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承 诺 书
致:XX上海 有限公司
本人 ,因与贵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现特作如下陈述与承诺:
1. 劳动关系/聘用关系
( )本人现并无与任何其它公司(企业、组织或其他单位)有任何尚未解除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 )本人原系 公司的协保人员,本人不需要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保金。
( )本人系从 公司退休,现接受公司聘用,本人不需要贵公司为本人缴纳
社保金。
( )本人系从 公司派遣至贵公司工作。
2.劳动争议
( )本人未与贵公司以外的其它用人单位发生过劳动争议之调解、仲裁或诉讼。
( )本人曾与原用人单位 (公司名)发生过劳动争议之调解、仲裁或诉讼,
但均已完成终结,本人愿提供证明(如调解书、裁决书等)。
3.法律责任追究
( )本人过去并未被任何机关或单位,以任何原因追究过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也未以任何原因
被列为任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或仲裁的被告、被告人、嫌疑人或被申请人。本人过去亦并未受过劳动教养之处分。
( )本人曾于 年 月因 事件遭到 (机关、机构)的 处罚
(行政/刑事),但此事不会影响到本人在贵公司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
4.保密义务
( )本人对于贵公司以外的其它用人单位,并无负担「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或本人所负
担的保密义务必将不会影响到本人在贵公司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且本人在贵公司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不会导致相关企业向本人及/或贵公司索赔或主张权利。
( )该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已经经过限制期限;或本人所负担的保密义务必将不会影响到本人
在贵公司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且本人在贵公司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不会导致相关企业向本人及/或贵公司索赔或主张权利。
5.个人信息披露
( )本人提供给贵公司的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地址、目前居
住地址以及工资卡账号等,全部为真实。若有变更,本人承诺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贵公司。
6.个人资料真实性承诺
( )本人向贵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离职证明、履历表、病历资料),证件(包括身份证、户
口证、学历证明、劳动就业手册)、照片的正本或影本等,全部为真实的。
以上承诺与陈述均为真实可信,绝无欺瞒造假,否则本人愿意接受贵公司的处罚。如果贵公司以此为由终止或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本人同意贵公司不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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