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灼心》这部电影由曹保平执导,邓超、段奕宏、郭涛、王珞丹等主演,讲述了三个结拜兄弟共同抚养着一位孤女,这个中间有什么故事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烈日灼心观后感1400字欣赏,大家一起来看看。
《烈日灼心》整部剧给编者的感觉就是让人一直沉浸在矛盾的氛围之中,随着剧情的发展,编者猜测多种可能性结果,可是影片似乎又已经显现出独一无二的结局。
电影的开始是说书人的一段对陈年案件的陈述,伴着惊堂木猝不及防的一声拍响,令人不由自主地想集中精神继续看下去,这部剧的这一点至少在形式上一开始便成功地吸引着人们的眼球。电影的结局不可谓好与不好。罪犯终究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又有些惋惜,因为这么善良的人怎么就成了罪犯,不能给他重新来过的机会吗?电影《烈日灼心》这名字昭示着在法律与道德的包围下,人心里的脏事总是会慢慢发酵的,不知道在哪一个点会迸发又或许永远埋藏。罪犯做了脏事后,在日常生活中总是感觉有双无形的眼睛在监视着他,每天都在心惊胆战中度过,觉得丝毫快乐的感受都是奢侈的。
影片台词“法律,是介于神性和动物性的合体。它非常可爱,它知道你好,又限制你没法恶到没边儿,哪个人心里没有那么点脏事儿。”这样描绘法律也是很生动了,本来法律就不是高高在上不可触及的,它时刻都在你的身边,与你共存。这句台词以轻松的语气道出了法律的作用,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人的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所以它知道人的好。法律有规范人的行为的作用,所以它可以限制人。
观众在一开始就知道谁是罪犯,便以居高临下的视角俯看整部剧中警察是如何锲而不舍地追捕罪犯的,这可能会带来一种错觉使观众觉得很枯燥,因为开头结尾一切都是那么明晰,罪犯最终一定会被法律制裁。当你这么想的时候,便已经悄然地落入了电影设置的圈套,电影设计就是要把案件事实显露出来,贯穿全剧,然后真正的剧情就可以开始了,重点部分便是罪犯的赎罪行为,罪犯为自己所犯的罪行忏悔一生,不断地用做好事来弥补。
罪犯就是罪犯,犯罪过后即使其对他人再好也掩饰不了其恶行。正是因为即使是做善行,也难以抹去罪犯内心的罪恶感,罪犯的自我拯救不成功,一直都有阴影,便渴望得到更大的救赎。罪犯既渴望被逮捕受到法律的制裁又渴望可以偷得几日清闲生活。电影中罪犯收养的小女孩就是罪行的见证,她与罪犯一起生活似乎时刻在提醒着罪犯所犯下的罪行,这种阴暗挥之不去。
罪犯仍存有人性中善的一面,甚至是超过常人的善。罪犯最特别的地方是其用逐步走向死亡的方法践行着善良,罪犯认为只有死亡才能让见证犯罪行为的小女孩得到永远的安逸,消除她的心理阴影。以死亡为支撑的善行该是多么伟大高尚,让人不禁赞叹。但是剧情的最开始已经给观众留下了固化的印象,罪犯是谁是毋庸置疑的,你甚至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不想承认罪犯的身份,想说服自己是否漏过了哪些重要环节,是否会有剧情转折,此时你会陷入矛盾中。即使知道法律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是必然,你也会幻想是否电影可以将结局刻画的稍微仁慈一些,至少让罪犯在最后可以活下去而不是死亡。
其实,剧中的警察内心中的矛盾也正是观众所经历的,将罪犯绳之以法竟会有些不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即使罪犯行善事,我们也不能对其犯罪行为视而不见。观众与警察不同之处在于警察没有在一开始就知道罪犯是谁而观众是知道的,而这也正是加剧观众内心矛盾的原因。因为一开始就知道罪犯,观众对罪犯的态度以最先的憎恶到最后的怜悯,落差巨大,所以内心的矛盾更加剧烈。
情与法充斥着现实社会,人们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矛盾心理,但同时又不得不做出最后的抉择。你必须有所舍弃才能有所获得,前提是不能触犯法律底线,重点是站在哪个角度讨论事情的合理性,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虽然道理大家都懂,但是就是难以迈出最后那一步。编者在此也并不是要分享如何优质选择的经验,只是想说既然选择了自己认为对的道路,就不要事后抱怨对错,不要总是埋怨,积极想办法解决难题,这样你才能看起来可以战胜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