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生产科做出下列承诺:
1、坚持安全生产与“五同时”,在安排生产施工顺序时,必须全面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设计失误、未按规定验收及擅自改变设计等原因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果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机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3、在编制年、季、月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要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编写全矿性的质量检验系统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对因产品(设备)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事故负责。
6、负责本矿生产能力的核定及金属平衡工作,组织矿山开拓、采准、回采、技术改造、维检工程的设计及安全技术的操作规程实施落实,解决施工中的难题。
7、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碰头会、调度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预测矛盾,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8、负责组织昼夜安全生产指挥和调度,编制生产日报;生产中出现一般事故或事件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使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
9、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积累、组织和建立从设计到施工验收的原始资料档案。
10、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加强生产作业、施工顺序的管理,避免违章作业和重叠开采作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此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保证本部门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出现一人非正常死亡。否则,将对科长严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厂长(签字): 生产科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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