:傻丫头,你还是那么喜欢看书吗?
我惊喜异常,是胜,就在眼前,这么多年,我终于找到胜了。我一把拉住胜,拥抱着胜,泪流满面……
多少个夜晚,我都被这样的梦惊醒,为不期而至的胜而激动而流泪。
如今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书店了,书店里的书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多,多的像垃圾一样永远读不完也收拾不完。这个时代到处摆满了营养的大餐,精神的养分比我所经历的以往任何时候都充足、丰沛,你只要用心,是不会感到饥饿的。不过我还是更喜欢收藏的那些小人书,他们因为时间的久远而弥足珍贵。在都市繁华躁动的灯影里,每当我找出小人书,翻起那些让我伤筋动骨的记忆时,我总是常常感受到无以言状的痛苦,为胜那纯净的灵魂伤心。为人们对历史、对往事的健忘而感怀。由于我们的不可选择,我们便不可避免地曾经经历过愚昧、无序的时代,所以我们无法使自己自小到大健康而自由地成长。
如今,我们终于可以用一种崭新的方式告别成长中的每一个痛疼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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