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来电询问:最近,我想辞职不干目前的工作了。现在,辞职报告是写还是不写,我犹豫不决,写辞职报告有必要吗?为您解答辞职信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的同意,表明双方已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根据《劳动法》第24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员工的辞职信和用人单位的同意表示可以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28条则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协商解决情况,即用人单位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关键。而辞职信则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由员工先行提出来的,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别提醒:如果不是你自己真的想辞职,而是与单位有不同意见,或是单位想与你解除合同,你千万不能轻率地递交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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