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检举信
+

企业食堂检举信怎么写

2018-01-17    作者:    来源:

  企业食堂检举信怎么写呢?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企业企业食堂检举信范文哦,欢迎阅读!

  企业食堂检举信怎么写[1]

  尊敬的领导:

  天全县初级中学的食堂历来就是广大群众关注的贪腐焦点。

  每学期家长和社会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提出诸多意见,主要是学生吃不饱,饭菜质量差,与校外同类品质的饭菜相比价格偏高。

  多数学生宁愿在校外吃,但苦于学校搞封闭式管理。

  封闭式管理是为了学生的安全,但不应该搞成霸王经营。

  这些年来食堂的一直被校外人员承包,但从未向学校缴纳过管理费用。

  学校有一千多人住校生,最多时达两千人。

  但食堂十多年来没有向教职员工明确何人承包,承包金额多少。

  据之前承包人透露:学校领导曾要求百分之六十的利润分成。

  由于要价太高,他不得已退出来。

  从此之后(20**年以来),食堂经营的巨大利润就被个别人私吞了。

  全校教职员工可以作证:学校行政班子从来没有提及食堂经营状况,也从来没公布过食堂经营。

  学校领导一直无视民意,在广大教工的强烈要求下,20**年学校领导才不得已在校会上公布“伙食团上交承包金额8万元”。

  而我们知道,这远远低于雅安市内同一级别的规模比这小得多的学校的承包金额。

  汉源一所小规模的学校承包金额就达35万多。

  县中食堂隐含着绝对的贪腐,广大教职员工心知肚明,食堂被学校领导搞成营建私人关系黑幕的领地。

  天全县初级中普通老师

  企业食堂检举信怎么写[2]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刚刚开办的一个“特殊食堂”,刚刚开张2个月,开发区就在这消费了至少180万元的餐费。

  有人前去却被挡在门外,称会馆只对政府官员开放。

  有官员称这是为了让领导满意。

  (据1月19日《大河网》)

  只对官员开放,只为领导满意,就开设了天价食堂,消费不到2月就消费180万元,吃得是啥山珍海味无从考证,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如此“食堂”绝不是干干净净让公众满意放心的食堂。

  从法理上来讲,官员、领导都不过是人民的公仆,换句话说,我们才是主人,他们不过是为我们服务的仆人而已。

  只是如今,这种顺寻完全颠倒。

  就如同有一张网络风靡的漫画,一个语文老师在教学生认字,那老师再三强调:“记住,黑是白的,白是黑的。”虽然调侃味十足,可其真实情毕现,也完全可以通过其略窥当前的社会生态。

  套用那句话说,便是:记住,“仆人才是主人,主人只是仆人。”

  一个只让“仆人”满意而主人未必满意的食堂终究是不合情理的stamen服饰旗舰店,用人单位各式各样雷人招聘背后的就业歧视被我们数落多次,那么我们自己也就不能犯同样的错误,尤其是“为人民服务”的仆人们。

  在某些情况下,仆人代替主人行驶着监督决策的权力,但并不意味着这些权力就是仆人自身的,这是必须弄清楚的民主概念,于谁而言,都是一样的。

  诚然,我们可以为食堂划分,说某类人只能在哪个食堂就餐,同样,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也有一定的组织和机构,那么为其开设食堂也并不为过,可同时也不能用纳税人的钱来消遣、不能拿主人的钱发不经过主人的同意。

  很明显,“特殊食堂”引人关注的原因也在于此jcoolstory旗舰店。

  划分食堂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这么多钱有谁买单了?赞助商赞助就公布赞助商的名单,用的是纳税人的钱那么就是擅自挪用公款了,绝对是贪腐。

  更傲慢与无礼的还不为此,据新闻报道,不是官员的前去“却被挡在门外”,这样的逻辑明显不合常理。

  需知ym女装,主人视察仆人凸显的是关爱情怀,去食堂看看也是想了解仆人的生活状况,为何拒之门外呢?难不成,仆人在干着见不得光的事情,亦或是进行着特殊服务?要不,何时“羞涩”到不敢让主人看了。

  要知道,平时那理直气壮、趾高气扬的仆人怎么一下子就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呢?

  无需常识,也毋庸过多的推理,“特殊食堂”本身便是一封检举信,它在诉说,遏制三公消费的进程远没有结束,贪腐依然盛行,各级部门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我们的仆人,从豪华别墅、包情妇遭到如今的特殊食堂,可谓“衣食住行用”样样大改善啊,可我们的主人呢?不知道多少人还在食不果腹,又有多少人为维权讨薪上演跳楼秀、跳桥秀……我们对于三公消费、贪腐的查处不能再软绵绵了,而应该硬起手腕,让法律亮剑。

  同时,这封举报的信也有倒逼效应,倒逼财产公布,公共财政透明等制度,尽管有过试水,但是成效甚微,尽管老生常谈,但总不过时,毕竟,在当前语境下,“财产公布”是必须行之却又不能沦为形式而要真正起预防贪腐丛生作用的机制。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请联系我们删除

阅读:161    评论:0
  • 相关文章
  • 热门文章
关于我们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标签集合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18  闽ICP备2022004743号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