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
由于开例会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准时赶到会议办公室而迟到的事情,在此我向大家也给自己作一个检讨。
所谓非私人迟到,是指与市场主体有关的会议、谈判、沟通、协商、面试、斡旋等。基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许多国际公司的涉入,一般在涉及到某一外资主体的上述会面中,非私人迟到的概率非常小,且多数迟到时间限制在十分钟以内。盖因在与上述主体的会谈中,都会牵涉到经济利害关系;而且外资或外方的时间概念通常较为强悍之故。而在非涉外的上述会面中,迟到的情况较官方迟到为轻,但亦不容乐观。
至于私人迟到,则指私人聚会、饭局、约会、私人事务的处理等等。无论从质还是量而言,都是最庞大而且可恨的。 表意人为表意时,因认识不正确或缺乏认识,以致内心的真实意思与外部的表现不一致。
错误的构成要件是:
(1)错误是由表意人自己的原因造成;
(2)表意人的内心真意与表示不一致;
(3)表意人不知其内心真意与表示不一致;
(4)错误必须具有严重性,足以影响表意人决定为意思表示;
(5)错误是否存在,以意思表示成立之时为决定标准。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结果。经过反思,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还是一次让自己觉醒的关键。
首先我认识到开会迟到本身就是不重视新闻网规定的表现,我这种行为在新闻网能造成极其坏的影响,破坏新闻网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的这种表现,却是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新闻网的发展。如果工作也这样,人们会认为这是一个没有规章制度的组织,不但影响新闻网的形象,也会影响自己的前途。
抛除路途太远等一切所谓的客观原因,这并不是理由,更不是我迟到的借口。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在部门开例会的时候迟到,我认为这只能说明我的工作态度还不够认真,对工作的责任心不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在自己的思想中仍旧有着得过且过,得过且过的应付思想,这种不良思想只能说明我自由散漫,只顾自己,Z组织规定的原则于不顾,自私自利。我对我个人犯下的这个错误感到后悔与遗憾。明知道星期四晚九点半开会,还迟到,且慢吞吞的,把个人凌驾于组织规章制度上,这是很不应该的,我应该以此为戒,做到不再犯这种错误。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各个会议或工作上,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做好呢。同时,
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无组织,纪律观念,为所欲为的不良风气,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
当然犯下这种错误也是自己平时不严要求,对组织的纪律宗旨等没有很好的理解。同时也谢谢×老师能给我这次改过的机会 ,我将按照××××规定对自己严格要求。首先值班不迟到,准时到达;其次认真学习新闻网的文化与工作,严格按照新闻网的制度开展工作。开会不会出现迟到现象,希望广大同学以我做反面教材,检查自己,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不会在出现类似的错误。在此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开会的时候迟到,直接的破坏了会议的进行,给其他同学造成了不良影响。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未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
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大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同学们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一个现代的大学生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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