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的最高境界,就是要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全面成长。体育课正是学生展示鲜活个性,迅速获取成就感的大好舞台。为此,体育课必须让学生在掌握动作和技能的同时也得到快乐。
然而,学习的快乐也有层次之分。学生对体育课相对宽松的组织和对体育活动本身的原发性快乐是较低层次的;而对体育课形成自觉习惯,主动通过锻炼身体来寻求快乐是较高层次的;只有为促进身心健康,通过意志努力,全面增强体质去从事各种锻炼,甚至形成了以苦为乐的信念,才是体育的最高层次的快乐。因此,体育教师在教学中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让学生的快乐不断“晋级”。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把握好教学双边关系中“导”的作用,在导德、导思、导法、导向之时,不忘了导趣。例如有的同学在体育活动中兴趣单一,发展不够全面,致使体育教师就要向学生展示各种体育运动项目的魅力,启发、吸引学生,让学生在富有情趣的学习过程中,掌握运动技巧,体会运动的快乐,这样才能更全面有效的训练学生的肌体,增强运动技能的储备,挖掘学生的身心潜能,为终身体育夯实基础。
体育课的快乐,往往因人而异。例如有的孩子喜欢轻松欢快的肌体游戏,体会着与同伴之间的默契配合,斗智斗勇的喜悦;有的学生喜欢竞争激烈的球类比赛,感受着大汗淋漓、精疲力竭之后的欢畅;有的喜欢在个人项目中一显身手,有的则情愿做热心的观众摇旗呐喊,或者甘心鞍前马后地服务。因此,体育课应尊重学生的个性特征,让学生有一定的时间支配权,项目选择权,以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实现自我。事实上,教师不可能保证每一个学生对教学内容都感兴趣,这时,教师切忌过多地使用行政命令,让学生的言行“强行入轨”,而应开动脑筋,寻求教学的契机,兴趣的突破口。
体育教学之快乐,应该是双向的。在让学生快乐学习的过程中,教师也应是快乐的、轻松的,这样的课堂教学,才能使师生关系和谐融洽,师生情去相互感染,使教学气氛热烈而又理智。如果教师的课上得很累,很死板,那么,这样的课绝不能算是好课。
须知,在给学生“松绑”之际,便是自己的教育思想得到自由快乐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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