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自愿将坐 落于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O土地使用权证号: )抵押。
承诺:如本人在借款抵押期间不能如期足额偿还本金和每月月息,南京优塞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对逾期本金和利息,每日按借款本金千分之三 计收罚息;对应付未付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要求清偿相关费用,但不限于南京优塞斯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抵押财产处置费用等。
本人承诺不以任何借口反悔。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