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需要写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等,这几者的内涵相似,但他们是有区别的。对于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任务和目的有区别
项目建议书,是可行性报告的初级文书,在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任务属于初步可行性研究,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本项目进行初步的选择,供下一步工作的决策依据。因此,项目建议书主要是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建设条件是否具备进行论证,而且较宏观地分析可行性。
而可行性报告的研究,应该在有关基础工作上,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环境、经济等各方面的论证,并对这些因素作多方案比较,分析出理由,得出结论,然后推荐最佳方案,供项目决策者审查的依据,来作决策参考。
2.基础资料和依据有区别
虽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都需要在一定的资料上进行分析。但是,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所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但是,其设计资料和论证材料不够详细,有一定缺乏,作为研究工作的基础,其基本依据是国家的长远规划、行业及地区规划、产业政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以及初步的市场预测资料等。
而对于可行性报告来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除了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作为依据外,还具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掌握的比较详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作为依据。
3.经济和其它数据估算精度要求有区别
对一些数据类的估算,可以总结的说,项目建议书要求不高,而可行性报告要求精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所做的项目总投资,一般都是根据国内外类似已建工程的相关数据或单位生产能力进行测算或对比推算得出的,因此与实际发生的投资额有较大的差距(允许将误差控制在±20%(又说±30%)以内;而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则必须对项目所需的各项投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物价因素影响的投资额等)分别进行详细的精确计算,其误差要求不超过±10%。但是,事实上,对于一些预测类的数据,可行性报告的编写中,也不可能很准确,所以,在编写过程中可灵活运用。
4.内容的要求不同
应该说,对项目建议书要求稍低,而可行性报告要求较高;因为,在项目建议书阶段,由于项目还未真正确立,信息和资料还有所缺乏,因此所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不要求也不可能做得很详细,对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只要求较为概略性的就可以了。
而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于已具备一定条件,因此,对其的要求也高,需要尽可能详细和深入,除了背景、财务经济、环境、人力资源等项目建议书也应有的分析外,还需要从工艺流程到主要设备选型等都要涉及,同时也要作出详细的动态分析评价。以此作为投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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