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共财产是中国新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美德。公共财产,包括一切公共设施,在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
它是人民辛勤劳动的结晶,是血汗的结晶。爱护公物是爱护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爱护祖国、爱护人民和保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表现。
为了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不受损害,中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爱护公共财产是公民的重要义务之一。
每个公民都有保护和保护公共财产的责任,坚决打击一切损害和侵犯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是一个大家庭。学校里的每一件物品都是公共财产。爱护公共财产要从日常生活做起,从小事做起。
学生每天接触的桌椅都是公共财产,公共财产要爱护桌椅。
现在学生的学习环境比这好十倍从小学至中学有了这个新的桌子和椅子但有个别同学并不懂得珍惜,喜欢在桌面上乱写乱画,甚至还用小刀刻上字,这是极不文明的行为。
毕业后,这种不文明的不良行为还会继续存在,当低年级的学生使用这样的课桌时,会留下非常不好的影响,这其实是一种耻辱,不是自爱的表现。
保护公共财产,也要保护财产。现在我们的教室里摆放着一些比较有价值的教学设施,所以教室的门窗一定要处于良好的状态,放学后要关上门窗,防止设施被盗。
爱护公物不仅要爱护校内,而且要自觉爱护校外的公共设施、文物古迹。
文物是国家的瑰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象征,是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爱护文物是每个中学生的社会责任。它也是道德、文明和修养的外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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