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解新课标
1.新课标基本理念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培养学生健康的意识和体魄
(二)改革课程内容与教学方式,努力体现课程的时代性
(三)强调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四)注重学生运动爱好和专长的形成,奠定学生终身体育的基础
2.新课程目标
运动参与
运动技能
身体健康
心理健康
社会适应
3.新课程内容
为了满足学生在体育与健康方面不同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标准》将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划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内容是对全体学生学习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的共同要求。为了与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四级学习水平相衔接,《标准》设置了两级学习水平(水平五、水平六)和七个系列(包括田径类项目,球类项目,体操类项目,水上或冰雪类项目,民族民间体育类项目,新兴运动类项目六个运动技能系列以及一个健康教育专题系列)(图2)。
高中采用学分制,学生必须修完11学分才可毕业。水平五规定了每一位高中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应达到的学习目标,是全体高中学生的共同必修内容。其中,六个运动技能系列必修10学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必修1学分。在运动技能学习中,基于田径类项目在促进学生体能发展和意志品质培养方面的重要性,要求学生在田径类项目系列中至少必修1学分。水平六是为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设置的发展性学习目标。
高中学生在水平五阶段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爱好在学校确定的范围内选择运动项目作为学习内容,从而减少运动技能学习的项目内容,以形成运动爱好和专长,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为满足学生选项学习的需要,《标准》在水平五和水平六的运动技能中各设立六个系列。每个系列包含若于模块,一个模块出某一运动项目(如篮球、有氧操、短距离跑、中长跑、太极拳、轮滑等)中相对完整的若干内容组成,一般为18学时,以便学生对所选模块进行较系统的学习。学生每完成一个模块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即可获得1个学分。高中三年中,学生修满11个必修学分(含田径类项目系列必修1学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必修1学分)方可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毕业要求。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通常按每周2学时安排。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学校仍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活动时间。
学校应鼓励有体育兴趣和爱好的学生在完成11个必修学分的基础上修得更多学分;建议有志于向体育运动及相关专业方向发展的学生,至少再选择5个学分以上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进行学习。
学生可以将水平六作为选修1的学习内容(在运动技能的学习中,应建议学生选择同一运动项目进行学习,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在该项目的运动技能水平),也可以选学水平五中其他运动项目中的模块。在进行选修Ⅰ的学习时,同样应注意体现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个方面具体目标的学习要求(图2)。
二.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农村,学生大部分来源于周边农村及少数城里。由于学生在初中阶段的体育学习情况不一,学生的理论和运动技能知识相对悬殊很大。学校目前共有高中部55个班级,其中高一17个班、高二19个班、高三19个班,班级人数相对较多。目前学校配备体育教师6人,学校有300米田径场一片,内有篮球场2片。现正有400米标准田径场及8片篮球场和4片排球场在建。
三.具体工作流程及计划
1.开学初,召开高一全体学生广播会,讲清新课标,布置好选项的注意点。我校因为条件有限,故开展武术、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羽毛球六项
2.与教导处协调好课次安排。
3.第二周,组织学生进行选项。前9周高一进行田径必修课教学。
4.体育组重新合成新的教学班并统计出具体学生名单,以备以后上课检查人数。
5.组织好体育组老师分配各项选修课内容。
6.健康教育内容穿插在六学期内完成。
四.实施工作细则
1.组织本学科教师培训、学习,掌握新课程标准理论思想,统一认识,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
2.建立学生身体形态健康状况的电子档案,建立学生选修项目及学分获得情况的电子档案及文本档案。
3.各年级学生打破班级界限进行选修。
4.研究高中女生的体育兴趣爱好,寻找出学生更多的爱好项目。
5.注意把体育活动课、比赛、运动会作为体育课的延伸,相互结合,互为己用。
6.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教师要以教促学,互教互学,相互尊重,相互补充,与学生共同创造和谐、民主的教学环境。
五.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
1.学习评价内容
体能,体质的评价
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学习态度的评价
情感表现与合作精神的评价
健康行为的评价
2.学习评价的方法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绝对性评价与相对性评价相结合
3.学习评价的形式
学生自我评价占35
学生相互评价35
教师评价30
学习评价依据
六.学分管理
学分认定
校长室、教导处、班主任、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
学生按规定完成某一模块学习并考试后,由科任教师根据学生学习过程的情况和考核成绩填写好下面表格送交教导处终评确认。经教导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如有异议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教导处提出复议。教导处根据学生的复议申请召开相关老师及班主任的会议,公开复议,作出最后确认,并通知该学生。
学生学分材料归档,放入个人档案。
学生因考试不及格不能获得学分可申请一次补考。补考仍不能获得学分,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必修课程不得放弃)。
学生休学若已取得学分的可继续使用;未取得学分的,由教导处安排重修或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