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传输、复制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公司和客户商业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公司和客户商业秘密;
(五)、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和主管领导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秘密和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在工作中不记不看不传与单位工作有关的事情:
1、在会议服务过程中,不记会议内容;
2、在保洁和服务过程中,不看办公桌上的文件及图纸;
3、公司的相关图纸、资料不得带出单位,未经许可,不售卖的成册废纸;
4、不与无关人谈及与单位工作有关的事情。
(七)、不在单位用照相机、摄像机等机器照相恶意拍摄有关资料和人员。
(八)、服从单位网管的管理;按照要求采取措施严格防范计算机病毒。
(九)、维修电脑时,对存储数据的硬盘、软盘、U盘等要严格保管,避免丢失或被人复制。
(十)、办公室钥匙由专人负责管理,进办公室保洁,必须由两人同时进入或保洁时有对方人员在场,保洁期间不得关闭办公室门。
(十一)、将保洁清理的垃圾废物中的作废文件做二次销毁,杜绝因遗漏销毁而造成的秘密外泄。
(十二)、离岗时,如有必要,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保存一份,部门(单位)保密办保存一份。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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