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委:
2005年为进一步加强工商系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正确指导全系统推进“安全单位”创建工作,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建设绿色经济强县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结合工商系统的职能职责,对2005年创建“安全单位”工作计划如下:
一、坚持县综治委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重大案(事)件查究和“一票否决”制。
把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把是否稳定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把综治维稳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各工商所和县局各股室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实行责任查究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力争在2005年县局机关和下属两个工商所通过验收达到“安全单位”。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把开展矛盾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涉及到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结合职能,充分发挥消协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案件查处和调解处理,使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利益受到侵害有请讲公理的地方,有伸张正义的机关,有化解矛盾的单位。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以防矛盾激化引起不安定事故发生。对特别重大的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做好查处化解工作,坚决不推不拖。按时上报矛盾排查纠纷统计表。
三、建立长效市场监管机制,净化市场,营造良好地、安全地市场消费环境。
2005年我局继续深入地开展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为营造全县良好的消费环境积极努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着重从打假治劣入手,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全年进行综合市场整治不少于4次(不包括专项整治),组织有规模的销毁假劣活动不低于两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营造正常地、健康地、安全地、良好地市场消费环境。
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安全环境。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在二00五年工作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来,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商所及家属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对门卫和楼长的责任落实,确保机关安全。经常性的进行法制和安全防范的教育,在行政执法中,确保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执法,严格执法规范,避免在行政执法中出现冲突。严格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行车。加强工商部门“六项禁令”的执行。
总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5年创建“安全单位”工作中,按照县综治委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落实在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尽职尽责的做好,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为创建安全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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