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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配贫困消除与人的发展浅谈论文

2019-05-16    作者:    来源:

  优化贫困地区财政分配模式和政策,促进贫困地区贫困的消除是实现贫困地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由于贫困地区贫困问题的普遍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贫困地区居民的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且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贫困地区的人的发展问题因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而更为严重,不利于加快推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本文尝试从财政分配的角度,对贫困地区人的全面发展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人的发展经济学研究提供新的研究思路。本文首先探讨了贫困地区财政分配、贫困消除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性,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财政分配、贫困消除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内在机理,最后分别从不同层面提出优化财政分配、促进贫困消除和实现人的发展的对策。

  一、贫困地区财政分配、贫困消除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性

  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结构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并为实现贫困地区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取得财政收入,然后用于社会公共服务支出,以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需要,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资金使用模式,不仅满足了政府对资金的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消除贫困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经之路,在消除贫困的过程中,人的全面发展进程也同时得以推进。因为消除贫困不仅是一个给予政策、资金和物质支持的过程,也是一个提升人的各方面技能、扩大人的社会关系、促进人的个性发展的过程。人的发展包括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等方面,马克思认为,人需要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人就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各方面能力,扩大社会关系,发展个性特点,从自由发展向全面发展转变。财政资金使用于贫困地区教育、卫生、环境等诸多方面,有利于提升贫困地区的文化水平、改善卫生条件、美化自然环境等,进而从内外部同时作用于贫困地区的发展,有利于消除贫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一) 财政分配的教育支出有利于提升贫困地区的文化水平,强化居民的知识积累和能力培养

  财政分配的教育支出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贫困地区居民的能力和水平。政府部门在实施财政分配政策时通过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推动贫困地区学校的建立、师资力量的聚集、教育设施的完善等,有利于满足培养人才所需要的诸多条件,为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文化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好地促进了人才的培养。政府在实施相关政策推动贫困地区的人才培养中,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教育发展,从知识、能力、素养等方面培养贫困地区所需要的大量人才,有利于提升贫困地区的整体教育和文化水平,最终服务于贫困地区的发展,使受教育人员自身得到进一步发展。此外,政府通过转移支付,从相对富裕的地区将财政资金转移到贫困地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地区的资金压力,从而满足了贫困地区的资金需求,填补了贫困地区的教育收支漏洞,促进了贫困地区教育的发展。因此,通过将财政分配资金运用于提升贫困地区的文化水平、卫生条件水平、自然环境质量等方面,提高了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推动了贫困地区的发展,提升了贫困地区居民的能力与知识水平,有利于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 财政分配的社会保障支出有利于改变贫困地区的消费模式,并为贫困地区居民融入社会和实现自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财政分配的社会保障支出逐渐改善了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方式,为居民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方面,社会保障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贫困地区居民的收入状况,使贫困地区居民的消费模式发生了变化。如部分农村地区受益于社会保障,家庭的消费模式从单一的生存性消费转变为拥有教育性消费、医疗性消费、享受性消费等多种消费的消费模式。在转变的过程中,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甚至部分居民的家庭情况由贫困状态逐渐转变为小康水平,并有利于他们尤其是中青年从农村地区转入城市地区,从农村社会转入城市社会,从而更好地发展自己、壮大自己,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能力和经济水平等,最终丰富并推动自身社会关系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有利于降低农村人口自由流动的成本,促进农村地区劳动力的转移,为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社会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剩余劳动力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后将进入城市,接触更广阔的世界,将全方位地接受新知识,在学习中获得知识、技能,全方面地发展自身的社会关系,既推进了城镇化的发展,又缓解了农村地区的贫困状况。

  (三) 财政分配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促进了贫困地区居民的个性发展

  政府部门在实施财政分配政策时,通过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扶贫过程中尊重贫困地区居民发展的需求,不仅为贫困地区居民提供资金、物资、设备等所需要的必要支持,而且通过教育等方式有利于提升居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帮助贫困地区居民获得基本的生活技能与知识,减缓贫困的状态。而且在财政分配的作用下,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有利于推进贫困地区“三农”问题的解决,使农村地区的落后面貌得到改善。同时,地方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工程,使贫困地区逐渐摆脱贫困,并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居民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使其能够自主地对社会发展事物进行科学判断,并能正确选择和获取自己所需,最终实现自身的发展。因此,财政分配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居民的个性发展,使贫困地区居民从思想、道德、行为等方面发生改变,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总之,财政分配作用于贫困地区的人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发展,解决地区贫困发展问题,加快推动和实现贫困地区居民的全面发展。

  二、财政分配、贫困消除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内在影响机理

  财政分配、贫困消除与人的发展三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影响关系,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各方面。

  (一) 财政分配对贫困消除的影响和作用

  财政分配对贫困地区的影响和作用可以从直接和间接两方面得到体现。直接作用方面。一是政府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将富裕地区的资金转向贫困地区,缓解了贫困地区的资金压力,缩小了贫困地区居民与城市地区居民的收入差距,保障了贫困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对提升贫困地区居民的自我发展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政府部门还利用财政转移支付为贫困地区提供税收返还、体制补助、专项补助等各种政策支持。其中,税收优惠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征收贫困地区企业的所得税时先征后返、给予贫困地区居民粮食资助资金、将贫困地区征收的资源税留在贫困地区等做法,减轻了贫困地区的税收负担;体制补助方面,给予贫困地区定额补助、专项补助和结算补助等资金补助,缓解了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压力;专项补助方面,各地区财政部门都在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发展、建设、卫生等的资金投入,增加了贫困地区发展的资金。二是政府部门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为贫困地区的老弱病残与失业居民提供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服务贫困地区居民并与贫困地区居民处理好社会关系,并帮助贫困地区居民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贫困地区居民的传统保障意识转为现代保障意识,最终使贫困地区居民都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间接作用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实施财政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环境、产业等资金投入,使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逐渐转变,为贫困地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1) 教育方面。政府部门通过财政收入筹集资金,并将一部分资金使用于教学楼、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的建设上,为贫困地区居民提供教育服务和支持,保障了贫困地区居民的受教育权。(2) 资源配置方面。政府部门利用贫困地区的自然与物质资源,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改善贫困地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此外,参与贫困地区社会经济活动,引入各种科学技术和人才,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且,通过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还可以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种植业和畜牧业等非种植业的发展,拓宽贫困地区居民的收入渠道,为推动贫困地区贫困消除发挥重要作用。

  (二) 贫困消除对人的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首先,贫困消除有利于进一步扩大贫困地区居民的发展权利、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经济条件、为贫困地区居民创造发展机会等,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1) 发展权利方面,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赋予贫困地区居民各种政治权利,使贫困地区居民拥有自主选择权,能够选举治理贫困地区的代表、完善贫困地区自治制度、扩大发展空间等。

  (2) 改善经济条件方面,一方面,政府依据相关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贫困地区居民自有资产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使贫困地区居民获得一定的发展资本;另一方面,政府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贫困地区居民的发展条件。此外,政府给予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补助,缓解了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压力。

  (3) 创造社会就业机会方面,政府通过社会教育和社会统筹等方式,保障了贫困地区居民的受教育权及有关的社会权利,为贫困地区居民创造了诸多由农村走向城市的机会。其次,消除贫困通过赋予贫困地区居民受教育权、扩大贫困地区居民社会关系、培养贫困地区居民个性等,使贫困地区居民的知识技能、创造力、综合素质等得以全面发展。

  (4) 给予教育方面,消除贫困使贫困地区居民拥有了受教育的权利,他们通过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提高自己的能力,从而用科学的方式发展自己,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最终为加快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5)扩大社会关系方面,消除贫困通过为贫困地区居民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他们接触到更多社会群体,不断扩充自己的社会资源,推动自身社会关系的发展和完善。

  (6) 培养个性方面,消除贫困通过培养贫困地区居民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使他们的思想与行动发生相应的改变,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居民的旧有观念,最终让他们能够凭借自己的判断去发展自己。再次,消除贫困使贫困地区居民逐渐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政府通过相关法律保障了贫困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与环境,使贫困地区居民获得了发展自己的机会,并使他们有机会从贫困地区选择到发达地区发展,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发展自己的社会关系和个性等,实现自我发展。

  (三) 财政分配、贫困消除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影响关系

  财政分配通过作用于贫困消除,为贫困地区居民创造自我发展机会并逐渐实现自我发展。

  第一,政府通过财政资金转移,使贫困地区居民和企业获得了诸多补助和优惠,在贫困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同时,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国家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贫困的消除,为贫困地区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第二,政府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优化财政分配制度和方式,有效保障了贫困地区居民的各项生产和发展权利,使贫困地区居民了解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从而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实现自我发展。

  第三,通过优化财政分配政策,加大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提升贫困地区居民的劳动能力、扩大贫困地区居民的社会关系、发展贫困地区居民的个性,使贫困地区居民的能力、思维、性格等发生转变,加快实现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同时,财政分配政策通过作用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快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为人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

  第四,通过加大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和分配力度,有利于加快推动贫困地区居民知识和技能的传授、素质的提升、思想的解放等,进一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解决发展问题的能力,为实现自我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五,发展个性方面,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和分配力度,加大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和培养力度,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青少年独立个性的培养,为贫困地区教育水平的提升和实现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优化财政分配、促进贫困消除和实现人的发展的对策

  (一) 优化财政分配方面

  优化财政分配能够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并通过推动各种资源高效利用,最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因此,需要实施诸多策略来完善贫困地区财政分配政策。

  首先,出台或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财政分配政策在贫困地区的合理实施,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财政资金进行合理利用,并分配到专项项目的发展中,正确引导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等。

  其次,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有关职能,从而使贫困地区拥有更多发展资金。一是推动简政放权,促进政府与贫困地区企业间关系的科学合理发展,共同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政府在执行财政分配政策时要更多考虑贫困地区居民的发展需求,满足贫困地区居民实现自我发展的需要。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利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强化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分配的主动权,减弱其他有关部门对财政资金分配的权力,更好地对贫困地区的资金进行统一分配,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再次,控制财政收入的速度,调节财政支出的结构。一是根据实际情况了解财政收入的速度,合理调节贫困地区财税政策,加强对贫困地区企业和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提升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效益;二是重视社会保障支出,为贫困地区的老龄化人口与失业人口的支出增加做好准备,科学、合理地调整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为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 促进贫困消除方面

  消除贫困是实现贫困地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是连接财政分配与人的发展之间的重要桥梁。首先,政府要通过完善有关法律对贫困地区的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加快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强化贫困地区政府部门的社会责任,利用财政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环境、产业的扶持,从而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为实现贫困地区人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其次,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政府在消除贫困过程中利用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水平;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依据不同产业的特点给予相应的扶持,在税收上给予合理的优惠,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加快企业发展,最终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再次,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一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将一部分财政资金分配给贫困地区的失业者与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并提供一定的社会公共服务,消除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顾虑,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生产环境;二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改善贫困地区的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贫困地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三) 实现人的发展方面

  为使贫困地区居民实现全面发展,应从制度、教育、素质等方面入手,促进贫困地区居民能力、社会关系、个性的发展。

  第一,制度方面,政府在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时应根据有关制度给予从贫困地区出来的居民一定帮助,保障他们的权利不受侵犯,使他们获得个性自由,从而从各种束缚中解脱出来,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工作和生活,更好地实现自我发展。

  第二,教育方面,政府应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力度,传授贫困地区居民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使贫困地区居民掌握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实现个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政府应为贫困地区居民所从事的相关农业劳动提供技术指导,依据科学理论指导贫困地区居民高效培养农作物,并引进先进的生产工具,提升贫困地区居民的生产效率,加强个人能力培养,提高社会劳动力素质。

  第三,素质方面,政府通过文化手段加强贫困地区居民思想道德建设,从根本上提升贫困地区居民的个人素养,并推动贫困地区居民尤其是青少年的个性发展,为他们实现自我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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