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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藏晚春,桐花犹盛开

2019-05-03    作者:礼节君    来源:网络

  桐花最晚开已落,春色全归草满园。

  桐花是春季里晚开的花。彼时桃花红将退尽,杏花梨花白落成霜,紫白二色的桐花开到繁华时,清明节至,春天已经过去三分之二,古人便叫它殿春之花。

  而至于桐花落败,零落成尘,已是暮春时节,所以,这花儿便是充当了春末和夏初的接引使。

  春色来时物喜初,春光归日兴阑余。

  对于爱春的人来说,春姑娘的离去显然是个悲剧,简直可以用失恋来形容。

  但我却开心。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我最开心。

  喜欢晚春,一是因着终于可以完全卸下厚厚的大棉袍子二毛衣,和那总爱从袜子里跑出来的极影响穿衣人心情的土了吧唧的秋裤。

  从内到外,要多坦荡有多坦荡,要多轻松有多轻松,柔柔的暖风吹进裤管,蹭着你的脚踝,舒坦,舒坦透了!

  喜欢晚春,另一层原因,便是我的童年。童年里三分之二的快乐,都在这个时节扎堆儿出现,影响此后整个人生。

  每一年,每到了这个时候,想起儿时艰苦岁月中的甜蜜回忆,我心里总美得想发疯,想对着河流,对着原野,对着山川,大声呼喊,我要马上回到家去,回到爸妈身边,扎进他们的怀抱里使劲儿晃悠。

  人就是这样,不管你到了多大年岁,只要父母健在,总觉得还有撒娇的权力,之于我,便是深深的渴望,而且必须付诸于实践,因为生命中几乎所有的快乐,都和爸妈有关。

  我们家都是农民出身。奶奶说,不光你爷爷是农民,你爷爷家祖宗十八代连狗也算上,都是农民。直到现在我也不好分清,这是她老人家在骂人,还是有什么家族史记载着,的的确确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们,都是白身。

  但就说到了我爸这一代吧,反正还是农民,还是很穷很穷的那种。当然,那时候的农民,基本上都是很穷的。

  但是又好在,穷虽然是穷,爸妈的心态在穷人里是一等一的好。爸老觉得自己能苦尽甘来早晚发财,妈老觉得爸是对的,所以就愿意在一切维生手段上加以支持。

  比如种果树。苹果、桃、梨、杏、李子、山楂、枣树……只要北方常见的,都种,那么结局就是因为常见而卖不到好价钱,最后导致赔钱。

  但这些树开花是真好看,一大片红的白的粉的,热热闹闹争相开放。我便常爬到最高的树上去看它们,还被蜜蜂蜇过。

  这些果树,不光花好看,结果也是真好吃呀。然就因为卖不到好价钱,最后只好全部砍掉种庄稼。

  冬去春来,农民的田里一大片绿油油的麦浪起伏,在如酥的春雨里挺拔向上,生机勃勃,看着令人欣喜。

  结果呢,因为大家都把果树砍了种庄稼,果子的价格又大大提高了上去,庄稼又变得丰产而便宜……真是闹心得很。

  爸还卖过盐。那时候的农村没有细盐,都是粗盐,像戈壁滩上的石头那样大颗大颗的,黄了吧唧,齁咸,炒菜做饭用盐时,需要拿锤子凿开,用菜刀拍成细细的粉末。

  要是不小心搁多了,这家吃完饭,水缸就要见了底,跟夸父刚追完了一轮太阳一样——嘴里实在是太咸了。你想吧,就这样咸的盐,谁家还会买一麻袋两麻袋的屯着呢,买半袋盐就够吃好几年了。

  所以爸又赔钱,囤积的盐送给亲友许多,自己还留了许多,直到后来有了精盐,我家的粗盐还没有吃完——那都好几年以后的事儿了。

  粗盐和晚春有什么关系呢?我告诉你,关系大了。春天,野菜都开始发芽,但到了春末才蓬勃起来,这时候的野地里,便是全村老少的天堂。

  在那些草深湿润的地方,马齿苋,苦苦菜,苜蓿苗,全都挑了嫩的掐回来,洗干净,用粗盐逼出水分,拌了芝麻油,慰劳被大白菜折磨了一个冬天的胃。哎呀,吃野菜的滋味甚是美妙,而挖野菜的趣味更是无穷。

  想象你在别人都找不见的地方,幸运地挖到了全世界最嫩的芽儿,那种心情,似乎误入仙境……无法言说!

  爸最爱吃野菜,所以我下了学,一定要挎了篮子去田里,一手抓着馒头,馒头上抹着芝麻酱和白糖,一手拿着镰刀,在满地里的葱绿中寻找野菜的踪迹,通常是满载而归。

  但是后来,野菜不够吃了,因为妈产生了喂小鸡的兴趣。

  不知听说谁家的婶子大娘喂小鸡发了财,她便一心想着也要养小鸡。

  妈的想法很好,小鸡长大了可以下蛋,下了蛋又可以孵新的小鸡,新的小鸡再长大……小鸡们子子孙孙无穷匮,最后的规模可就大为可观了。

  按理说,不出意外的话,这是个怎么都不会亏本的买卖。买小鸡用不了几个钱,养小鸡的话,用野菜和上点糠就可以当饲料。

  万一实在倒霉,孵出来的都是公鸡,也可以直接卖了换钱,实在卖不了还可以自己吃,反正我家只在过年才能吃一次鸡肉,这可以说是万无一失的好主意。

  妈的说法有理有据,爸没理由阻拦。于是妈就从那个发了财的婶子还是大娘家里,买了二十只小鸡,妈很开心,从什么地方找出来一个纸箱子,把小鸡们放进去。

  小鸡们叽叽喳喳挤作一团,可爱极了。从这以后,我就只给小鸡们挖野菜,爸对此很不满意,但也不好意思跟小鸡们争抢着吃。

  结果养了不到一个月,小鸡们得了鸡瘟,全都死了,一只也没给妈留。

  母鸡一般在春天最暖和的时候孵蛋。妈索性买来一只要抱窝的老母鸡,又买来二十多个种鸡蛋。她把老母鸡安顿在西屋的炕上,用干草和棉絮垫了一个温暖的窝,让母鸡趴上去。

  妈把鸡蛋放进去的时候,要先把身体蹲下去,再把手直直地伸出,为的是不撅着屁股。因为不知听谁说撅着屁股放鸡蛋的话,孵出的都是公鸡。

  做完这一切,妈还嘱咐我们,母鸡孵蛋需要安静,让我们务必不要吵闹出声,就连爸喝汤时哧溜哧溜的声音都要杜绝。每天夜里,妈还要特地把西屋的炕烧热,力求让老母鸡享受到顶级的贵宾待遇。

  就这样小心翼翼地伺候了二十天,我们听到了动静——小鸡破壳了。它们是那么小,那么可爱,乳黄色的绒毛,红嫩的小尖嘴儿,懵懂的小眼睛,简直太好玩儿了!

  妈坚决不撅屁股放鸡蛋的苦心没有白费,二十多只小鸡里只有一只是公鸡,其他都是母鸡。

  待它们长大一点,小公鸡总是气势汹汹地带着鸡群在院子里溜达,似乎在对小母鸡们说:“看吧,这是朕为你们打下的江山!”那时,我简直愿意为了它们长在野地里,一刻不停地挖啊挖,挖野菜,喂小鸡!

  结果呢,小鸡们长到半大个的时候,又来了一场鸡瘟,又全都死了。我妈便再也不养鸡。她开始在院子里划出地来,种菜苗,反正不怕小鸡来啄了。吃鸡肉的事儿也就没有再提。

  后来有一日,我下了学,走在回家的路上,右手边是一排高高低低的土墙。犹记得,那天的夕阳特别大,特别亮,云彩真如火烧一般,特别红,把一整排土墙映成了红色,同行的孩子们身上,都镀了一层金光,金光随着他们的蹦跳闪烁。

  我在这样的美景中回到家,刚进院门,就闻到一股奇异的肉香,那香味儿几乎要把我推出门去,我家好久没有吃肉了!

  我扔了书包,跑进了厨房,妈正在灶前烧火,大大的柴锅上空烟雾缭绕,香气直达肺腑。我在锅边猛吸了几大口,掀开了锅盖——好一锅黄焖鸡!

  直到现在,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在那个暮春的傍晚,漫天的红霞映照着院子,我们坐在昏暗的堂屋里,把碗里的肉汤喝得一丁点儿都不剩,末了还用馒头擦干净碗边儿,回味着这巨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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