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做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遵守《廉政准则》,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遵守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用公款吃喝和相互宴请。
三、不违反招生纪律,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业务单位的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
四、不违反财经制度,不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私借,不设“小金库”,不违规收费;不越权或违规审批资金,不向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不参加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等娱乐活动。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亲友推销商品;不违反建筑工程发包和大型物品采购公开招投标规定。
六、不参赌,不迷信,不涉足不该涉足的场所。
七、违反承诺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