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名称:山师大足球交流赛
活动主题:各学院足球社间交流活动
活动主办:山师球迷协会(历山学院追梦足球俱乐部、化学院天下足球fans社、教育学院足球社、音乐学院足球队、商学院运动社、)
活动地点:山师校本部足球场
活动时间:2011年5月17日―2011年5月20日(比赛时间为每天中午12:40―13:40)
参赛组织:历山学院追梦足球俱乐部、化学院天下足球fans社、教育学院足球社、音乐学院足球队、商学院运动社、历山10化工代表队
活动策划:历山学院追梦足球俱乐部
活动组织:化学院天下足球fans社
一、活动目标
增进各学院各社团的友谊,促进各社团间的交流,增强大家对足球的了解、热爱。
二 、活动安排
1、 技巧赛
5月17日进行技巧赛(颠球、射门、带球过杆)。
颠球:每个队派出四名球员比赛,每人三次机会,取最多一次作为比赛结果,
采取排名积分制(不分单双脚,计数开始后到落地算一次)。
射门:每个队派出四名球员比赛,每人进行五点射门,按进球数排名积分,
五次射门得分相加为总分。
带球过杆:每个队派出四名球员比赛,每人两次机会,取最好一次作为比赛,
成绩,按时间长短排名积分。
技巧赛备注:参赛队员准时到达,将参赛队员抽签分为A、B、C三个小组(每组八人),A组进行颠球比赛,B组进行射门比赛,C组进行带球过杆比赛;依次循环参加比赛;本次比赛采取排名积分制(积分规则:从第一到第八名依次积分8-1分,三次比赛结果相加为总分。按总分排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2、活动正赛
5月18日进行小组赛 进行抽签分组,比赛(抽签分为A、B两组,A、B之间进行对抗,胜者一组全部晋级淘汰赛,从另一组中取成绩最优者晋级淘汰赛)。
5月19日进行淘汰赛 晋级队伍抽签进行半决赛,胜者进入决赛,负者进入3、4名决赛。
5月20日进行决赛,3、4名决赛。
三、注意事项
保证参赛人员安全
保证服从裁判,服从组织人员安排
每个学院安排1-2裁判,每次比赛时由中立院裁判执法比赛
(注:后附详细比赛规则)
四、奖项设定
团体奖: 正赛冠、亚、季军奖(颁发获奖证书,冠军颁发冠军奖杯);精神文明奖,优秀团体奖个人奖: 最佳射手最佳球员
五、承办任务
1、策划由历山学院追梦足球社负责赛前策划及赛前筹备、准备工作。
2 、组织由化学院天下足球fans社团负责组织各院参加比赛以及比赛过程中的安排。
3、宣传:有音乐学院足球队负责赛前、赛中、赛后的宣传工作。
4、安全监督:由商学院运动社维护赛场人员安全,以及监督比赛公平公正。
5、后勤:由教育学院足球社负责后勤服务(比赛场地、比赛宣传横幅、比赛用球、赛后场地清理)。
六、活动后期
清理活动场地
整理活动资料活动照片
完成活动总结以为下次活动总结经验
七、 团总支意见
社团部负责人(签名):
社团负责人(签名):
附:
山师大足球交流赛比赛规则
一、队员人数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最多报名12人,上场队员不得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3:0胜,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2个,则按实际比分计。
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指定人员,比赛时必须带着学生证。
二、队员装备
1、运动员上场不准穿钢钉球鞋或皮足,队员服装统一,号码必须固定。
2、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 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3.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三、比赛时间
1、某队迟到15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如对方弃权,本场裁判有权判该 队本场比赛0:3失败。
2、比赛时间分为两个25分钟相等的半场。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 所有时间应被扣除。在每半场比赛结束时,如因执行罚点球,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罚完点球为止。(本次比赛每个半场25分钟,共50分钟)
3、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为10分钟。
4、半决赛及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四、规则
1、边界球必须放在地上发球,可以直接射门。
2、队员得到黄牌后被罚下两分钟,两分钟后即可回到场上,被罚下期间不得有人代替其上场。
3、上下半场各有一次二分钟暂停机会。
五、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罚出场。原则上不允许铲抢。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企图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犯规给据情节严重给予红黄牌警告。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2.当球并不在有关队员控制范围之内时,目的不是为了争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谓的合理冲撞。
3.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者,例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用身体阻挡对方。
4.冲撞守门员,但下列情况除外:
a.守门员抓住球时; b.守门员阻挡对方队员; c.守门员在本方球门区以外。
六、纪律及处罚条例
1、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节严重 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赛会比赛资格。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
2、在比赛中,如对裁判执法不满可于赛后及时照会仲裁委员会,切不可作出不理智之行动。
3、领红牌或同场两张黄牌者须自动停赛一场。
4、球队要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球队负责人在比赛前5分钟要将参赛证交 由当值裁判核对。
5、赛会有权保留修订赛例之权利,不另行通知。
6、参加之球队及领队负责人对以上之规定必需在赛前承诺一切责任。
七、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淘汰制点球决胜办法)
互踢球点球程序:
1、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各3员全部轮流踢。在踢满3次前,有一方已明显超过另一方时,比赛结束,进球多的队胜。
2、踢完第一轮尚未决出胜负的,继续,由场上队员轮流踢,在踢球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谁进球多谁胜(不用踢满3次)。
山师球迷协会