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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产假请假条

2021-06-17    作者:    来源:

实用的教师产假请假条范文锦集6篇

  在人们往来密切的生活中,我们经常接触到请假条请假条根据请假的原因,一般分为病假和事假两种。怎样写请假条才合理、得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产假请假条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产假请假条 篇1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20xx年xx月xx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晚婚、晚育者可休产假143天(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15天),特请求休产假 (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本人休产假期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工资自愿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 。

  关于社保,xxx本人缴纳的一部分,待产假期满,差额部分愿把此金额归还到xxx。

  此致!

  申请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教师产假请假条 篇2

xxx领导:

  我于x年x月x日顺产生下BB,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产妇需休息xx天/月。我现特向公司申请休产假,预计从x年x月x日x年x月x日,请予以批准为感。

  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师产假请假条 篇3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期间生产,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请假人:

  时间:X年X月X日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教师产假请假条 篇4

  教师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中学教师,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在x月份,现

  已怀孕x个月,故此时向领导请假,根据国家晚婚晚育有关政策,

  请假时间为4个月(从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

  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在孕期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xxx

  20xx年 月 日

教师产假请假条 篇5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刻为4个月.另在此十分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教师产假请假条 篇6

  教师产假请假条范文

  关于教师产假请假条范文大全

  (一)尊敬的领导:

  我是xx中学教师,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在x月份,现已怀孕x个月,故此时向领导请假,根据国家晚婚晚育有关政策,请假时间为4个月(从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

  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在孕期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二)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三)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0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本人已符合国家晚婚晚育规定,特申请产假四个月,时间为20xx年10月8日至20xx年2月7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敬礼!

  请假人:

  X年X月X日

  (四)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为12月中旬,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4月中旬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5个半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为感。

  请假人:

  X年X月X日

  (五)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六)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 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预产期为 ,因身体原因需从现在开请产假一个学期,(从即日起来7月4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某某某

  X年X月X日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时间:90天+30天(晚育)+15天(剖腹产)+30天(寒假顺延)≈5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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