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要求,全省各地于1月5日至2月25日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开展宣传,家访,收集空岗信息,送岗位信息上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等活动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稳定就业。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基本情况
在活动期间,全省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户数13827户;组织专场招聘会210次;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7047人,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3105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189人,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58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16881人;认定零就业家庭1266户;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1105户;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1157人。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开展活动的文件后,省厅及时转发了云南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通知(云人社发[2010]348号)文件发到各州市,确保全省顺利开展了2017年的“就业援助月”活动。要求各州市高度重视,抓紧落实,认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9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全省各州市以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4050”人员、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等为重点,认真登记造册,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和援助措施,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一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
(二)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
为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就业援助活动的浓厚氛围,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手段,向援助对象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内容,通过设立政策咨询点、开通政策和召开下岗失业座谈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一是发布了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消息,宣传和报道了各县市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情况;二是印发政策宣传资料。活动期间,全省各地派发大量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就业优惠政策,扩大政策宣传面,使就业政策宣传通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延伸到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栏、互联网和户外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媒体和手段,扩大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活动的宣传。开展了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宣传工作;四是在居民小区悬挂宣传条幅,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进行宣传动员。在文化广场等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就业政策进行大力宣传。
(三)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确定援助对象工作 。
云南省在2017年度“就业援助月”中开展了一次普遍的入户调查家访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4050”人员、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的活动。为了准确、详细地掌握以上人员的情况,全省各级劳动就业机构通过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根据失业人员居住和生活习惯,分成若干个工作组,深入到失业人员身边、街道、社区,对失业人员就业及特殊困难群体人员走访调查,共登记认定了27047人为未就业困难人员,经过认真仔细地排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189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1157人,在走访过程中,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难就业、就业难”的问题找出原因,对他们耐心细致地做了就业指导,建立了专门的台帐,为今后就业援助提供了详实的情况和依据。
(四)开展“四送”活动,确保帮扶到位。
在此次就业 援助月活动中,各州市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送政策。对认定的帮扶援助对象,尤其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进行家访,有针对性提供适合于他们的职业指导,使他们了解本次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时间和政策内容,详细告知政策享受的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他们享受国家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尽快实现就业。
二是送岗位。在活动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省内外和本地用工信息,利用网络、街道社区,或举办有针对性的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专场招聘会的形式,集中发布就业援助活动岗位信息,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采取送岗位、送政策的方式,为他们提供岗位适配咨询和职业指导服务。
三是送服务。在活动期间,通过开展援助月活动,逐一走访每一户、每一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和残疾人家庭,帮助他们落实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是送温暖。在春节期间开展了针对就业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定期走访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活动,宣传政策,解答有关问题。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此次活动中不仅深入社区开展上门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活动,还将送创业、送技能、送补贴贯穿于整个活动中。开展创业项目进校园、进社区、下乡镇巡回展示活动,向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指导等服务;活动期间推出了电工、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等工种或培训信息,积极组织辖区内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通过订单式培训、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培训等多种模式,帮助他们提高市就业的竞争能力。
(五)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兑现各项扶持政策。
一是根据援助活动的需要,健全组织,完善服务职能,在劳动力市场设立专门窗口,为失业人员开展失业登记,办理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二是对已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人员全部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对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且享受低保的人员认真进行清查核实,针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方法,摸清情况,查缺补漏,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但没有申报享受国家就业优惠政策的人员,工作人员及时告知他们,前去申报,落实他们的社会保险补贴。通过这次活动,帮助16881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
(六)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全省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纷纷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部分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均设立了就业援助服务窗口,公布了就业援助,确定了专人值守,帮助援助对象排忧解难。办证办事和援助一体化,跟踪服务,帮扶到底。把就业援助服务窗口搬到了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密切联系,把政府开发的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公益性岗位、街道社区开发的社区就业岗位以及收集的其他岗位及时送到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手中,帮助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同时,设立“就业援助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三、坚持不懈,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云南省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获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有力的促进了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但也看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下岗失业人员,长期为了谋生而忙于四处奔波,在组织这部分援助对象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和其它培训时,不能够系统、持久、深入地进行培训。二是部分地区财政困难,缺乏专项工作经费,影响了就业援助活动的效果。
因此今后的任务还很艰巨,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今后,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决策,探索新路子,变“集中援助”为“经常援助”,为失业人员提供“零距离”服务,对在援助月期间难以直接解决就业困难的援助对象,为其量身定制援助计划,实施“一对一跟踪帮扶”,帮助他们在后续就业援助系列活动中实现就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就业援助工作,为广大失业人员服务、为社会稳定和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全面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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