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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营改增政策对制造业服务化发展的影响论文

2019-05-02    作者:    来源:

  一、制造业服务化DD传统制造业转型途径之一

  20世纪后期以来随着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传统制造行业的发展日趋成熟的同时市场饱和导致传统制造行业在产品上获得的利润越来越少这使得传统制造业企业将目光从产品转变到服务上来以期获得更高的利润。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由以生产性为主渐渐转变为以服务性为主在市场经济中上产品的最终客户与产品制造企业的距离缩小呈现出“服务化”的新趋向研发设计、战略咨询、产品营销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中介服务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由此形成了新的行业“服务型制造业”。 制造业服务化趋势已经成为传统制造业的未来发展出路之一。像通用电气IBM米其林公司很早就将产品服务化拓宽服务市场作为企业发展重心顺利完成了企业转型。

  二、我国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现状及其制约因素

  在我国服务型制造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种种因素制约着企业向服务型制造业转型。首先科学技术因素的制约我国传统制造业创新能力未能全面发展现有研发信息化低生产设备的智能化低导致制造与服务的融合度和统一度不高企业无法对变化中的市场需求制定出相应的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D服务配套方案。其次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低无法提供与制造业水平相符的配套服务牵制了企业向服务型迈进的脚步。最后还有一个重要问题不能忽视由于服务型制造业企业兼具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双重特性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一定程度的制约了服务新制造业企业的利润获得过重的税负延缓了企业的资本积累影响了企业对于发展服务产业的决策最终导致我国服务型制造业发展进程缓慢转型不充分。

  三、“营改增”政策出台助力服务型制造业的发展

  继上海市试点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一年之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于2012年7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文件在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等10省市进行政策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主要在交通运输业和6个现代性服务业(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推行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等。

  服务型制造业企业特征在于投入服务化与业务服务化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都会与物流技术文化鉴证等服务业产生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且随着服务在企业投入和产出中比重的增加制造业与服务业的业务往来越来越多这种关系会越来越紧密。“营改增”政策所会惠及的交通运输业与六个现代服务业都与制造业关系紧密服务业税收政策的变化必将影响到服务型制造业企业的发展。

  四、 “营改增”对服务型制造业企业发展的影响

  (一)避免重复征税提升企业利润

  在营业税改革前这类企业要负担流转税中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按照法律规定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企业销售产品的销售额而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企业的销售总额也就是说为实现产品的生产所购买的任何技术都要随着流转环节被征收营业税。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类的都需要分别缴纳从而形成产品和服务之间重复征税。

  ? 而制造业服务化中的企业更是要面临这个个问题他们在出售产品的同时还要提供服务按照法律要求要将其中的产品与服务分离出来分别计算其缴纳的税款但在实际当中买方客户购买时通常会选择产品与服务共同销售的服务对于卖方企业来讲收到款项时就不能明确的划分出哪部分属于产品所得哪部分属于服务所得这样一来在面临税款缴纳时就会产生税基不清的问题由于营业税只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根据从高征收的原则企业税负增加利润随之减少。如A科技有限公司自产通信设备并将上述产品用于配套其他科技服务项目向购买方方收取一笔款项共计5000万元但是并未就通信设备的销售额与服务劳务营业额进行分别核算由于A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分别核算则应由主管国税机关与地税机关分别进行核定各自应征增值税的科技产品销售额和应征营业税的服务营业额但共计5000万元的蛋糕在分配中却由于主管税务机关的部门利益往往各自核定数额偏高比如实际上产品的销售额是3000万元劳务营业额为2000万元但主管国税机关与地税机关却分别核定为3300万元和2200万元就会出现了500万元的“空中楼阁”明显增加了纳税人的税赋。

  在营改增政策推行后有效解决了现存的问题。对于“销售额中营业额和增值

  额不分的问题在试行营改增方案后将原有营业税征收范围中的部分现代性服务业归到增值税范围中适用增值税6%税率。而在服务型制造业中对于产品增加值和服务所得统一合并计算为总销售额解决企业所得额核算不清现状避免服务型制造企业现存在的混合销售行为出现某部分税种征收不明的问题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提高了企业的利润。

  (二)助力服务部门发展扩大企业规模 服务型制造业企业发展的主要模式是业务流程外包既企业之间将一些非核心服务业务外包给对方自己企业内部的服务部门也可以承接企业之外的服务业务。在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如生产、设计、销售、产品开发、信息、产品保养等都有着可以进行外包的业务。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营业税是针对于服务业征收且不能够抵扣的。企业单独提供的服务应交纳营业税税款无法抵扣。同时企业外包出去的服务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税发票企业同样不能拿来抵扣这致使企业税负增加影响各个企业内部服务部门的发展进而扭曲企业在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阻碍了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而“营改增”政策涉及6个现代性服务业分别是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这些都与制造业密切相关“营改增”政策完备了服务型制造业的税收抵扣链条降低了税负鼓励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这为企业内部的相关提供现代服务的部门提供了一次扩大规模的契机。“营改增”后服务部门在承接该企业内部的服务业务的同时也可以积极增加外部业务的承接量。企业之间服务部门的业务来往增多服务领域拓宽服务体系得到完善。更进一步来说当企业内部的服务部门发展到一定程度具备足够的实力后也可以选择从母企业分离形成产生新的具有极高服务专业性的企业或者由母企业设立为分公司为母企业的产品制造部门提供更完备的服务和问题解决方案

  (三)统一产品和服务的征收标准促进企业创新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和软件产业的高速发展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呈现出比较强的服务化趋势。由于科学技术的变革企业所创造的科研产品种类和数量激增很多新产品按照传统的产品与服务的划分标准我们很难界定它的性质。如被公认为第三次IT浪潮的云计算它作为传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意味着计算能力也可作为一种商品通过互联网进行流通。但关于云计算的性质学界始终没有一种统一的说法来认定。而且即使是传统商品也有一部分已经服务化。所以关于这些性质难以界定为产品或服务的新事物在我国现有的产品和服务征收制度分明的税收体系中我们无法找到一个可以适用的规定。而“营改增”打破了我国长期的两套税制并行的状态若增值税扩围的力度和范围进一步扩大的话产品和服务统一征收标准之后关于这些性质不明的产品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难题也就随之可以解决。产品和服务的征收标准统一后税收征管难度的减小为企业的新产品研发科技制造等解决税收方面的难题企业的科研力度也会加大必然会促进企业的创新提高创新水平促进科技发展。

  结语

  综上“营改增”政策政策选择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关系密切可以避免制造业服务业分工细化后的重复征税的问题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扫除了我国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的税收障碍有助于服务型制造业企业提升利润扩大规模提高创新水平为服务型制造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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