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工作总结
+

扶贫日活动总结范文三篇

2021-10-12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活动总结# 导语】10月17日是“扶贫日”,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于扶贫开发构成的高度重视,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下是©无忧@考网整理的扶贫日活动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1.扶贫日活动总结范文


  10月17日,是我国第x个扶贫日,为更好地开展“扶贫日”活动,扩大精准扶贫的社会影响,镇认真规划部署此次活动,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1、强化宣传。通过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摆放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积极宣传精准脱贫的相关惠民政策,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开展“扶贫日”活动的知晓度和认知度。

  2、精准调研。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户家中,询问贫困户的生活情况,做到“村村到、户户访”,确保“一户不少、一人不落”的工作实效,以便帮助贫苦户制定更加清晰的帮扶计划,让低收入农户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3、科技入户。当前正值秋收秋种的关键时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深入贫困户家中,询问生产生活困难,讲解先进农业技术知识,深入田间_种植难题,切实确保农业增收。

  4、健康体检。卫生院组织人员到村里去为贫困户进行免费健康检查。血常规、量血压、身高体重测量、胸腹检查等一应俱全。并发放宣传手册、免费健康咨询,提高贫困户的身体健康状况的知晓率,强化健康意识,提升健康水平。

  此次活动为群众发放精准扶贫知识宣传资料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x余人次。全镇帮扶责任人逐一进村入户,来到贫困户家中,为贫困户分忧解难。通过此次“扶贫日”宣传活动,让群众化、最深入地了解脱贫攻坚各方面的政策知识,切实做到了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出人人关注精准扶贫、人人关爱贫困人口的良好氛围。

  

2.扶贫日活动总结范文

  10月17日是我国“扶贫日”,县国土资源局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开展“五个一”系列扶贫活动,扎扎实实为贫困村做好事,办实事。

  1、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前后,全局帮扶责任人深入帮扶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与干部群众一起总结驻村成果、提炼扶贫经验、完善帮扶措施,为贫困户提供力所能及帮助,着力帮助贫困户解难题、度难关。

  2、开展一次捐赠活动。10月17日“扶贫日”当天,局机关以“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为主题,为定点帮扶镇、村举办一次集中募捐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踊跃捐款,现场募集爱心捐款共10000余元。

  3、开展一次宣传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采取印制宣传单、LED滚动播出、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扶贫方针政策、本单位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一次民企助贫活动。引导土地整理、增减挂钩、地灾治理等国土项目实施企业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行动,鼓励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吸纳就业、开发资源、捐赠救助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推动帮扶村、贫困户实现精准脱贫。

  5、开展一次技能培训活动。以“扶贫日”活动为契机,邀请专家、技术指导员对帮扶村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现场为农民群众解答疑难,帮助贫困户掌握一项技能,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3.扶贫日活动总结范文

  10月17日是我国“扶贫日”。根据市扶贫日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委积极开展“扶贫日”和“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结对帮扶行动开展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把扶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组织召开了全库干部职工精准扶贫“一帮一联”动员大会,让全体职工都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全库在编在职人员共194人,全部安排了帮扶对象,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一位帮扶人。

  2、加强培训,务求实效

  结对帮扶工作对于广大职工来说,并不十分了解,农村工作怎么开展、需要给帮扶对象宣传什么政策、如何帮助帮扶对象脱贫解困,职工心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水库管委多次召开了帮扶工作培训会,使职工做到心中明白、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3、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我委通过会议、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政策和典型事迹,在全库形成扶贫攻坚行动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激发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强大合力。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请联系我们删除

阅读:80    评论:0
  • 相关文章
  • 热门文章
关于我们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标签集合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18  闽ICP备2022004743号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