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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美誉、再创佳绩,“嘉华”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9-05-15    作者:赵汝信    来源:网络

  日前,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嘉华”文字及图形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这不仅是“嘉华”商标获得的一次重要荣誉,也是对嘉华旅游多年来发展壮大和品牌建设的充分肯定,对进一步提升“嘉华“品牌知名度和品牌形象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千慧知识产权集团董事长李侠女士介绍说,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的,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不仅仅是法律对企业具有极高影响力商标的扩大保护,更是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广泛认可和赞许。

  嘉华旅游董事长张明说:“驰名商标是中国品牌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据我所知全国3万多家旅行社获得这一荣誉的不会超过十家,这是对一家旅行社综合实力的认可,需要深厚的文化积淀和过硬的产品服务质量”。

  嘉华旅游设有近300家门店,业务范围涉及出境旅游、台湾旅游、国内旅游、会议会展、文化交流及考察、旅游运输服务、航空票务服务等领域。公司现有员工近1000人,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0多万人次,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连续多年荣获“全国百强国际社”,”全国十强旅行社”,“全国最具影响力旅行社”, “全国青年文明号” ,“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嘉华”商标已经深入人心,“嘉华”的服务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信赖和赞誉,嘉华旅游将始终坚守“进取+厚道”的核心价值观,秉承“真心交友、诚信经营、率直做人、用心做事”的经营理念,将“做中国最负责任的旅游企业”作为愿景,坚持“精耕济南,扎根山东,走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目标,以更优质的产品、更完美的服务争取做“国人首选旅游品牌”, 再创佳绩,不负“驰名商标”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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